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火栓箱加装消防软管卷盘项目二次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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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火栓箱加装消防软管卷盘项目二次更正公告

消火栓箱加装消防软管卷盘项目(二次)更正公告

(2023-JWDXCK-F4012)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消火栓箱加装消防软管卷盘项目(二次)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3-JWDXCK-F4012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0月2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t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http://**)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询价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三)申领询价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更正日期:2023年10月2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内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先生、马凯

办公电话:010-*、010-*-8020

地 址: (略) 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6层1601室

五、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胡先生

办公电话:010-*

采购机构: (略)

2023 年 10 月 26 日


, (略) ,丰台区

消火栓箱加装消防软管卷盘项目(二次)更正公告

(2023-JWDXCK-F4012)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消火栓箱加装消防软管卷盘项目(二次)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3-JWDXCK-F4012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0月2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t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http://**)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询价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三)申领询价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更正日期:2023年10月2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内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先生、马凯

办公电话:010-*、010-*-8020

地 址: (略) 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6层1601室

五、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胡先生

办公电话:010-*

采购机构: (略)

2023 年 10 月 26 日


, (略) ,丰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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