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利县一中教师宿舍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的澄清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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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利县一中教师宿舍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的澄清文件

投标有效期90天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资金现金、银行保函、担保、其他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人民币元)控制价(最高限价)(如有)0万元(人民币元)
评标办法HNFJZCBZHPGF[JS]答疑澄清时间2023-10-19 10:00:00
递交时间2023-10-18 18:23:29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慈利县一中教师宿舍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补充通知(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慈利县一中教师宿舍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有关补充通知发布如下,请各投标人据此投标。

1、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第13.3.3.1 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原则的约定: 前提为:总包施工图预算送审至财评, 财评审定价做为依据,并保持投标下浮率。

(1) 价格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应采用该项目的单价, (略) 场 价的除外(界定标准为高于按照现行计价办法及造价主管部门发布的基准日人工、机械、材 料价格计算的单价的 15%); (略) 场价的项目按照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 目执行。

(2) 价格清单中没有适用但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项 目的单价, 前提是类似项目的单价没 (略) 场价,否则按照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 更工程项目执行。

(3) 价格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则按照湘建价〔2020〕56 号文件、造价主管部门发布的人工、机械费调整系数、施工同期的《张家界工程造价信息》 确定综合单价, 并按照承包人投标优惠率进行下浮,投标优惠率的计算方法:( 1-建安工程 投标报价/建安工程控制价)×100%。

(4) 因设计缺陷、未满足功能要求而造成的设计变更、调整或因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少算、漏算、错算等导致工程造价的增加,该增加部分全部由中标人负责。”

现调整为:变更估价原则(1)工程量计算依据:经发包人、监理人审核确认的工程量。

(2)计价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2020《 (略) 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 (略) 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的通知》(湘建价〔2020〕56号)、《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销项税额税率和材料价格综合税率计费标准的通知 》(湘建价〔2019〕47号)、《 (略) 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动态调整汇编(2022年度第一期)》的通知(湘建价〔2022〕146号)、《张家界工程造价信息》2023年第3期慈利县的预算价格(慈利县的预算价格没有的发布的,可以参考永定区的预算价格;对无上述参照材料价格的,由建设方、监理方、施工方三方签证确认。

(3)最终变更造价的确定:按上述标准计算后造价*(1-投标报价优惠率)

2、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第13.8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现调整为:“第13.8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不予调整。”

3、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第14.2.1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在竣工验收经审计后一次性扣回”

现调整为:预付款扣回的方式:支付第一次进度款时一次性扣除。

4、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第14.3.2进度付款的审核方式和支付的约定: 按月进度计量支付按工程进度支付。施工方按要求提供经监理方确认的已完成工程量报告,经发包人审核并依规上报批复后支付已完成工程量的 80% 。工程完成全部竣工验收程序,经审计机构审计核定后支付至已完成工程量的 97%,剩余 3%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后无质量问题无息退还。”

现调整为:进度付款的审核方式和支付的约定:按工程进度支付

完成40%工程量付已完成量的合同价款的80%;完成70%工程量付至已完成量的合同价款的80%;竣工预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80%;办理竣工结算审核后,付至结算价的97%的工程款(质量保证金3%除外,按国家规定执行)。

5、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附件2-4:评定分离工作方案第2条“招标人组建定标委员会,由 5 人以上(含5人)单数组成,包括招标人班子成员及并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能力的人员组成,其组长由定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推荐产生。”

现调整为:招标人组建定标委员会,由 5 人以上(含5人)单数组成,并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能力的人员组成,其组长由定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推荐产生。

本通知请各潜在投标人知悉,招标文件原定开标时间不变。更新后的电子招标文件已上传,在“答疑澄清文件领取”一栏自行下载。

招标人:慈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代理机构:天策致远 (略)

2023年10月23日



投标有效期90天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资金现金、银行保函、担保、其他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人民币元)控制价(最高限价)(如有)0万元(人民币元)
评标办法HNFJZCBZHPGF[JS]答疑澄清时间2023-10-19 10:00:00
递交时间2023-10-18 18:23:29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慈利县一中教师宿舍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补充通知(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慈利县一中教师宿舍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有关补充通知发布如下,请各投标人据此投标。

1、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第13.3.3.1 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原则的约定: 前提为:总包施工图预算送审至财评, 财评审定价做为依据,并保持投标下浮率。

(1) 价格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应采用该项目的单价, (略) 场 价的除外(界定标准为高于按照现行计价办法及造价主管部门发布的基准日人工、机械、材 料价格计算的单价的 15%); (略) 场价的项目按照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 目执行。

(2) 价格清单中没有适用但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项 目的单价, 前提是类似项目的单价没 (略) 场价,否则按照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 更工程项目执行。

(3) 价格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则按照湘建价〔2020〕56 号文件、造价主管部门发布的人工、机械费调整系数、施工同期的《张家界工程造价信息》 确定综合单价, 并按照承包人投标优惠率进行下浮,投标优惠率的计算方法:( 1-建安工程 投标报价/建安工程控制价)×100%。

(4) 因设计缺陷、未满足功能要求而造成的设计变更、调整或因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少算、漏算、错算等导致工程造价的增加,该增加部分全部由中标人负责。”

现调整为:变更估价原则(1)工程量计算依据:经发包人、监理人审核确认的工程量。

(2)计价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2020《 (略) 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 (略) 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的通知》(湘建价〔2020〕56号)、《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销项税额税率和材料价格综合税率计费标准的通知 》(湘建价〔2019〕47号)、《 (略) 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动态调整汇编(2022年度第一期)》的通知(湘建价〔2022〕146号)、《张家界工程造价信息》2023年第3期慈利县的预算价格(慈利县的预算价格没有的发布的,可以参考永定区的预算价格;对无上述参照材料价格的,由建设方、监理方、施工方三方签证确认。

(3)最终变更造价的确定:按上述标准计算后造价*(1-投标报价优惠率)

2、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第13.8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现调整为:“第13.8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不予调整。”

3、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第14.2.1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在竣工验收经审计后一次性扣回”

现调整为:预付款扣回的方式:支付第一次进度款时一次性扣除。

4、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第14.3.2进度付款的审核方式和支付的约定: 按月进度计量支付按工程进度支付。施工方按要求提供经监理方确认的已完成工程量报告,经发包人审核并依规上报批复后支付已完成工程量的 80% 。工程完成全部竣工验收程序,经审计机构审计核定后支付至已完成工程量的 97%,剩余 3%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后无质量问题无息退还。”

现调整为:进度付款的审核方式和支付的约定:按工程进度支付

完成40%工程量付已完成量的合同价款的80%;完成70%工程量付至已完成量的合同价款的80%;竣工预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80%;办理竣工结算审核后,付至结算价的97%的工程款(质量保证金3%除外,按国家规定执行)。

5、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附件2-4:评定分离工作方案第2条“招标人组建定标委员会,由 5 人以上(含5人)单数组成,包括招标人班子成员及并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能力的人员组成,其组长由定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推荐产生。”

现调整为:招标人组建定标委员会,由 5 人以上(含5人)单数组成,并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能力的人员组成,其组长由定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推荐产生。

本通知请各潜在投标人知悉,招标文件原定开标时间不变。更新后的电子招标文件已上传,在“答疑澄清文件领取”一栏自行下载。

招标人:慈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代理机构:天策致远 (略)

2023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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