潜江市年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澄清公告
潜江市年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澄清公告
(略) 2024-2026年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
澄清公告
各遴选文件收受人:
现将有关问题澄清如下:
1)原遴选文件第二章中“16.2 响应性文件正本副本、资格证明文件可根据资料多少装入1个或2个密封袋。密封包装上应注明“响应性文件正本副本”,并注明报名人名称、遴选项目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现更正为:“16.2响应性文件正本副本及电子U盘(U盘文件格式为正本的扫描件)装入一个密封袋,资格证明文件装入一个密封袋。资格证明文件袋密封包装上应注明“资格证明文件”,并注明报名人名称、遴选项目名称,加盖单位公章;响应性文件袋密封包装上应注明“响应性文件正本副本”,并注明报名人名称、遴选项目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2)原遴选文 (略) 2024-2026年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评审指标表:
参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 1 | 参与遴选的保险机构近3年(2021、2022年度、2023年8月1日前) (略) 驻村帮扶、防灾救灾等工作,参加活动2次及以上的,计1分;参加1次活动的,计0.5分。 (评分说明: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等佐证资料,并加盖公章。) |
现更正为:
参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 1 | 参与遴选的保险机构近3年(2021、2022年度、2023年8月1日前) (略) 驻村帮扶、防灾救灾等工作,参加活动2次及以上的,计1分;参加1次活动的,计0.5分。 (评分说明:驻村帮扶证明材料包括驻村考勤表、市级或公司驻派文件和村(镇)证明文件,防灾救灾证明材料包括村(镇)证明文件和防灾救灾现场照片,以上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3)原遴选文 (略) 2024-2026年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评审指标表:
履行社会责任 | 2 | 通过专项资金组织实施项目、捐款捐物,支持镇村特色产业发展,完善镇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物资、资金投入折合人民币100万元以上(含)的,计2分;50万元(含)-100万元的,计1.5分;30万元(含)-50万元的,计1分;1万元-30万元的,计0.5分;没有或未提供佐证资料的,不计分。(评分说明: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等佐证资料,并加盖公章) |
现更正为:
履行社会责任 | 2 | 近三年(指2021、2022年度、2023年8月1日前)通过专项资金组织实施项目、捐款捐物, (略) 域内镇村特色产业发展,完善镇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物资、资金投入折合人民币100万元以上(含)的,计2分;50万元(含)-100万元的,计1.5分;30万元(含)-50万元的,计1分;1万元-30万元的,计0.5分;没有或未提供佐证资料的,不计分。(评分说明: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等佐证资料,并加盖公章) |
4)原遴选文 (略) 2024-2026年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评审指标表:
专业人员 | 1 | 参与遴选的保险机构配备有参与政策性农业保险勘查、理赔工作经历的专业人员,2人以上的计1分;1人的,计0.5分;没有或未提供佐证资料的,不计分。 (评分说明:提供相关人员工作经历证明,并加盖公章。) |
现更正为:
专业人员 | 1 | 近三年(2021、2022年度、2023年8月1日前)参与遴选的保险机构配备有参与政策性农业保险勘查、理赔工作经历的专业人员,2人以上的计1分;1人的,计0.5分;没有或未提供佐证资料的,不计分。 (评分说明:提供有该工作人员身份证明及由本 (略) 域内查勘报告或定损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5)原遴选文 (略) 2024-2026年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评审指标表:
新险种 首推 | 1 | 参与遴选的保险机构近5年(2019-2023年) (略) 域内首次开展农业新险种承保的,计1分;未开展或未提供佐证资料的不计分。 (评分说明: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等佐证资料,并加盖公章。) |
现更正为:
新险种 首推 | 1 | 参与遴选的保险机构近5年(2019-2023年) (略) 域内首次开展农业新险种承保的,计1分;未开展或未提供佐证资料的不计分。 (评分说明:由财政部门提供数据结果) |
6)原遴选公告中“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现更正:“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选文件 (略) 农业保险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和当地财政部门提供数据结果的,遴选候选人只需在遴选响应文件中注明即可。
特此说明,其它内容不变。
(略) 农业农村局(牵头单位)
邦代建 (略)
2023年10月24日
(略) 2024-2026年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
澄清公告
各遴选文件收受人:
现将有关问题澄清如下:
1)原遴选文件第二章中“16.2 响应性文件正本副本、资格证明文件可根据资料多少装入1个或2个密封袋。密封包装上应注明“响应性文件正本副本”,并注明报名人名称、遴选项目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现更正为:“16.2响应性文件正本副本及电子U盘(U盘文件格式为正本的扫描件)装入一个密封袋,资格证明文件装入一个密封袋。资格证明文件袋密封包装上应注明“资格证明文件”,并注明报名人名称、遴选项目名称,加盖单位公章;响应性文件袋密封包装上应注明“响应性文件正本副本”,并注明报名人名称、遴选项目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2)原遴选文 (略) 2024-2026年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评审指标表:
参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 1 | 参与遴选的保险机构近3年(2021、2022年度、2023年8月1日前) (略) 驻村帮扶、防灾救灾等工作,参加活动2次及以上的,计1分;参加1次活动的,计0.5分。 (评分说明: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等佐证资料,并加盖公章。) |
现更正为:
参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 1 | 参与遴选的保险机构近3年(2021、2022年度、2023年8月1日前) (略) 驻村帮扶、防灾救灾等工作,参加活动2次及以上的,计1分;参加1次活动的,计0.5分。 (评分说明:驻村帮扶证明材料包括驻村考勤表、市级或公司驻派文件和村(镇)证明文件,防灾救灾证明材料包括村(镇)证明文件和防灾救灾现场照片,以上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3)原遴选文 (略) 2024-2026年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评审指标表:
履行社会责任 | 2 | 通过专项资金组织实施项目、捐款捐物,支持镇村特色产业发展,完善镇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物资、资金投入折合人民币100万元以上(含)的,计2分;50万元(含)-100万元的,计1.5分;30万元(含)-50万元的,计1分;1万元-30万元的,计0.5分;没有或未提供佐证资料的,不计分。(评分说明: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等佐证资料,并加盖公章) |
现更正为:
履行社会责任 | 2 | 近三年(指2021、2022年度、2023年8月1日前)通过专项资金组织实施项目、捐款捐物, (略) 域内镇村特色产业发展,完善镇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物资、资金投入折合人民币100万元以上(含)的,计2分;50万元(含)-100万元的,计1.5分;30万元(含)-50万元的,计1分;1万元-30万元的,计0.5分;没有或未提供佐证资料的,不计分。(评分说明: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等佐证资料,并加盖公章) |
4)原遴选文 (略) 2024-2026年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评审指标表:
专业人员 | 1 | 参与遴选的保险机构配备有参与政策性农业保险勘查、理赔工作经历的专业人员,2人以上的计1分;1人的,计0.5分;没有或未提供佐证资料的,不计分。 (评分说明:提供相关人员工作经历证明,并加盖公章。) |
现更正为:
专业人员 | 1 | 近三年(2021、2022年度、2023年8月1日前)参与遴选的保险机构配备有参与政策性农业保险勘查、理赔工作经历的专业人员,2人以上的计1分;1人的,计0.5分;没有或未提供佐证资料的,不计分。 (评分说明:提供有该工作人员身份证明及由本 (略) 域内查勘报告或定损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5)原遴选文 (略) 2024-2026年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评审指标表:
新险种 首推 | 1 | 参与遴选的保险机构近5年(2019-2023年) (略) 域内首次开展农业新险种承保的,计1分;未开展或未提供佐证资料的不计分。 (评分说明: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等佐证资料,并加盖公章。) |
现更正为:
新险种 首推 | 1 | 参与遴选的保险机构近5年(2019-2023年) (略) 域内首次开展农业新险种承保的,计1分;未开展或未提供佐证资料的不计分。 (评分说明:由财政部门提供数据结果) |
6)原遴选公告中“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现更正:“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选文件 (略) 农业保险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和当地财政部门提供数据结果的,遴选候选人只需在遴选响应文件中注明即可。
特此说明,其它内容不变。
(略) 农业农村局(牵头单位)
邦代建 (略)
2023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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