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公安局购置SW检验鉴定设备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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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公安局购置SW检验鉴定设备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佛山市公安局购置SW检验鉴定设备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机构: (略) (略) 发布时间:2023-10-29 12:50:58

采购计划编号:*-2023-03877 预算金额:1,757,782.00 元 采购品目:物证检验鉴定设备,其他音频设备,音箱,其他输入输出设备,话筒设备,其他分离及干燥设备,空气净化设备,摄录一体机,终端机,其他台、桌类

代理机构: (略) (略) 项目经办人:吴平平 项目负责人:吴平平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FSGA2023ZB0902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公安局购置SW检验鉴定设备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0月2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商务标准与要求及合同文本中的付款方式调整

更正内容:

①主要商务要求:

原采购文件:

付款方式

1期:支付比例30%,合同签订生效后,采购人收齐支付必要的资料(包括正规发票和采购人认可的各项记录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的30%作为预付款 2期:支付比例60%,全部货物到货完成安装调试完毕,初步验收合格后,自采购人收齐支付必要的资料(包括正规发票、初步验收确认书和采购人认可的各项记录文件)之日起15日内,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的60% 3期:支付比例10%,合同验收通过后,自采购人收齐支付必要的资料(包括 正规发票和采购人认可的各项记录文件)起15日内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的10%。中标人需出具承诺函,保证项目正常履约,并对质保期内所供货物作出质量保证的承诺。

修改为:

付款方式

1期:支付比例37.5%,合同签订生效后,采购人收齐支付必要的资料(包括正规发票和采购人认可的各项记录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的37.5%作为预付款 2期:支付比例52.5%,全部货物到货完成安装调试完毕,初步验收合格后,自采购人收齐支付必要的资料(包括正规发票、初步验收确认书和采购人认可的各项记录文件)之日起15日内,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的52.5% 3期:支付比例10%,合同验收通过后,自采购人收齐支付必要的资料(包括 正规发票和采购人认可的各项记录文件)起15日内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的10%。中标人需出具承诺函,保证项目正常履约,并对质保期内所供货物作出质量保证的承诺。

②合同文本:

原采购文件:

6.

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生效后,*方收齐支付必要的资料(包括正规发票和*方认可的各项记录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作为预付款。(2)全部货物到货安装调试完毕,初步验收合格后,自*方收齐支付必要的资料(包括正规发票和*方认可的各项记录文件)之日起15日内向*方支付合同总价的60%。(3)合同验收通过后,自*方收齐支付必要的资料(包括正规发票和*方认可的各项记录文件)起15日内向*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0%。*方需出具承诺函,保证项目正常履约,并对质保期内所供货物作出质量保证的承诺。

修改为:

6.

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生效后,*方收齐支付必要的资料(包括正规发票和*方认可的各项记录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7.5%作为预付款。(2)全部货物到货安装调试完毕,初步验收合格后,自*方收齐支付必要的资料(包括正规发票和*方认可的各项记录文件)之日起15日内向*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2.5%。(3)合同验收通过后,自*方收齐支付必要的资料(包括正规发票和*方认可的各项记录文件)起15日内向*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0%。*方需出具承诺函,保证项目正常履约,并对质保期内所供货物作出质量保证的承诺。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10月29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公安局

地址: (略) 禅城区岭南大道8号

联系方式:07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禅城区张槎街道华宝南路1号基德福科技创新园1栋A215

联系方式:07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平平

电话:0757-*

(略) (略)

2023年10月29日


佛山市公安局购置SW检验鉴定设备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机构: (略) (略) 发布时间:2023-10-29 12:50:58

采购计划编号:*-2023-03877 预算金额:1,757,782.00 元 采购品目:物证检验鉴定设备,其他音频设备,音箱,其他输入输出设备,话筒设备,其他分离及干燥设备,空气净化设备,摄录一体机,终端机,其他台、桌类

代理机构: (略) (略) 项目经办人:吴平平 项目负责人:吴平平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FSGA2023ZB0902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公安局购置SW检验鉴定设备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0月2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商务标准与要求及合同文本中的付款方式调整

更正内容:

①主要商务要求:

原采购文件:

付款方式

1期:支付比例30%,合同签订生效后,采购人收齐支付必要的资料(包括正规发票和采购人认可的各项记录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的30%作为预付款 2期:支付比例60%,全部货物到货完成安装调试完毕,初步验收合格后,自采购人收齐支付必要的资料(包括正规发票、初步验收确认书和采购人认可的各项记录文件)之日起15日内,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的60% 3期:支付比例10%,合同验收通过后,自采购人收齐支付必要的资料(包括 正规发票和采购人认可的各项记录文件)起15日内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的10%。中标人需出具承诺函,保证项目正常履约,并对质保期内所供货物作出质量保证的承诺。

修改为:

付款方式

1期:支付比例37.5%,合同签订生效后,采购人收齐支付必要的资料(包括正规发票和采购人认可的各项记录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的37.5%作为预付款 2期:支付比例52.5%,全部货物到货完成安装调试完毕,初步验收合格后,自采购人收齐支付必要的资料(包括正规发票、初步验收确认书和采购人认可的各项记录文件)之日起15日内,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的52.5% 3期:支付比例10%,合同验收通过后,自采购人收齐支付必要的资料(包括 正规发票和采购人认可的各项记录文件)起15日内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的10%。中标人需出具承诺函,保证项目正常履约,并对质保期内所供货物作出质量保证的承诺。

②合同文本:

原采购文件:

6.

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生效后,*方收齐支付必要的资料(包括正规发票和*方认可的各项记录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作为预付款。(2)全部货物到货安装调试完毕,初步验收合格后,自*方收齐支付必要的资料(包括正规发票和*方认可的各项记录文件)之日起15日内向*方支付合同总价的60%。(3)合同验收通过后,自*方收齐支付必要的资料(包括正规发票和*方认可的各项记录文件)起15日内向*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0%。*方需出具承诺函,保证项目正常履约,并对质保期内所供货物作出质量保证的承诺。

修改为:

6.

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生效后,*方收齐支付必要的资料(包括正规发票和*方认可的各项记录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7.5%作为预付款。(2)全部货物到货安装调试完毕,初步验收合格后,自*方收齐支付必要的资料(包括正规发票和*方认可的各项记录文件)之日起15日内向*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2.5%。(3)合同验收通过后,自*方收齐支付必要的资料(包括正规发票和*方认可的各项记录文件)起15日内向*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0%。*方需出具承诺函,保证项目正常履约,并对质保期内所供货物作出质量保证的承诺。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10月29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公安局

地址: (略) 禅城区岭南大道8号

联系方式:07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禅城区张槎街道华宝南路1号基德福科技创新园1栋A215

联系方式:07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平平

电话:0757-*

(略) (略)

2023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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