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艾滋病防治重大传染病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河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艾滋病防治重大传染病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23-965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艾滋病防治重大传染病采购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0月18日
4. 原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09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
1、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2、原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0月20日至2023年10月2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变更为:2023年10月27日(北京时间)
3、原开标时间:2023年11月0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变更为:2023年11月0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4、原采购信息内容:
招标文件第一章特定资格要求:“……,包9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应具有投标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证)和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包10、包11和包12 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应具有投标产品备案证(属于一类时适用)或医疗器械注册证(属于二类和三类时适用)和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备案证(属于一类时适用)或医疗器械注册证(属于二类和三类时适用)、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变更为“……,包9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应具有投标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证)和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包10、包11和包12 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应具有投标产品备案证(属于一类时适用)或医疗器械注册证(属于二类和三类时适用)和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备案证(属于一类时适用)或医疗器械注册证(属于二类和三类时适用)、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
招标文件第42页技术指标包7:*型肝炎病毒(HCV)核酸检测试剂盒(荧光PCR法)第13条“认证文件:提供国家规定的二类(核酸提取)及三类(核酸扩增)医疗器械注册证。”
变更为:“13.认证文件:提供国家规定的一类备案凭证或二类(核酸提取)及三类(核酸扩增)医疗器械注册证。”
招标文件第48页技术指标包 包11:酶标仪及洗板机之酶标仪第8条“ 测试速度:≤96孔/3秒,需要提供检测报告证明文件”
变更为“*8、测试速度:每96孔板单波长检测速度不超过3秒 ”
5、更正日期:2023年10月26日(北京时间)
无
1. 采 购 人: (略)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 (略) 农业南路105号
联系人:郑弘毅
联系电话:03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地 址: (略) 金水区纬四路13号
联系人:张中平
联系方式:03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中平
联系方式:0371-*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23-965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艾滋病防治重大传染病采购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0月18日
4. 原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09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
1、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2、原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0月20日至2023年10月2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变更为:2023年10月27日(北京时间)
3、原开标时间:2023年11月0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变更为:2023年11月0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4、原采购信息内容:
招标文件第一章特定资格要求:“……,包9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应具有投标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证)和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包10、包11和包12 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应具有投标产品备案证(属于一类时适用)或医疗器械注册证(属于二类和三类时适用)和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备案证(属于一类时适用)或医疗器械注册证(属于二类和三类时适用)、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变更为“……,包9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应具有投标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证)和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包10、包11和包12 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应具有投标产品备案证(属于一类时适用)或医疗器械注册证(属于二类和三类时适用)和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备案证(属于一类时适用)或医疗器械注册证(属于二类和三类时适用)、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
招标文件第42页技术指标包7:*型肝炎病毒(HCV)核酸检测试剂盒(荧光PCR法)第13条“认证文件:提供国家规定的二类(核酸提取)及三类(核酸扩增)医疗器械注册证。”
变更为:“13.认证文件:提供国家规定的一类备案凭证或二类(核酸提取)及三类(核酸扩增)医疗器械注册证。”
招标文件第48页技术指标包 包11:酶标仪及洗板机之酶标仪第8条“ 测试速度:≤96孔/3秒,需要提供检测报告证明文件”
变更为“*8、测试速度:每96孔板单波长检测速度不超过3秒 ”
5、更正日期:2023年10月26日(北京时间)
无
1. 采 购 人: (略)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 (略) 农业南路105号
联系人:郑弘毅
联系电话:03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地 址: (略) 金水区纬四路13号
联系人:张中平
联系方式:03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中平
联系方式:0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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