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人民医院重症医学临床信息系统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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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市人民医院重症医学临床信息系统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LYCG-*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重症医学临床信息系统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0月0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采购需求及评分标准变更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日期:2023-10-09,更正为:2023-10-26。

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结束日期:2023-10-16,更正为:2023-11-02。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10-27 09:00:00,更正为:2023-11-08 09:0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3-10-27 09:00:00,更正为:2023-11-08 09:00:00。

更正前(采购需求)

更正后(采购需求)

13.2设备数据采集能力:所投软件系统须通过IHE以下全部测试。(提供IHE-C测试产品合格证书复印件) 1)通过病患监护领域测试 2)通过呼吸机在设备通信测试 3)通过呼吸报警管理测试 4)通过时间一致性测试

13.2设备数据采集能力:所投软件系统须通过IHE或中国软件测评中心的测试并提供软件测试报告。

更正前(评分标准)

更正后(评分标准)

企业实力:供应商提供通过电子病历系统六级及以 上的用户案例,每提供一家计2分,最 多4分;提供通过电子病历系统五级的 用户案例每提供一家计0.5分,最多计2 分。此项可累计计分,最高累计计6分。证明要求: 1、提供供应商与用户签订的合同(合同 (略) 信息系统(HIS)、电子病历系统(EMR)、手术室管理系统等核心业务系统)扫描件 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予计分。 2、提供国家卫健委评级证书(或证明资料)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予计分。

企业实力:供应商提供通过电子病历系统六级及以上的用户案例,每提供一家计2分,最多4分;提供通过电子病历系统五级的用户案例每提供一家计0.5分,最多计2分。此项可累计计分,最高累计计6分。

证明要求:1、提供供应商与用户签订的合同(合同需包含重症医学临床信息系统)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予计分。

2、提供国家卫健委评级证书(或证明资料)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予计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10月26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道吾山西路452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南 (略)

地址: (略) (略) 浏阳大道长城戎苑A座202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湖南 (略)

电话:*

湖南 (略)

2023年10月26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LYCG-*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重症医学临床信息系统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0月0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采购需求及评分标准变更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日期:2023-10-09,更正为:2023-10-26。

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结束日期:2023-10-16,更正为:2023-11-02。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10-27 09:00:00,更正为:2023-11-08 09:0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3-10-27 09:00:00,更正为:2023-11-08 09:00:00。

更正前(采购需求)

更正后(采购需求)

13.2设备数据采集能力:所投软件系统须通过IHE以下全部测试。(提供IHE-C测试产品合格证书复印件) 1)通过病患监护领域测试 2)通过呼吸机在设备通信测试 3)通过呼吸报警管理测试 4)通过时间一致性测试

13.2设备数据采集能力:所投软件系统须通过IHE或中国软件测评中心的测试并提供软件测试报告。

更正前(评分标准)

更正后(评分标准)

企业实力:供应商提供通过电子病历系统六级及以 上的用户案例,每提供一家计2分,最 多4分;提供通过电子病历系统五级的 用户案例每提供一家计0.5分,最多计2 分。此项可累计计分,最高累计计6分。证明要求: 1、提供供应商与用户签订的合同(合同 (略) 信息系统(HIS)、电子病历系统(EMR)、手术室管理系统等核心业务系统)扫描件 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予计分。 2、提供国家卫健委评级证书(或证明资料)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予计分。

企业实力:供应商提供通过电子病历系统六级及以上的用户案例,每提供一家计2分,最多4分;提供通过电子病历系统五级的用户案例每提供一家计0.5分,最多计2分。此项可累计计分,最高累计计6分。

证明要求:1、提供供应商与用户签订的合同(合同需包含重症医学临床信息系统)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予计分。

2、提供国家卫健委评级证书(或证明资料)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予计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10月26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道吾山西路452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南 (略)

地址: (略) (略) 浏阳大道长城戎苑A座202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湖南 (略)

电话:*

湖南 (略)

2023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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