筠诚牧业云安畗林万头肉牛牧场项目--圈养牛舍工程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
筠诚牧业云安畗林万头肉牛牧场项目--圈养牛舍工程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
筠诚牧业云安畗林万头肉牛牧场项目--圈养牛舍工程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DXJ2022GGK405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筠诚牧业云安畗林万头肉牛牧场项目--圈养牛舍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2月16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内容更正
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中“第57页”中:12.3.1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
①发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将工程款中的工资款项拨入承包人设立的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 ,用于发放作业工人工资。承包人在完成个人实名信息审核后,应当为作业工人统一办理用于发放工资的银行卡。银行卡由作业工人本人保管,承包人和其他个人不得非法代持作业工人银行卡。已有银行卡的作业工人,提供本人银行卡账户信息并与实名管理信息绑定后,可以不再办理新的银行卡。
②工程进度款:合同签订后工程全部完工支付至签约合同价的85%(不含暂列金额和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
③工程结算款:验收合格并竣工结算完成支付至共工程结算价的97%,余下3%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
④工程质量保证金:施工结算总费用的3%,在缺陷责任期期满并经发包人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在60天内扣除实际发生的维修费用后无息退还工程质量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二年期满之日起,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某项缺陷或损坏使某项工程或工程设备不能按照原定目标使用而需要再次检查、检验和修复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相应延长缺陷责任期,承包人须继续履行保修义务。在缺陷责任期内,承包人须在收到发包人的维修通知10个日历天内到场维修,逾期不到场的,发包人可自行委托第三方进场维修,由此产生的维修费用在工程保修金内扣取。如维修费用超出质量保证金的,发包人可向承包人追讨赔偿。
更正为:
①发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将工程款中的工资款项拨入承包人设立的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 ,用于发放作业工人工资。承包人在完成个人实名信息审核后,应当为作业工人统一办理用于发放工资的银行卡。银行卡由作业工人本人保管,承包人和其他个人不得非法代持作业工人银行卡。已有银行卡的作业工人,提供本人银行卡账户信息并与实名管理信息绑定后,可以不再办理新的银行卡。
②工程预算付款: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价的30%。
③工程进度款:工程全部完工支付至签约合同价的85%(不含暂列金额和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
④工程结算款:验收合格并竣工结算完成支付至共工程结算价的97%,余下3%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
⑤工程质量保证金:施工结算总费用的3%,在缺陷责任期期满并经发包人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在60天内扣除实际发生的维修费用后无息退还工程质量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二年期满之日起,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某项缺陷或损坏使某项工程或工程设备不能按照原定目标使用而需要再次检查、检验和修复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相应延长缺陷责任期,承包人须继续履行保修义务。在缺陷责任期内,承包人须在收到发包人的维修通知10个日历天内到场维修,逾期不到场的,发包人可自行委托第三方进场维修,由此产生的维修费用在工程保修金内扣取。如维修费用超出质量保证金的,发包人可向承包人追讨赔偿。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2年12月29日
名 称: (略) (略)
联系方式:0766-*
名 称:广东 (略)
地 址: (略) 云城区城中路110号第三幢三楼
联系方式:0766-*
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林先生
电 话:0766-*
广东 (略)
2022年12月29日
筠诚牧业云安畗林万头肉牛牧场项目--圈养牛舍工程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DXJ2022GGK405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筠诚牧业云安畗林万头肉牛牧场项目--圈养牛舍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2月16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内容更正
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中“第57页”中:12.3.1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
①发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将工程款中的工资款项拨入承包人设立的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 ,用于发放作业工人工资。承包人在完成个人实名信息审核后,应当为作业工人统一办理用于发放工资的银行卡。银行卡由作业工人本人保管,承包人和其他个人不得非法代持作业工人银行卡。已有银行卡的作业工人,提供本人银行卡账户信息并与实名管理信息绑定后,可以不再办理新的银行卡。
②工程进度款:合同签订后工程全部完工支付至签约合同价的85%(不含暂列金额和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
③工程结算款:验收合格并竣工结算完成支付至共工程结算价的97%,余下3%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
④工程质量保证金:施工结算总费用的3%,在缺陷责任期期满并经发包人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在60天内扣除实际发生的维修费用后无息退还工程质量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二年期满之日起,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某项缺陷或损坏使某项工程或工程设备不能按照原定目标使用而需要再次检查、检验和修复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相应延长缺陷责任期,承包人须继续履行保修义务。在缺陷责任期内,承包人须在收到发包人的维修通知10个日历天内到场维修,逾期不到场的,发包人可自行委托第三方进场维修,由此产生的维修费用在工程保修金内扣取。如维修费用超出质量保证金的,发包人可向承包人追讨赔偿。
更正为:
①发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将工程款中的工资款项拨入承包人设立的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 ,用于发放作业工人工资。承包人在完成个人实名信息审核后,应当为作业工人统一办理用于发放工资的银行卡。银行卡由作业工人本人保管,承包人和其他个人不得非法代持作业工人银行卡。已有银行卡的作业工人,提供本人银行卡账户信息并与实名管理信息绑定后,可以不再办理新的银行卡。
②工程预算付款: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价的30%。
③工程进度款:工程全部完工支付至签约合同价的85%(不含暂列金额和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
④工程结算款:验收合格并竣工结算完成支付至共工程结算价的97%,余下3%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
⑤工程质量保证金:施工结算总费用的3%,在缺陷责任期期满并经发包人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在60天内扣除实际发生的维修费用后无息退还工程质量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二年期满之日起,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某项缺陷或损坏使某项工程或工程设备不能按照原定目标使用而需要再次检查、检验和修复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相应延长缺陷责任期,承包人须继续履行保修义务。在缺陷责任期内,承包人须在收到发包人的维修通知10个日历天内到场维修,逾期不到场的,发包人可自行委托第三方进场维修,由此产生的维修费用在工程保修金内扣取。如维修费用超出质量保证金的,发包人可向承包人追讨赔偿。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2年12月29日
名 称: (略) (略)
联系方式:0766-*
名 称:广东 (略)
地 址: (略) 云城区城中路110号第三幢三楼
联系方式:0766-*
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林先生
电 话:0766-*
广东 (略)
2022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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