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光明区社区网格管理中心关于商会大厦8楼东办公场地装修项目自行采购澄清公告-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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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区社区网格管理中心关于商会大厦8楼东办公场地装修项目自行采购澄清公告-更正公告

(略) 光明区社区网格管理中心关于商会大厦8楼东办公场地装修项目预算金额和合同履行期限有调整,以此份公告为准。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商会大厦8楼东办公场地装修

项目现状:总面积751平方米,分为2间敞通式办公室和1间会议室。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元,该费用包含管理费、派驻工作人员的相关费用、税费及*方可获得的合理利润等一切费用。

合同履行期限:10个自然日

施工时限:星期一至星期五18:00-23:00,星期六、日8:00-23:00

结算方式: 对公转账

二、建设需求

重新隔断10个区域,墙面翻新,强弱电、灯光迁改优化,地面修补,吊顶,玻璃贴膜,拉帘、搬运、安装办公设备等装修事项,保修期2年。达到拎包办公的效果。

三、应答文件

(一)编制要求:

截止报名时间前,报名单位可递交本工程的报名文件,报名文件份数为1份正本、1份副本。投标人应当将报名文件的所有组成部分一起包装在一个密封袋里,并在袋上注明工程名称以及报名单位名称,封口处应贴封条并骑缝加盖投标人公章。

(二)编制内容: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联系方式;

(2)基本情况:包含企业简介、营业执照、相关资格证书、近3年相关业绩(最多5项。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施工或服务合同)及荣誉情况等;

(3)报价单。

以上资料均须报名单位加盖公章。

四、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3.具有本采购项目的合法经营范围(提供工商信息或经营范围等资质证明截图扫描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天眼查等网站查询)。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在天眼查网站查询企业背景,截图扫描主要人员、股东信息、企业关系(需全屏查看截图))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不接受涉外资企业参与投标。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从业人员不得参与报名:(1)近3年内(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报名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2)近1年内(从截止报名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4)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5)近3年内(从截止报名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6)近2年内(从截止报名之日起倒算)曾有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7)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8)依法应当拒绝报名的其他情形(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扫描件)。

五、公告期限

2023年10月26日至2023年11月1日(北京时间)

六、应答文件提交时限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日18:00(北京时间)

邮寄地址: (略) 光明区商会大厦8楼807办公室

电子政务邮箱:*@*ttp://**

联系人:彭小姐

联系电话:*

(略) 光明区社区网格管理中心关于商会大厦8楼东办公场地装修项目预算金额和合同履行期限有调整,以此份公告为准。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商会大厦8楼东办公场地装修

项目现状:总面积751平方米,分为2间敞通式办公室和1间会议室。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元,该费用包含管理费、派驻工作人员的相关费用、税费及*方可获得的合理利润等一切费用。

合同履行期限:10个自然日

施工时限:星期一至星期五18:00-23:00,星期六、日8:00-23:00

结算方式: 对公转账

二、建设需求

重新隔断10个区域,墙面翻新,强弱电、灯光迁改优化,地面修补,吊顶,玻璃贴膜,拉帘、搬运、安装办公设备等装修事项,保修期2年。达到拎包办公的效果。

三、应答文件

(一)编制要求:

截止报名时间前,报名单位可递交本工程的报名文件,报名文件份数为1份正本、1份副本。投标人应当将报名文件的所有组成部分一起包装在一个密封袋里,并在袋上注明工程名称以及报名单位名称,封口处应贴封条并骑缝加盖投标人公章。

(二)编制内容: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联系方式;

(2)基本情况:包含企业简介、营业执照、相关资格证书、近3年相关业绩(最多5项。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施工或服务合同)及荣誉情况等;

(3)报价单。

以上资料均须报名单位加盖公章。

四、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3.具有本采购项目的合法经营范围(提供工商信息或经营范围等资质证明截图扫描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天眼查等网站查询)。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在天眼查网站查询企业背景,截图扫描主要人员、股东信息、企业关系(需全屏查看截图))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不接受涉外资企业参与投标。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从业人员不得参与报名:(1)近3年内(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报名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2)近1年内(从截止报名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4)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5)近3年内(从截止报名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6)近2年内(从截止报名之日起倒算)曾有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7)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8)依法应当拒绝报名的其他情形(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扫描件)。

五、公告期限

2023年10月26日至2023年11月1日(北京时间)

六、应答文件提交时限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日18:00(北京时间)

邮寄地址: (略) 光明区商会大厦8楼807办公室

电子政务邮箱:*@*ttp://**

联系人:彭小姐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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