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砂场商品砂类综合加工单价招标变更
采砂场商品砂类综合加工单价招标变更
牡丹江市创艺家装饰有限公司采砂场商品砂类综合加工单价比选方案澄清
致各比选单位:
(略) (略) 采砂场商品砂类综合加工单价比选方案有关内容澄清如下:
1、 (略) (略) 采砂场商品砂类综合加工单价比选时间由原定10月26日,调整为10月28日进行,其他时间顺序不变。
2、对原公告中的合同价款的支付按实际发生每月签收回款额度 70 %付款(即:首月支付当月产值回款额度70%,次月支付当月产值回款额度70%+首月剩余30%)剩余部分采砂完成后一并支付。调整为按实际发生每月签收回款额度 70 %付款(即:首月支付当月产值回款额度70%,次月支付当月产值回款额度70%+上一月剩余30%)剩余部分采砂完成后一并支付。公告中后续此内容依次调整。
3、对原公告中的资格文件第四项有效的营业执照,调整为有效的营业执照(涵盖建筑工程机械设备租赁服务或砂石开采)。
4、对原公告中各项报价中的备注条款1.除综合加工费用外,*方不在支付其他额外费用。
2.*方负责临时用工人员的所有费用及现场加工设备所有费用及油料费用。3.综合加工单价包含商品砂类的采砂、倒运、筛分、存放、装车、场站养护等相应费用。增加:4.*方加工前应详细了解加工批次的砂石等级及具体砂石参数,避免提供砂石与要求不符,按国家标准《GB/T 14684-2011 建筑用砂》执行。
5、对原公告中的第二条承包要求1、*方提供砂石加工设备和操作人员,根据*方的要求提供服务;2、*方提供的砂石加工设备及现场机械必须产权清晰,技术状态完好;增加:3、*方加工的砂石需按照《GB/T 14684-2011 建筑用砂》国家标准执行。
其他内容不变,本补充文件是比选文件组成部分,与比选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意义。为此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牡丹江市创艺家装饰有限公司采砂场商品砂类综合加工单价比选方案澄清
致各比选单位:
(略) (略) 采砂场商品砂类综合加工单价比选方案有关内容澄清如下:
1、 (略) (略) 采砂场商品砂类综合加工单价比选时间由原定10月26日,调整为10月28日进行,其他时间顺序不变。
2、对原公告中的合同价款的支付按实际发生每月签收回款额度 70 %付款(即:首月支付当月产值回款额度70%,次月支付当月产值回款额度70%+首月剩余30%)剩余部分采砂完成后一并支付。调整为按实际发生每月签收回款额度 70 %付款(即:首月支付当月产值回款额度70%,次月支付当月产值回款额度70%+上一月剩余30%)剩余部分采砂完成后一并支付。公告中后续此内容依次调整。
3、对原公告中的资格文件第四项有效的营业执照,调整为有效的营业执照(涵盖建筑工程机械设备租赁服务或砂石开采)。
4、对原公告中各项报价中的备注条款1.除综合加工费用外,*方不在支付其他额外费用。
2.*方负责临时用工人员的所有费用及现场加工设备所有费用及油料费用。3.综合加工单价包含商品砂类的采砂、倒运、筛分、存放、装车、场站养护等相应费用。增加:4.*方加工前应详细了解加工批次的砂石等级及具体砂石参数,避免提供砂石与要求不符,按国家标准《GB/T 14684-2011 建筑用砂》执行。
5、对原公告中的第二条承包要求1、*方提供砂石加工设备和操作人员,根据*方的要求提供服务;2、*方提供的砂石加工设备及现场机械必须产权清晰,技术状态完好;增加:3、*方加工的砂石需按照《GB/T 14684-2011 建筑用砂》国家标准执行。
其他内容不变,本补充文件是比选文件组成部分,与比选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意义。为此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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