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昌县麻栗镇人民政府德昌县麻栗镇标志性指示牌安装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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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昌县麻栗镇人民政府德昌县麻栗镇标志性指示牌安装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德昌县麻栗镇标志性指示牌安装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0月1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关于“德昌县麻栗镇标志性指示牌安装项目”的更正说明致:各位投标供应商因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现将招标文件中“评分细则第一项报价评分标准如下”1 报价30% 30分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注:1、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 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2、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提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原件,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 对按照《 (略) 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 [2015]33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标,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投标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 共同评分因素更正为:1 报价30% 30分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注:1、 对按照《 (略) 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 [2015]33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标,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投标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 共同评分因素其他事宜不变。四川 (略) 2023年10月30日

更正内容:

因更正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制作故报名时间、开标时间不变。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10月30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德昌县麻栗镇人民政府

地址:德昌县麻栗镇民主村4社

联系方式:083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 (略)

地址: (略) 青羊区大墙西街33号1栋29层2906号

联系方式:083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834-*

四川 (略)

2023年10月30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德昌县麻栗镇标志性指示牌安装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0月1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关于“德昌县麻栗镇标志性指示牌安装项目”的更正说明致:各位投标供应商因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现将招标文件中“评分细则第一项报价评分标准如下”1 报价30% 30分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注:1、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 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2、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提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原件,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 对按照《 (略) 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 [2015]33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标,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投标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 共同评分因素更正为:1 报价30% 30分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注:1、 对按照《 (略) 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 [2015]33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标,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投标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 共同评分因素其他事宜不变。四川 (略) 2023年10月30日

更正内容:

因更正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制作故报名时间、开标时间不变。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10月30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德昌县麻栗镇人民政府

地址:德昌县麻栗镇民主村4社

联系方式:083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 (略)

地址: (略) 青羊区大墙西街33号1栋29层2906号

联系方式:083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834-*

四川 (略)

202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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