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县龙潭乡烂磨子及刘家大洞废弃矿渣综合处置工程第二次流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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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柱县龙潭乡烂磨子及刘家大洞废弃矿渣综合处置工程第二次流标公告

石柱县龙潭乡烂磨子及刘家大洞废弃矿渣综合处置工程

(第二次)流标公告

各投标人:

石柱县龙潭乡烂磨子及刘家大洞废弃矿渣综合处置工程(第二次)于2023年10月23日9时30分在石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在技术方案评审中,单位2提供的技术方案投标文件,缺失计划开竣工日期;资源配备有混凝土搅拌机不符合招标文件商品混凝土要求;劳动计划缺失绿化工;方案不满足本工程需求。单位3提供的技术方案投标文件,第100页出现与 (略) 名称,施工方案与措施无针对性,方案不满足本工程需求。暗标编号“单位2”( (略) (略) )、“单位3”(中 (略) ) 技术方案综合性评审不合格。“单位1”( (略) (略) )在技术方案和后续的资格评审、形式性评审、响应性评审过程中,均评审合格。最终结果只有一家合格投标人,经评标委员会讨论一致认为合格的一家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具备竞争力,评标委员会否决了所有投标。

评标委员会否决所有投标后,招标人发现评审结果与招标文件相关规定要求不符,报经相关行政监督主管部门同意后,于2023年10月26日10时在石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原评标委员会对本工程进行复审。评标委员会根据《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 (略) 工程建设项目评标委员会评标守则(试行)>的通知》(渝管发[2023]33号)文件规定:部分投标被否决导致有效投标人不足三个的,应当对投标是否明显缺乏竞争和是否需要否决全部投标进行充分论证。

经评标委员会充分讨论论证,一致认为:仅有一家投标人为有效投标其经济部分明显缺乏竞争,否决全部投标。评审结果维持原判,本次招标作流标处理。

招 标 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 (略)

2023年10月27日




流标公告10.27(2).pdf
流标公告10.27(2).docx

石柱县龙潭乡烂磨子及刘家大洞废弃矿渣综合处置工程

(第二次)流标公告

各投标人:

石柱县龙潭乡烂磨子及刘家大洞废弃矿渣综合处置工程(第二次)于2023年10月23日9时30分在石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在技术方案评审中,单位2提供的技术方案投标文件,缺失计划开竣工日期;资源配备有混凝土搅拌机不符合招标文件商品混凝土要求;劳动计划缺失绿化工;方案不满足本工程需求。单位3提供的技术方案投标文件,第100页出现与 (略) 名称,施工方案与措施无针对性,方案不满足本工程需求。暗标编号“单位2”( (略) (略) )、“单位3”(中 (略) ) 技术方案综合性评审不合格。“单位1”( (略) (略) )在技术方案和后续的资格评审、形式性评审、响应性评审过程中,均评审合格。最终结果只有一家合格投标人,经评标委员会讨论一致认为合格的一家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具备竞争力,评标委员会否决了所有投标。

评标委员会否决所有投标后,招标人发现评审结果与招标文件相关规定要求不符,报经相关行政监督主管部门同意后,于2023年10月26日10时在石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原评标委员会对本工程进行复审。评标委员会根据《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 (略) 工程建设项目评标委员会评标守则(试行)>的通知》(渝管发[2023]33号)文件规定:部分投标被否决导致有效投标人不足三个的,应当对投标是否明显缺乏竞争和是否需要否决全部投标进行充分论证。

经评标委员会充分讨论论证,一致认为:仅有一家投标人为有效投标其经济部分明显缺乏竞争,否决全部投标。评审结果维持原判,本次招标作流标处理。

招 标 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 (略)

2023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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