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森林火灾高风险区扑火队伍应急能力提升建设项目设备采购项目1包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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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森林火灾高风险区扑火队伍应急能力提升建设项目设备采购项目1包更正公告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存证哈希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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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WH01CG2023HW*(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FS*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森林火灾高风险区扑火队*应急能力提升建设项目设备采购项目(1包)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0月1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原中标供应商安徽中崛 (略) 主动向采购人递交放弃函,采购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决定由原第二名程力 (略) 替补为中标供应商。

1.原中标信息更正为:

供应商名称:程力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曾都区南郊

中标金额:*元

2.原主要标的信息更正为:

货物类

名称:水罐消防车

品牌:程力威牌

规格型号:CLW5090GXFSG3 5/AXF

数量:2辆

单价:*.00元

更正日期:2023年10月2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一)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二)是否中小微企业中标:否

(三)中标供应商业绩:1. (略) 公安厅消防局2 (略) 消防车辆(国产)集中采购项目;2. (略) 消防救援总队通信指挥消防车采购项目

(四)被否决单位及原因:无

(五)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电子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以电子形式的,可以在线递交到系统(http:http://**.cn);以书面形式的可以按采购公告载明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向其提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给予答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应急管理局

地 址: (略) 瑞祥路88号皖江财富广场A3座4楼

联系方式:05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泽普 (略)

地  址: (略) 湾沚区世纪华庭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盼

电  话:*

五、附件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存证哈希值:
区块高度: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WH01CG2023HW*(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FS*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森林火灾高风险区扑火队*应急能力提升建设项目设备采购项目(1包)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0月1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原中标供应商安徽中崛 (略) 主动向采购人递交放弃函,采购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决定由原第二名程力 (略) 替补为中标供应商。

1.原中标信息更正为:

供应商名称:程力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曾都区南郊

中标金额:*元

2.原主要标的信息更正为:

货物类

名称:水罐消防车

品牌:程力威牌

规格型号:CLW5090GXFSG3 5/AXF

数量:2辆

单价:*.00元

更正日期:2023年10月2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一)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二)是否中小微企业中标:否

(三)中标供应商业绩:1. (略) 公安厅消防局2 (略) 消防车辆(国产)集中采购项目;2. (略) 消防救援总队通信指挥消防车采购项目

(四)被否决单位及原因:无

(五)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电子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以电子形式的,可以在线递交到系统(http:http://**.cn);以书面形式的可以按采购公告载明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向其提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给予答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应急管理局

地 址: (略) 瑞祥路88号皖江财富广场A3座4楼

联系方式:05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泽普 (略)

地  址: (略) 湾沚区世纪华庭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盼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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