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2023年补充耕地质量等级评价试点项目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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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2023年补充耕地质量等级评价试点项目比选公告


为落实《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23 年补充耕地质量评价试点工作的通知》(农办建〔2023〕4 号)要求,做好琼海、东方 (略) 县县域补充耕地质量等级评价试点工作,形成补充耕地质量评价报告,提出有针对性的耕地培肥改良与治理修复对策与建议,我厅将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补充耕地质量等级评价试点工作,本项目第一次挂网比选时,因报价单位不足3家,作流标处理。现进行第二次挂网比选,以本次应标情况进行评审后确定中标单位。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3 年补充耕地质量评价试点。

二、项目实施时间: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

三、项目预算:15万元。(报价金额不超过预算金额,超出预算金额报价金额视为无效报价)

四、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细 (略) 2023年补充耕地质量等级评价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评价对象、实施区域面积、技术模式、实施措施、资金使用、工作流程、进度安排、组织保障等内容,做到方案可行,确保按时按质完成任务。

(二)构建完整成果体系。补充耕地质量评价成果主要包括:文字成果、表格成果、图件成果、数据库成果等。文字成果 (略) 县补充耕地质量评价报告;表格成果包括采样点数据表、评价单元图数据表、耕地质量等级评价统计表、耕地质量等级及变动表;图件成果包括采样点分布图、耕地质量等级分布图;数据库成果须形 成县域尺度补充耕地质量等级评价数据库,主要包括耕地质量调查评价成果数据库(GDB格式)、编图工程文件(MXD格式)、元数据(XML文件),各类成果需相互印证、互为补充。

(三)加强总结评估。对补充耕地质量进行评价后,要根据评价结果提出3-5年耕地质量提升与培肥改良修复措施建议,主要包括各项目区补充耕地存在问题分析、项目实施效果评价、土壤改良修复工程建议、提升耕地质量建议等,测算补充耕地达到县域耕地质量平均等级、最高等级的年限。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可以转包;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报价提交材料

(一)单位简介(简介后请附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和报价函(报价函请尽量详细,金额应以人民币报价);

(二)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有效证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等资料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四)提供2022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季度的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提供财务报表复印件;

(五)2023年度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税收证明及社保费缴费记录证明;

(六)提供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活动记录的承诺函,若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从注册时间起算;

(七)开展相关工作经验的佐证材料;

(八)项目编制方案。

七、评定标准

一是具备完成项目的良好业绩;二是具备项目相关工作经验;三是项目方案合理操作性强。

八、报价时间及地点

2023年10月26日8时-2023年11月3日18时。纸质件报价材料一式三份加盖公章(电子版刻光盘)进行密封,在报价截止时间前 (略) 海府路 (略) 农业农村厅农田建设管理处308房,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材料我厅有权不接收。

九、公告方式

比选结果经组织评审、内部审批等程序后, (略) 农业农村厅信息网发布中标供应商公告,公告期不少于1个工作日。

十、签订合同。确定项目实施单位后,由中标供 (略) 农业农村厅签订合同,按合同执行。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钟先生,联系电话:0898-*;监督电话:0898-*。

特此公告。




为落实《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23 年补充耕地质量评价试点工作的通知》(农办建〔2023〕4 号)要求,做好琼海、东方 (略) 县县域补充耕地质量等级评价试点工作,形成补充耕地质量评价报告,提出有针对性的耕地培肥改良与治理修复对策与建议,我厅将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补充耕地质量等级评价试点工作,本项目第一次挂网比选时,因报价单位不足3家,作流标处理。现进行第二次挂网比选,以本次应标情况进行评审后确定中标单位。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3 年补充耕地质量评价试点。

二、项目实施时间: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

三、项目预算:15万元。(报价金额不超过预算金额,超出预算金额报价金额视为无效报价)

四、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细 (略) 2023年补充耕地质量等级评价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评价对象、实施区域面积、技术模式、实施措施、资金使用、工作流程、进度安排、组织保障等内容,做到方案可行,确保按时按质完成任务。

(二)构建完整成果体系。补充耕地质量评价成果主要包括:文字成果、表格成果、图件成果、数据库成果等。文字成果 (略) 县补充耕地质量评价报告;表格成果包括采样点数据表、评价单元图数据表、耕地质量等级评价统计表、耕地质量等级及变动表;图件成果包括采样点分布图、耕地质量等级分布图;数据库成果须形 成县域尺度补充耕地质量等级评价数据库,主要包括耕地质量调查评价成果数据库(GDB格式)、编图工程文件(MXD格式)、元数据(XML文件),各类成果需相互印证、互为补充。

(三)加强总结评估。对补充耕地质量进行评价后,要根据评价结果提出3-5年耕地质量提升与培肥改良修复措施建议,主要包括各项目区补充耕地存在问题分析、项目实施效果评价、土壤改良修复工程建议、提升耕地质量建议等,测算补充耕地达到县域耕地质量平均等级、最高等级的年限。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可以转包;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报价提交材料

(一)单位简介(简介后请附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和报价函(报价函请尽量详细,金额应以人民币报价);

(二)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有效证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等资料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四)提供2022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季度的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提供财务报表复印件;

(五)2023年度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税收证明及社保费缴费记录证明;

(六)提供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活动记录的承诺函,若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从注册时间起算;

(七)开展相关工作经验的佐证材料;

(八)项目编制方案。

七、评定标准

一是具备完成项目的良好业绩;二是具备项目相关工作经验;三是项目方案合理操作性强。

八、报价时间及地点

2023年10月26日8时-2023年11月3日18时。纸质件报价材料一式三份加盖公章(电子版刻光盘)进行密封,在报价截止时间前 (略) 海府路 (略) 农业农村厅农田建设管理处308房,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材料我厅有权不接收。

九、公告方式

比选结果经组织评审、内部审批等程序后, (略) 农业农村厅信息网发布中标供应商公告,公告期不少于1个工作日。

十、签订合同。确定项目实施单位后,由中标供 (略) 农业农村厅签订合同,按合同执行。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钟先生,联系电话:0898-*;监督电话:0898-*。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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