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公安局公安警用无人机购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兴安盟公安局公安警用无人机购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兴安盟公安局公安警用无人机购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27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XZC-1-GK-*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公安警用无人机购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0月2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原招标文件技术评分中“☆”变更为“▲”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打“☆”号的项目为核心参数,需提供具有公安部相关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国家级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的检验报告;以上检测检验报告需提供依法获取该报告企业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原件备查。提供本次采购项目的有权限有技术能力的真实的售后服务承诺书扫描件,原件备查。根据投标人所投产品的技术性能指标与招标文件的参数要求符合程度、参数偏离情况等进行分析、比较打分:所投产品综合配置高、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功能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一项得1分,最高得10分;未提供检测检验报告不得分。

变更为:打“▲”号的项目为核心参数,需提供具有公安部相关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国家级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的检验报告;以上检测检验报告需提供依法获取该报告企业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原件备查。提供本次采购项目的有权限有技术能力的真实的售后服务承诺书扫描件,原件备查。根据投标人所投产品的技术性能指标与招标文件的参数要求符合程度、参数偏离情况等进行分析、比较打分:所投产品综合配置高、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功能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一项得1分,最高得10分;未提供检测检验报告不得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10月27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兴安盟公安局

地址:科右前旗天骄路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兴安 (略) 罕山中街83号

联系方式:04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兴安盟政府采购中心

电话:0482-*

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10月27日



兴安盟公安局公安警用无人机购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公安警用无人机购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11月13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ZC-1-GK-*

项目名称:公安警用无人机购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894,6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公安警用无人机购置):

合同包预算金额:894,6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航空器及其配套设备 1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894,6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10月23日 至 2023年10月27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获取。获取采购文件时,需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按照“执行交易→应标→项目应标→未参与项目”步骤,填写联系人相关信息确认参与后,即为成功“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11月13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开标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兴安 (略) 罕山中街83号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兴安盟公安局

地址:科右前旗天骄路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兴安 (略) 罕山中街83号

联系方式:04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兴安盟政府采购中心

电话:0482-*

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10月20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XZC-1-GK-*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公安警用无人机购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0月2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原招标文件技术评分中“☆”变更为“▲”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打“☆”号的项目为核心参数,需提供具有公安部相关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国家级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的检验报告;以上检测检验报告需提供依法获取该报告企业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原件备查。提供本次采购项目的有权限有技术能力的真实的售后服务承诺书扫描件,原件备查。根据投标人所投产品的技术性能指标与招标文件的参数要求符合程度、参数偏离情况等进行分析、比较打分:所投产品综合配置高、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功能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一项得1分,最高得10分;未提供检测检验报告不得分。

变更为:打“▲”号的项目为核心参数,需提供具有公安部相关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国家级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的检验报告;以上检测检验报告需提供依法获取该报告企业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原件备查。提供本次采购项目的有权限有技术能力的真实的售后服务承诺书扫描件,原件备查。根据投标人所投产品的技术性能指标与招标文件的参数要求符合程度、参数偏离情况等进行分析、比较打分:所投产品综合配置高、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功能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一项得1分,最高得10分;未提供检测检验报告不得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10月27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兴安盟公安局

地址:科右前旗天骄路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兴安 (略) 罕山中街83号

联系方式:04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兴安盟政府采购中心

电话:0482-*

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10月27日


项目概况

公安警用无人机购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11月13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ZC-1-GK-*

项目名称:公安警用无人机购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894,6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公安警用无人机购置):

合同包预算金额:894,6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航空器及其配套设备 1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894,6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10月23日 至 2023年10月27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获取。获取采购文件时,需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按照“执行交易→应标→项目应标→未参与项目”步骤,填写联系人相关信息确认参与后,即为成功“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11月13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开标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兴安 (略) 罕山中街83号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兴安盟公安局

地址:科右前旗天骄路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兴安 (略) 罕山中街83号

联系方式:04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兴安盟政府采购中心

电话:0482-*

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10月20日


兴安盟公安局公安警用无人机购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27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XZC-1-GK-*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公安警用无人机购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0月2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原招标文件技术评分中“☆”变更为“▲”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打“☆”号的项目为核心参数,需提供具有公安部相关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国家级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的检验报告;以上检测检验报告需提供依法获取该报告企业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原件备查。提供本次采购项目的有权限有技术能力的真实的售后服务承诺书扫描件,原件备查。根据投标人所投产品的技术性能指标与招标文件的参数要求符合程度、参数偏离情况等进行分析、比较打分:所投产品综合配置高、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功能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一项得1分,最高得10分;未提供检测检验报告不得分。

变更为:打“▲”号的项目为核心参数,需提供具有公安部相关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国家级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的检验报告;以上检测检验报告需提供依法获取该报告企业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原件备查。提供本次采购项目的有权限有技术能力的真实的售后服务承诺书扫描件,原件备查。根据投标人所投产品的技术性能指标与招标文件的参数要求符合程度、参数偏离情况等进行分析、比较打分:所投产品综合配置高、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功能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一项得1分,最高得10分;未提供检测检验报告不得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10月27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兴安盟公安局

地址:科右前旗天骄路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兴安 (略) 罕山中街83号

联系方式:04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兴安盟政府采购中心

电话:0482-*

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10月27日



兴安盟公安局公安警用无人机购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公安警用无人机购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11月13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ZC-1-GK-*

项目名称:公安警用无人机购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894,6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公安警用无人机购置):

合同包预算金额:894,6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航空器及其配套设备 1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894,6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10月23日 至 2023年10月27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获取。获取采购文件时,需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按照“执行交易→应标→项目应标→未参与项目”步骤,填写联系人相关信息确认参与后,即为成功“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11月13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开标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兴安 (略) 罕山中街83号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兴安盟公安局

地址:科右前旗天骄路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兴安 (略) 罕山中街83号

联系方式:04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兴安盟政府采购中心

电话:0482-*

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10月20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XZC-1-GK-*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公安警用无人机购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0月2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原招标文件技术评分中“☆”变更为“▲”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打“☆”号的项目为核心参数,需提供具有公安部相关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国家级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的检验报告;以上检测检验报告需提供依法获取该报告企业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原件备查。提供本次采购项目的有权限有技术能力的真实的售后服务承诺书扫描件,原件备查。根据投标人所投产品的技术性能指标与招标文件的参数要求符合程度、参数偏离情况等进行分析、比较打分:所投产品综合配置高、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功能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一项得1分,最高得10分;未提供检测检验报告不得分。

变更为:打“▲”号的项目为核心参数,需提供具有公安部相关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国家级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的检验报告;以上检测检验报告需提供依法获取该报告企业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原件备查。提供本次采购项目的有权限有技术能力的真实的售后服务承诺书扫描件,原件备查。根据投标人所投产品的技术性能指标与招标文件的参数要求符合程度、参数偏离情况等进行分析、比较打分:所投产品综合配置高、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功能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一项得1分,最高得10分;未提供检测检验报告不得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10月27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兴安盟公安局

地址:科右前旗天骄路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兴安 (略) 罕山中街83号

联系方式:04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兴安盟政府采购中心

电话:0482-*

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10月27日


项目概况

公安警用无人机购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11月13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ZC-1-GK-*

项目名称:公安警用无人机购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894,6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公安警用无人机购置):

合同包预算金额:894,6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航空器及其配套设备 1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894,6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10月23日 至 2023年10月27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获取。获取采购文件时,需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按照“执行交易→应标→项目应标→未参与项目”步骤,填写联系人相关信息确认参与后,即为成功“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11月13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开标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兴安 (略) 罕山中街83号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兴安盟公安局

地址:科右前旗天骄路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兴安 (略) 罕山中街83号

联系方式:04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兴安盟政府采购中心

电话:0482-*

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10月20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标书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