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中心医院2023年日常广宣服务采购项目二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南充市中心医院2023年日常广宣服务采购项目二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2023年日常广宣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0月19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10-26 09:30:00,更正为:2023-10-31 09:3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3-10-26 09:30:00,更正为:2023-10-31 09:30:00。
一、第二章落实节能、环保、无线局域网中“3.本项目采购 无 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优先采购的产品范围”更正为“3.本项目采购 LED光源 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优先采购的产品范围”
二、第三章3.4其他要求“本项目按供应商经评审的最终报价从低到高顺序排列,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响应文件满足谈判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供应商最后报价相同的,由谈判小组抽签确定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更正为“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以此为准):以此为准本项目按供应商经评审的最终报价从低到高顺序排列,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响应文件满足谈判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供应商最后报价相同的,按供应商提供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有效证书数量由多到少顺序推荐。最后报价且提供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有效证书数量相同的,由谈判小组抽签确定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10月25日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 (略) 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http://**)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采购一体化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400服务电话:*
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五)1.本项目的采购最高限价:136.13万元;
2.参与供应商:已依法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
3.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4.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略) 财政局。联系科室: (略) 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联系电话:0817-*,联系地址: (略) (略) 政府新区。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5.本项目采购需求以采购文件中的内容为准,请供应商依照“获取采购文件——途径”获取采购文件。
名称: (略) (略) ( (略) (略) (略) )
地址: (略) 顺庆区人民南路97号
联系方式:0817-*
名称:南充 (略)
地址: (略) 顺庆区潆华路仁和春天广场8号楼22楼2203号
联系方式:0817-*转210
项目联系人:赵女士
电话:0817-*转210
南充 (略)
2023年10月25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2023年日常广宣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0月19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10-26 09:30:00,更正为:2023-10-31 09:3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3-10-26 09:30:00,更正为:2023-10-31 09:30:00。
一、第二章落实节能、环保、无线局域网中“3.本项目采购 无 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优先采购的产品范围”更正为“3.本项目采购 LED光源 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优先采购的产品范围”
二、第三章3.4其他要求“本项目按供应商经评审的最终报价从低到高顺序排列,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响应文件满足谈判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供应商最后报价相同的,由谈判小组抽签确定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更正为“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以此为准):以此为准本项目按供应商经评审的最终报价从低到高顺序排列,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响应文件满足谈判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供应商最后报价相同的,按供应商提供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有效证书数量由多到少顺序推荐。最后报价且提供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有效证书数量相同的,由谈判小组抽签确定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10月25日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 (略) 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http://**)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采购一体化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400服务电话:*
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五)1.本项目的采购最高限价:136.13万元;
2.参与供应商:已依法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
3.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4.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略) 财政局。联系科室: (略) 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联系电话:0817-*,联系地址: (略) (略) 政府新区。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5.本项目采购需求以采购文件中的内容为准,请供应商依照“获取采购文件——途径”获取采购文件。
名称: (略) (略) ( (略) (略) (略) )
地址: (略) 顺庆区人民南路97号
联系方式:0817-*
名称:南充 (略)
地址: (略) 顺庆区潆华路仁和春天广场8号楼22楼2203号
联系方式:0817-*转210
项目联系人:赵女士
电话:0817-*转210
南充 (略)
202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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