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融通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年度造价咨询供应商遴选招标变更
中国融通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年度造价咨询供应商遴选招标变更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gkzb*
项目名称:中国融通 (略) 年度造价咨询供应商遴选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10-09 16:09
二、变更内容
变更投标截止时间:2023-11-10 09:00,变更开标时间:2023-11-10 09:00
变更投标截止时间至:2023-11-10 09:00,变更开标时间至:2023-11-10 09:00
中国融通 (略) 年度造价咨询供应商遴选项目现需对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进行变更,具体如下:
招标公告(遴选公告)中变更1:原公告项目概况中:“本次项目拟遴选3家供应商”变更为“本次项目拟遴选最多7家供应商”。
招标公告(遴选公告)中变更2:原公告3.5指导价中:“在3家成交供应商所报下浮率平均值基础上”变更为“在最终成交供应商所报下浮率平均值基础上”。
招标公告(遴选公告)中变更3:原公告中“5.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10-31?9:00:00(北京时间)”现变更为:“5.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X-X?17:00:00(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中变更1:
招标文件(遴选文件)中变更1:原文件响应人须知前附表中6.3.2响应人须知前附表6.3.2评审委员会推荐候选人的人数:“(1)本项目确定成交供应商3家。(2)评审委员会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推荐3-5家候选人。(3)评审过程中,有效响应人不足3家的,评审委员会否决全部响应,遴选人将重新组织遴选。”现变更为:“(1)评审委员会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推荐3-9家候选人。(2)本项目确定成交供应商最少选取3家,最多选取7家。(3)当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响应人数大于10家(不含)时,确定成交供应商数量为7家;当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响应人数大于7家(不含)且小于等于10家时,确定成交供应商数量为5家;当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响应人数大于等于3家且小于等于7家时,确定成交供应商数量为3家;当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响应人数小于3家(不含),则重新组织遴选。
招标文件(遴选文件)中变更2:原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四、以及第五章 服务要求五中“在3家成交供应商所报下浮率的平均值的基础上” 现变更为:“在最终成交供应商所报下浮率的平均值的基础上”。
招标文件(遴选文件)中变更3:原文件第五章 服务要求一中“本次计划遴选3家供应商” 现变更为:“本次计划最多遴选7家供应商”。
*招标文件(遴选文件)中变更4:原文件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一、响应函 报价单 注中:“在3家成交供应商所报下浮率平均值基础上”现变更为:“在最终成交供应商所报下浮率平均值基础上” 。
*招标文件(遴选文件)中变更5:原文件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一、响应函(二)承诺函中“在3家成交供应商所报下浮率平均值基础上” 现变更为:“在最终成交供应商所报下浮率平均值基础上”。
*招标文件(遴选文件)中变更6:原文件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九、资格审查资料 承诺函中增加“(三)遴选人在整个遴选全过程中,有权对我方在遴选过程中递交的资料及文件的真实性进行核查,我方将无条件提供原件配合遴选人核查 ,若遴选人发现我方提供的资料及文件有弄虚作假的情况,我方将无条件接受被取消成交供应商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注意:招标文件(遴选文件)中变更4、5、6部分的需要投标人自行修改响应文件格式对应内容(由于未按照本文修改而造成被评审委员会否决的,责任由响应人自身承担)。
*项目完成采购后,将组织对所有成交人递交的资料及文件原件进行核查,对出现弄虚作假行为的成交人,取消中标资格。
原招标公告(遴选公告)及招标文件(遴选文件)与本文有不符之处,以本文为准。原招标公告(遴选公告)及招标文件(遴选文件)未做变更的,仍按原内容执行。
原招标公告(遴选公告)与招标文件(遴选文件)其他内容不作调整。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gkzb*
项目名称:中国融通 (略) 年度造价咨询供应商遴选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10-09 16:09
二、变更内容
变更投标截止时间:2023-11-10 09:00,变更开标时间:2023-11-10 09:00
变更投标截止时间至:2023-11-10 09:00,变更开标时间至:2023-11-10 09:00
中国融通 (略) 年度造价咨询供应商遴选项目现需对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进行变更,具体如下:
招标公告(遴选公告)中变更1:原公告项目概况中:“本次项目拟遴选3家供应商”变更为“本次项目拟遴选最多7家供应商”。
招标公告(遴选公告)中变更2:原公告3.5指导价中:“在3家成交供应商所报下浮率平均值基础上”变更为“在最终成交供应商所报下浮率平均值基础上”。
招标公告(遴选公告)中变更3:原公告中“5.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10-31?9:00:00(北京时间)”现变更为:“5.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X-X?17:00:00(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中变更1:
招标文件(遴选文件)中变更1:原文件响应人须知前附表中6.3.2响应人须知前附表6.3.2评审委员会推荐候选人的人数:“(1)本项目确定成交供应商3家。(2)评审委员会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推荐3-5家候选人。(3)评审过程中,有效响应人不足3家的,评审委员会否决全部响应,遴选人将重新组织遴选。”现变更为:“(1)评审委员会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推荐3-9家候选人。(2)本项目确定成交供应商最少选取3家,最多选取7家。(3)当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响应人数大于10家(不含)时,确定成交供应商数量为7家;当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响应人数大于7家(不含)且小于等于10家时,确定成交供应商数量为5家;当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响应人数大于等于3家且小于等于7家时,确定成交供应商数量为3家;当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响应人数小于3家(不含),则重新组织遴选。
招标文件(遴选文件)中变更2:原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四、以及第五章 服务要求五中“在3家成交供应商所报下浮率的平均值的基础上” 现变更为:“在最终成交供应商所报下浮率的平均值的基础上”。
招标文件(遴选文件)中变更3:原文件第五章 服务要求一中“本次计划遴选3家供应商” 现变更为:“本次计划最多遴选7家供应商”。
*招标文件(遴选文件)中变更4:原文件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一、响应函 报价单 注中:“在3家成交供应商所报下浮率平均值基础上”现变更为:“在最终成交供应商所报下浮率平均值基础上” 。
*招标文件(遴选文件)中变更5:原文件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一、响应函(二)承诺函中“在3家成交供应商所报下浮率平均值基础上” 现变更为:“在最终成交供应商所报下浮率平均值基础上”。
*招标文件(遴选文件)中变更6:原文件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九、资格审查资料 承诺函中增加“(三)遴选人在整个遴选全过程中,有权对我方在遴选过程中递交的资料及文件的真实性进行核查,我方将无条件提供原件配合遴选人核查 ,若遴选人发现我方提供的资料及文件有弄虚作假的情况,我方将无条件接受被取消成交供应商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注意:招标文件(遴选文件)中变更4、5、6部分的需要投标人自行修改响应文件格式对应内容(由于未按照本文修改而造成被评审委员会否决的,责任由响应人自身承担)。
*项目完成采购后,将组织对所有成交人递交的资料及文件原件进行核查,对出现弄虚作假行为的成交人,取消中标资格。
原招标公告(遴选公告)及招标文件(遴选文件)与本文有不符之处,以本文为准。原招标公告(遴选公告)及招标文件(遴选文件)未做变更的,仍按原内容执行。
原招标公告(遴选公告)与招标文件(遴选文件)其他内容不作调整。
北京
北京
北京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