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山县2022年度温塘镇星宿沟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终止公告
平山县2022年度温塘镇星宿沟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终止公告
平山县2022年度温塘镇星宿沟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
项目终止招标说明
2023年01月20日,平山县2022年度温塘镇星宿沟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经评审确定中标人为陕西 (略) ,2月1日发布中标公告,3月1日招标人平山县温塘镇人民政府与中标人陕西 (略) 签订施工合同。《土地整治施工合同书》第一条约定“开工日期: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五日内进场施工,竣工日期:2023年4月30日”。第四条第1项约定“合同签订后五天内必须进场施工。”第 5 项约定“若*方不能按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内进场施工,或不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该项工程,*方有权取消合同,让当地乡、镇、村负责实施或依法另行发包给他人完成。”时至今日陕西 (略) 始终没有进场施工,已经违反了《土地整治施工合同书》约定,构成根本违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第二款、第五百六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平山县温塘镇人民政府于2023年9月19日通知陕西 (略) 解除双方签订的《土地整治项目工程施工合同书》,终止本项目招标。
特此说明!
平山县温塘镇人民政府
平山县2022年度温塘镇星宿沟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
项目终止招标说明
2023年01月20日,平山县2022年度温塘镇星宿沟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经评审确定中标人为陕西 (略) ,2月1日发布中标公告,3月1日招标人平山县温塘镇人民政府与中标人陕西 (略) 签订施工合同。《土地整治施工合同书》第一条约定“开工日期: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五日内进场施工,竣工日期:2023年4月30日”。第四条第1项约定“合同签订后五天内必须进场施工。”第 5 项约定“若*方不能按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内进场施工,或不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该项工程,*方有权取消合同,让当地乡、镇、村负责实施或依法另行发包给他人完成。”时至今日陕西 (略) 始终没有进场施工,已经违反了《土地整治施工合同书》约定,构成根本违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第二款、第五百六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平山县温塘镇人民政府于2023年9月19日通知陕西 (略) 解除双方签订的《土地整治项目工程施工合同书》,终止本项目招标。
特此说明!
平山县温塘镇人民政府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