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机场工作区消防年度检测项目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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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机场工作区消防年度检测项目澄清公告

一、项目编号:HQZX2023-048

二、项目名称:2023年机场工作区消防年度检测项目

三、原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2023年10月24日在《 (略) (略) 招标采购系统》上发布

四、有关本次变更公告的详细信息如下:

(一)

原公告信息:

3、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3.1采购内容:消防设施检测及其相关服务;

3.2完成期限:自进场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

3.3服务地点:郑州新郑国际机场;

现变更为:

3、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3.1采购内容:消防设施检测及其相关服务

(1)※供应商应对本项目涉及建(构)筑物中各类消防系统及包含的设施设备进行全部检测。

(2)※供应商应根据本项目技术需求书的要求,并按照国家标准规定的操作规程对建(构)筑物实施消防检测活动,检测范围及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附件所列内容。

3.2完成期限:自进场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

3.3服务地点:郑州新郑国际机场;

3.4预算金额:4.25万元(不含税)。

(供应商的响应报价高于预算金额的,视为无效响应报价)

(二)

原公告信息:

4、供应商资格条件(投标现场提供资料):

4.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投标现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者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备查);

4.2供应商应通过“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网站(http://**.cn)登记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信息,且登记类型应包含“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以现场查询为主);

4.3委托代理人应携带个人身份证及2023年1月1日以来缴纳社保证明(现场提供身份证原件和社保证明备查),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并递交响应文件的无须提交社保证明,仅需携带身份证原件;

4.4供应商应携带缴纳谈判保证金收据,谈判现场提供原件审查;

4.5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http://**.cn)及中国政府采招网(http://**.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需提供上述3项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打印并加盖公章,打印日期须在公告发布之日当天或之后,且在评标截止日当天或之前(以现场查询为主);

4.6供应商 (略) (略) 供应商黑名单且在禁入期的,不得参加本项谈判采购活动;

4.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谈判活动或者为划分合同段的同一项目谈判活动;

4.8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不得转包、分包。

注:在谈判时,供应商必须提交满足上述4.1、4.3、4.4要求的相关文件材料供采购人审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谈判资格。

现变更为:

4、供应商资格条件(投标现场提供资料):

4.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投标现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者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备查);

4.2供应商应通过“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网站(http://**.cn)登记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信息,且登记类型应包含“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以现场查询为主);

4.3委托代理人应携带个人身份证及2023年1月1日以来缴纳社保证明(现场提供身份证原件和社保证明备查),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并递交响应文件的无须提交社保证明,仅需携带身份证原件;

4.4供应商应携带缴纳谈判保证金收据,谈判现场提供原件审查;

4.5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http://**.cn)及中国政府采招网(http://**.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需提供上述3项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打印并加盖公章,打印日期须在公告发布之日当天或之后,且在评标截止日当天或之前(以现场查询为主);

4.6供应商 (略) (略) 供应商黑名单且在禁入期的,不得参加本项谈判采购活动;

4.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谈判活动或者为划分合同段的同一项目谈判活动;

4.8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不得转包、分包;

4.9项目报名供应商之间报名/下载采购文件 IP 地址相同或前三段位相同时,需向采购人说明原因,同时采购人有权取消其参与资格,相关费用不予退还;

4.10项目报名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被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处罚情形包括但不限于被认定为串通投标、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等),自处罚决定之日起3年内不得参与本项目。

注:在谈判时,供应商必须提交满足上述4.1、4.3、4.4要求的相关文件材料供采购人审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谈判资格。

(三)

原公告信息:

6、提交响应文件的地点和截止时间

6.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日9:30(北京时间);

6.2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 (略) (略) 综合业务楼431室(郑州新郑国际机场机场三路与货运路交叉口);

现变更为:

6、提交响应文件的地点和截止时间

6.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日9:30(北京时间);

6.2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 (略) (略) 综合业务楼429室(郑州新郑国际机场机场三路与货运路交叉口);

注:招标文件涉及以上内容均以本次变更公告为准。

五、本次采购联系人

采购人: (略) (略)

地址:郑州新郑国际机场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0371-*

邮箱:*@*q.com

六、监督与投诉

监督单位: (略) (略) 后勤管理中心纪检委员

监督电话:0371-*


一、项目编号:HQZX2023-048

二、项目名称:2023年机场工作区消防年度检测项目

三、原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2023年10月24日在《 (略) (略) 招标采购系统》上发布

四、有关本次变更公告的详细信息如下:

(一)

原公告信息:

3、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3.1采购内容:消防设施检测及其相关服务;

3.2完成期限:自进场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

3.3服务地点:郑州新郑国际机场;

现变更为:

3、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3.1采购内容:消防设施检测及其相关服务

(1)※供应商应对本项目涉及建(构)筑物中各类消防系统及包含的设施设备进行全部检测。

(2)※供应商应根据本项目技术需求书的要求,并按照国家标准规定的操作规程对建(构)筑物实施消防检测活动,检测范围及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附件所列内容。

3.2完成期限:自进场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

3.3服务地点:郑州新郑国际机场;

3.4预算金额:4.25万元(不含税)。

(供应商的响应报价高于预算金额的,视为无效响应报价)

(二)

原公告信息:

4、供应商资格条件(投标现场提供资料):

4.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投标现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者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备查);

4.2供应商应通过“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网站(http://**.cn)登记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信息,且登记类型应包含“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以现场查询为主);

4.3委托代理人应携带个人身份证及2023年1月1日以来缴纳社保证明(现场提供身份证原件和社保证明备查),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并递交响应文件的无须提交社保证明,仅需携带身份证原件;

4.4供应商应携带缴纳谈判保证金收据,谈判现场提供原件审查;

4.5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http://**.cn)及中国政府采招网(http://**.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需提供上述3项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打印并加盖公章,打印日期须在公告发布之日当天或之后,且在评标截止日当天或之前(以现场查询为主);

4.6供应商 (略) (略) 供应商黑名单且在禁入期的,不得参加本项谈判采购活动;

4.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谈判活动或者为划分合同段的同一项目谈判活动;

4.8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不得转包、分包。

注:在谈判时,供应商必须提交满足上述4.1、4.3、4.4要求的相关文件材料供采购人审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谈判资格。

现变更为:

4、供应商资格条件(投标现场提供资料):

4.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投标现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者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备查);

4.2供应商应通过“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网站(http://**.cn)登记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信息,且登记类型应包含“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以现场查询为主);

4.3委托代理人应携带个人身份证及2023年1月1日以来缴纳社保证明(现场提供身份证原件和社保证明备查),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并递交响应文件的无须提交社保证明,仅需携带身份证原件;

4.4供应商应携带缴纳谈判保证金收据,谈判现场提供原件审查;

4.5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http://**.cn)及中国政府采招网(http://**.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需提供上述3项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打印并加盖公章,打印日期须在公告发布之日当天或之后,且在评标截止日当天或之前(以现场查询为主);

4.6供应商 (略) (略) 供应商黑名单且在禁入期的,不得参加本项谈判采购活动;

4.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谈判活动或者为划分合同段的同一项目谈判活动;

4.8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不得转包、分包;

4.9项目报名供应商之间报名/下载采购文件 IP 地址相同或前三段位相同时,需向采购人说明原因,同时采购人有权取消其参与资格,相关费用不予退还;

4.10项目报名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被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处罚情形包括但不限于被认定为串通投标、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等),自处罚决定之日起3年内不得参与本项目。

注:在谈判时,供应商必须提交满足上述4.1、4.3、4.4要求的相关文件材料供采购人审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谈判资格。

(三)

原公告信息:

6、提交响应文件的地点和截止时间

6.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日9:30(北京时间);

6.2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 (略) (略) 综合业务楼431室(郑州新郑国际机场机场三路与货运路交叉口);

现变更为:

6、提交响应文件的地点和截止时间

6.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日9:30(北京时间);

6.2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 (略) (略) 综合业务楼429室(郑州新郑国际机场机场三路与货运路交叉口);

注:招标文件涉及以上内容均以本次变更公告为准。

五、本次采购联系人

采购人: (略) (略)

地址:郑州新郑国际机场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0371-*

邮箱:*@*q.com

六、监督与投诉

监督单位: (略) (略) 后勤管理中心纪检委员

监督电话:0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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