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350线广安枣山至武胜段公路改建工程沥青砼路面材料采购第三次的招标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国道350线广安枣山至武胜段公路改建工程沥青砼路面材料采购第三次的招标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文件编号 | |
---|---|
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800,000元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66,506,176元 |
评标办法 | 见招标文件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国道350线广安枣山至武胜段公路改建工程沥青砼路面材料采购(第三次)招标补遗书 各相关投标人: 现将国道350线广安枣山至武胜段公路改建工程沥青砼路面材料采购(第三次)招标文件补遗如下: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2.4最高投标限价”中的“(3)上述材料出厂地点应为同一地点”调整为:“(3)乳化沥青Ⅰ(透层)、改性乳化沥青(粘层)、乳化沥青Ⅱ(其他)的运距不得超过其他所供材料的运距”。 2.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格式及条款的“1.1材料单价、规格型号及计划数量”中的“注:本合同数量为暂定数量,*方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所需调整供货数量,*方应按*方要求执行,双方按合同约定的合同单价、实际采购数量进行据实结算。同时,上述材料出厂地点应为同一地点”调整为“注:本合同数量为暂定数量,*方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所需调整供货数量,*方应按*方要求执行,双方按合同约定的合同单价、实际采购数量进行据实结算。同时,乳化沥青Ⅰ(透层)、改性乳化沥青(粘层)、乳化沥青Ⅱ(其他)的运距不得超过*方所供其他材料的运距”。 3.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广安交通投资建设 (略) (略) 2023年10月25日 |
递交时间 |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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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800,000元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66,506,176元 |
评标办法 | 见招标文件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国道350线广安枣山至武胜段公路改建工程沥青砼路面材料采购(第三次)招标补遗书 各相关投标人: 现将国道350线广安枣山至武胜段公路改建工程沥青砼路面材料采购(第三次)招标文件补遗如下: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2.4最高投标限价”中的“(3)上述材料出厂地点应为同一地点”调整为:“(3)乳化沥青Ⅰ(透层)、改性乳化沥青(粘层)、乳化沥青Ⅱ(其他)的运距不得超过其他所供材料的运距”。 2.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格式及条款的“1.1材料单价、规格型号及计划数量”中的“注:本合同数量为暂定数量,*方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所需调整供货数量,*方应按*方要求执行,双方按合同约定的合同单价、实际采购数量进行据实结算。同时,上述材料出厂地点应为同一地点”调整为“注:本合同数量为暂定数量,*方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所需调整供货数量,*方应按*方要求执行,双方按合同约定的合同单价、实际采购数量进行据实结算。同时,乳化沥青Ⅰ(透层)、改性乳化沥青(粘层)、乳化沥青Ⅱ(其他)的运距不得超过*方所供其他材料的运距”。 3.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广安交通投资建设 (略) (略) 2023年10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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