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西高速九襄连接线加宽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补遗书01号
雅西高速九襄连接线加宽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补遗书01号
雅西高速九襄连接线加宽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补遗书
补遗书(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作出如下修改: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3条“最高投标限价”修改为“本项目设计招标最高限价:511.81万元。以建安费(32103.00059万元)作为计费基数,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联合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计价格[2002]10号)文规定计取。(工程设计收费计算:专业调整系数公路工程0.9,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0,工程附加系数1.0、改建系数1.2、施工图设计阶段55%);
本项目施工招标最高限价:32103.00059万元。暂以施工招标最高限价作为基数再按投标函中下浮比例计算后作为签约合同价。
投标报价方式为:下浮比例报价。”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4.1条“履约保证金”修改为:“承包人履约保证金=签约合同价*(1-投标函下浮比例)*10%。”
3、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5条“中标价”修改为:“(2)施工中标价:暂以施工招标最高限价作为计费基数,再按投标函中的下浮比例计算后作为中标价。”
4、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2(2)条主要人员的评分标准“施工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修改为:“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得3分,同时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得5分,本项最多5分”。
5、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2(2)条主要人员的评分标准“景观桥梁分项负责人”修改为:“具有注册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得3分,具有结构设计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加2分。本项最多得5分”。
6、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增加:《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评标工作细则》(交公路规[2022]8号)第二十八条“除评标价和履约信誉评分项外,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投标人商务和技术各项因素的评分一般不得低于招标文件规定该因素满分值的60%;评分低于满分值60%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投标文件各项评分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为七人以上时,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
7、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4.2.4 履约保证金缴纳金额及缴纳时间“缴纳金额”修改为:“签约合同价*(1-投标函下浮比例)*10%”。
8、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15.3.2变更估价“变更工程量单价确定的原则:”修改为:
变更费用计算
非因中标人原因的设计变更引起工程实物工程量变化的,可按实际发生工程量增减计算相关费用:在实物工程量清单之内的项目,按中标人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计算,县财政评审中心不再评审;不在工程量清单之内的项目,由财政评审中心核定其价格。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汉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严格政府投资工程变更管理的通知-汉府办发〔2019〕7号文件执行。
9、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其他要求:“(2)投标人按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人员必须在投标人单位连续缴纳6个月(含)及以上社保的证明。”修改为:“(2)投标人按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人员必须在投标人单位连续缴纳6个月(含)及以上社保的证明,离退休人员等依法不需缴纳养老保险的应提供相关凭证”。
10、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2.1条“资金来源及比例”修改为:“上级补助、地方自筹及银行融资资金,出资比例100%”。
招标人: (略) 和 (略) (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中恒海天 (略) (盖单位章)
2023年10月30日
雅西高速九襄连接线加宽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补遗书
补遗书(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作出如下修改: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3条“最高投标限价”修改为“本项目设计招标最高限价:511.81万元。以建安费(32103.00059万元)作为计费基数,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联合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计价格[2002]10号)文规定计取。(工程设计收费计算:专业调整系数公路工程0.9,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0,工程附加系数1.0、改建系数1.2、施工图设计阶段55%);
本项目施工招标最高限价:32103.00059万元。暂以施工招标最高限价作为基数再按投标函中下浮比例计算后作为签约合同价。
投标报价方式为:下浮比例报价。”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4.1条“履约保证金”修改为:“承包人履约保证金=签约合同价*(1-投标函下浮比例)*10%。”
3、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5条“中标价”修改为:“(2)施工中标价:暂以施工招标最高限价作为计费基数,再按投标函中的下浮比例计算后作为中标价。”
4、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2(2)条主要人员的评分标准“施工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修改为:“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得3分,同时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得5分,本项最多5分”。
5、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2(2)条主要人员的评分标准“景观桥梁分项负责人”修改为:“具有注册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得3分,具有结构设计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加2分。本项最多得5分”。
6、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增加:《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评标工作细则》(交公路规[2022]8号)第二十八条“除评标价和履约信誉评分项外,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投标人商务和技术各项因素的评分一般不得低于招标文件规定该因素满分值的60%;评分低于满分值60%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投标文件各项评分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为七人以上时,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
7、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4.2.4 履约保证金缴纳金额及缴纳时间“缴纳金额”修改为:“签约合同价*(1-投标函下浮比例)*10%”。
8、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15.3.2变更估价“变更工程量单价确定的原则:”修改为:
变更费用计算
非因中标人原因的设计变更引起工程实物工程量变化的,可按实际发生工程量增减计算相关费用:在实物工程量清单之内的项目,按中标人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计算,县财政评审中心不再评审;不在工程量清单之内的项目,由财政评审中心核定其价格。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汉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严格政府投资工程变更管理的通知-汉府办发〔2019〕7号文件执行。
9、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其他要求:“(2)投标人按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人员必须在投标人单位连续缴纳6个月(含)及以上社保的证明。”修改为:“(2)投标人按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人员必须在投标人单位连续缴纳6个月(含)及以上社保的证明,离退休人员等依法不需缴纳养老保险的应提供相关凭证”。
10、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2.1条“资金来源及比例”修改为:“上级补助、地方自筹及银行融资资金,出资比例100%”。
招标人: (略) 和 (略) (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中恒海天 (略) (盖单位章)
202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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