盱眙县淮河镇耕地占补平衡补充耕地项目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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盱眙县淮河镇耕地占补平衡补充耕地项目实施方案

盱眙县淮河镇耕地占补平衡补充耕地项目实施方案

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

  《盱眙县淮河镇耕地占补平衡补充耕地项目实施方案》已经镇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盱眙县淮河镇人民政府

2023年9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盱眙县淮河镇耕地占补平衡补充耕地项目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耕地保护和占补平衡责任,着力加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根据《 (略) 委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 (略) 关于2023年度第四批(盱眙、金湖)耕地占补平衡补充耕地项目立项的通知》(淮自然资发〔2023〕25号)、《盱眙县耕地占补平衡补充耕地项目实施方案》(盱政办发〔2022〕44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增强耕地保护的责任意识,根据“严保严管、节约优先、统筹协调、改革创新”的原则,着力加强耕地管控、建设,激励多措并举保护,采取更加有力措施,依法加强耕地占补平衡规范管理,不断提高土地开发整理工作水平。

  二、工作任务

  拟实施腰滩村前进片区970.1亩。该片土地为腰滩村前进组集体土地,项目完成后,继续作为前进组集体资源交付给腰滩村研究组织经营。

  三、工作步骤

  排查摸底阶段(2023年7月10日-8月31日)

  由腰滩村委会成立工作组,按照工作任务排查项目区养殖塘口面积、养殖设施及附属设施、种植区面积、生产管护用房及附属设施、树木等,并进行据实登记,形成一户一册。

  签订协议阶段(2023年9月1日-10月20日)

  由工作组入户签订养殖塘口(含养殖附属设施)、土地、看护管(含附属设施)补偿协议,协议中明确在规定时间内交付塘口、土地,自行拆除看护用房及设施,协议签订后由腰滩村及时支付农户补偿款。

  集中拆解阶段(2023年10月21日-10月31日)

  对未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拆除、交付的养殖设施及附属设施、管护用房及附属设施,自2023年10月21日起启动强制拆除程序。

  工程实施阶段(2023年11月1日-2024年2月29日)由施工方正式进场,按照设计图纸要求进行工程施工,达到验收标准。

  县级初验阶段(2024年3月1日-4月10日)

  申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对该项目进行初步验收,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施工方整改完成。

  市验收、省、部级监管阶段(2024年4月11日-6月30日)对复垦完成的耕地进行育苗、插秧, (略) 级验收,验收 (略) 、部级监管。

  四、补偿标准

  项目区内管护用房、水井等附属设施,按照三滩迁建评估标准, (略) 进行实地评估,以评估价作为结算价格。

  依据县2019年陡湖退圩还湖工程,即《盱眙县2017年度渔业油价补贴县级统筹资金实施方案》(盱农发〔2019〕226号)文件,养殖成品螃蟹塘口(养殖权收回)补偿费为1500元/亩,蟹苗养殖塘口,补偿费为11000元/亩。养殖设施补偿200元及以下,可以协议确定,协商不成的,按第三方评估价给予补偿。

  种植青苗费补偿。考虑种植品种及季节因素影响,对项目区种植地块,一律按照400元/亩进行一次性补偿。

  五、激励措施

  对10月10日前签订补偿协议的,每户奖励5000元;10月20日前签订补偿协议的,每户奖励2000元;10月21日之后签订协议的,不予奖励。

  六、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

  为保障项目实施顺利进行,镇成立占补平衡补充耕地项目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指挥和调度各项工作。腰滩村委会成立工作专班,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政策宣讲和矛盾协调工作。

  部门配合联动。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各类问题,涉及镇直相关部门,主动靠前,积极行动,不允许出现推诿扯皮现象,各部门之间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项目实施顺利开展。

  强化责任追究。

  镇纪委办和党政办成立督导组,参与项目实施全过程督导,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干部不作为、慢作为,甚至乱作为采取零容忍态度,发现一起,通报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不打和牌。

盱眙县淮河镇耕地占补平衡补充耕地项目实施方案

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

  《盱眙县淮河镇耕地占补平衡补充耕地项目实施方案》已经镇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盱眙县淮河镇人民政府

2023年9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盱眙县淮河镇耕地占补平衡补充耕地项目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耕地保护和占补平衡责任,着力加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根据《 (略) 委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 (略) 关于2023年度第四批(盱眙、金湖)耕地占补平衡补充耕地项目立项的通知》(淮自然资发〔2023〕25号)、《盱眙县耕地占补平衡补充耕地项目实施方案》(盱政办发〔2022〕44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增强耕地保护的责任意识,根据“严保严管、节约优先、统筹协调、改革创新”的原则,着力加强耕地管控、建设,激励多措并举保护,采取更加有力措施,依法加强耕地占补平衡规范管理,不断提高土地开发整理工作水平。

  二、工作任务

  拟实施腰滩村前进片区970.1亩。该片土地为腰滩村前进组集体土地,项目完成后,继续作为前进组集体资源交付给腰滩村研究组织经营。

  三、工作步骤

  排查摸底阶段(2023年7月10日-8月31日)

  由腰滩村委会成立工作组,按照工作任务排查项目区养殖塘口面积、养殖设施及附属设施、种植区面积、生产管护用房及附属设施、树木等,并进行据实登记,形成一户一册。

  签订协议阶段(2023年9月1日-10月20日)

  由工作组入户签订养殖塘口(含养殖附属设施)、土地、看护管(含附属设施)补偿协议,协议中明确在规定时间内交付塘口、土地,自行拆除看护用房及设施,协议签订后由腰滩村及时支付农户补偿款。

  集中拆解阶段(2023年10月21日-10月31日)

  对未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拆除、交付的养殖设施及附属设施、管护用房及附属设施,自2023年10月21日起启动强制拆除程序。

  工程实施阶段(2023年11月1日-2024年2月29日)由施工方正式进场,按照设计图纸要求进行工程施工,达到验收标准。

  县级初验阶段(2024年3月1日-4月10日)

  申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对该项目进行初步验收,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施工方整改完成。

  市验收、省、部级监管阶段(2024年4月11日-6月30日)对复垦完成的耕地进行育苗、插秧, (略) 级验收,验收 (略) 、部级监管。

  四、补偿标准

  项目区内管护用房、水井等附属设施,按照三滩迁建评估标准, (略) 进行实地评估,以评估价作为结算价格。

  依据县2019年陡湖退圩还湖工程,即《盱眙县2017年度渔业油价补贴县级统筹资金实施方案》(盱农发〔2019〕226号)文件,养殖成品螃蟹塘口(养殖权收回)补偿费为1500元/亩,蟹苗养殖塘口,补偿费为11000元/亩。养殖设施补偿200元及以下,可以协议确定,协商不成的,按第三方评估价给予补偿。

  种植青苗费补偿。考虑种植品种及季节因素影响,对项目区种植地块,一律按照400元/亩进行一次性补偿。

  五、激励措施

  对10月10日前签订补偿协议的,每户奖励5000元;10月20日前签订补偿协议的,每户奖励2000元;10月21日之后签订协议的,不予奖励。

  六、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

  为保障项目实施顺利进行,镇成立占补平衡补充耕地项目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指挥和调度各项工作。腰滩村委会成立工作专班,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政策宣讲和矛盾协调工作。

  部门配合联动。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各类问题,涉及镇直相关部门,主动靠前,积极行动,不允许出现推诿扯皮现象,各部门之间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项目实施顺利开展。

  强化责任追究。

  镇纪委办和党政办成立督导组,参与项目实施全过程督导,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干部不作为、慢作为,甚至乱作为采取零容忍态度,发现一起,通报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不打和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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