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库县和日寺大经堂紧急抢险项目变更公告
泽库县和日寺大经堂紧急抢险项目变更公告
泽库县和日寺大经堂紧急抢险项目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泽库县和日寺大经堂紧急抢险项目
项目编号:青海宏绰询价(工程)-2023-045
最高限价:94996.77元
二、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响应人资格要求 |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以下材料: <1>响应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响应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经信用中国 (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响应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5)本项目不接受响应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6)响应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与本次项目采购内容相关。 |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以下材料: <1>响应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响应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经信用中国 (http://**.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cn) 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响应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5)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省外企业须提供有效的进青备案; (6)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级(含*级)以上建造师资格,提供建造师执业证、注册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7)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8)本项目不接受响应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
本次公告在下列媒介发布:
■ 《青海项目信息网》:http://**上发布。
三、联系方式
名 称:泽库县文体旅游广电局
联 系 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0973-*
代理机构:青海 (略)
联系人:蒋女士
联系电话:0971-*
2023年10月30日
泽库县和日寺大经堂紧急抢险项目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泽库县和日寺大经堂紧急抢险项目
项目编号:青海宏绰询价(工程)-2023-045
最高限价:94996.77元
二、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响应人资格要求 |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以下材料: <1>响应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响应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经信用中国 (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响应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5)本项目不接受响应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6)响应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与本次项目采购内容相关。 |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以下材料: <1>响应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响应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经信用中国 (http://**.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cn) 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响应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5)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省外企业须提供有效的进青备案; (6)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级(含*级)以上建造师资格,提供建造师执业证、注册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7)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8)本项目不接受响应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
本次公告在下列媒介发布:
■ 《青海项目信息网》:http://**上发布。
三、联系方式
名 称:泽库县文体旅游广电局
联 系 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0973-*
代理机构:青海 (略)
联系人:蒋女士
联系电话:0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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