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澄清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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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澄清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12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评标办法 建设工程总承包综合评估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略) 35(10KV)总降变电及配套工程(EPC)

第二次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关于“ (略) 35(10KV)总降变电及配套工程(EPC)”提出的疑问,现作澄清如下:

1.招标文件第一章第2.2条,本项目合同估算价:2568.37万元,是否为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

答:本项目为EPC总承包项目,只有合同估算价,投标报价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4款“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

2.招标文件第一章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级及以上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根据原人事部、建设部和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证认定办法的通知,注册电气工程师没有划分等级,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证书,请确认。

答:本条修改为:投标人资格要求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招标文件中作出相应的修改。

3.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需提交设计图纸及设计方案。根据招标文件中第一章第2.2条招标范围:石膏矿35/10KV总降变电所、副井提升变电所、空压机站变电所、主斜井胶带运输变电所、-465m中央变电所、-315M风机站变电所、-350m风机站变电所、井下采区变电所、井下主胶带运输变电所、生活区变电所、加工厂变电所等建设及设备、材料配套安装工程,仅进行了工程范围描述,未提供规模及其它相关资料,需招标人提供供电答复函和各变电所容量。

答:本项目为EPC总承包项目,招标人只提供初步的设计范围及要求,各投标人自行进行现场踏勘,结合各投标人自身的企业实力,在投标文件的承包人建议书及承包人实施方案中去详细、具体地进行描述,并提供最适合招标项目、且最具有竞争力的承包人建议书及承包人实施方案,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由评标委员会对方案进行详细的评审。

本项目将原开标时间2023年11月10日09时00分延期至2023年11月16日09时00分。同时招标文件中作出相应的修改,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最新招标文件。

本次澄清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湖北 (略)

?????????????????????????????2023年10月30日

递交时间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12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评标办法 建设工程总承包综合评估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略) 35(10KV)总降变电及配套工程(EPC)

第二次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关于“ (略) 35(10KV)总降变电及配套工程(EPC)”提出的疑问,现作澄清如下:

1.招标文件第一章第2.2条,本项目合同估算价:2568.37万元,是否为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

答:本项目为EPC总承包项目,只有合同估算价,投标报价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4款“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

2.招标文件第一章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级及以上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根据原人事部、建设部和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证认定办法的通知,注册电气工程师没有划分等级,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证书,请确认。

答:本条修改为:投标人资格要求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招标文件中作出相应的修改。

3.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需提交设计图纸及设计方案。根据招标文件中第一章第2.2条招标范围:石膏矿35/10KV总降变电所、副井提升变电所、空压机站变电所、主斜井胶带运输变电所、-465m中央变电所、-315M风机站变电所、-350m风机站变电所、井下采区变电所、井下主胶带运输变电所、生活区变电所、加工厂变电所等建设及设备、材料配套安装工程,仅进行了工程范围描述,未提供规模及其它相关资料,需招标人提供供电答复函和各变电所容量。

答:本项目为EPC总承包项目,招标人只提供初步的设计范围及要求,各投标人自行进行现场踏勘,结合各投标人自身的企业实力,在投标文件的承包人建议书及承包人实施方案中去详细、具体地进行描述,并提供最适合招标项目、且最具有竞争力的承包人建议书及承包人实施方案,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由评标委员会对方案进行详细的评审。

本项目将原开标时间2023年11月10日09时00分延期至2023年11月16日09时00分。同时招标文件中作出相应的修改,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最新招标文件。

本次澄清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湖北 (略)

?????????????????????????????202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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