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东部新区管理委员会战略研究局成都东部新区2023年度技术改造项目节能评审及验收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成都东部新区管理委员会战略研究局成都东部新区2023年度技术改造项目节能评审及验收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成都东部新区管理委员会战略研究局成都东部新区2023年度技术改造项目节能评审及验收采购项目 | ||
品目 | 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咨询服务/评审咨询服务 | ||
采购单位 | 成都东部新区管理委员会战略研究局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3年10月30日 15:52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3年10月26日 | 更正日期 | 2023年10月30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陈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8-*转9转135 | ||
采购单位 | 成都东部新区管理委员会战略研究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成都东部新区三岔街道公园大觉2055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肖老师028-* | ||
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环球中心N5区20楼2015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陈女士028-*转9转135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CLT*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成都东部新区管理委员会战略研究局成都东部新区2023年度技术改造项目节能评审及验收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0月2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采购文件第四章商务要求中补充下述内容:
5、本项目采购合同终止条件
本项目采购合同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即视为合同终止:
(1)合同服务期限1年期内,且服务总金额8万(含)内;
(2)合同服务期未到1年,服务总金额超过8万后新的项目不属于本合同履约范围,合同终止;汇算后且最后一个项目超过8万元,供应商需按时完成该项目,并通过验收后本项目合同履行终止,供应商对超过8万的金额,供应商不再向采购人主张支付;该项目纳入全年限额8万汇算,采购人以8万为限向供应商支付。最后一个项目超过8万后的新的项目,不属于供应商履约范围。
针对上述条件补充说明:
①合同服务期限1年期内且服务总金额8万(含)内的项目;首先按单个项目参照《 (略) 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市PPP中心)项目评审费用核算及支付管理办法》(成评审[2019]2号)、《关于调整项目评审费用有关事项的通知》(成评审[2020]7号)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评审相关文件标准和成交供应商下浮率进行结算计取;全年汇算,总金额以8万元为限。
②合同服务期未到1年,服务总金额超过8万以后新的项目,首先按单个项目参照《 (略) 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市PPP中心)项目评审费用核算及支付管理办法》(成评审[2019]2号)、《关于调整项目评审费用有关事项的通知》(成评审[2020]7号)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评审相关文件标准和成交供应商下浮率进行结算,超过总金额8万元,将区分两种情形:一是前一个项目未超过8万,新项目跨越8万元的,供应商应当完成该新项目。第二种情形,前一个项目累计已到8万元(含),新项目供应商不用再履行,不属于本项目合同履约范围。
更正日期:2023年10月3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成都东部新区管理委员会战略研究局
地址:成都东部新区三岔街道公园大觉2055号
联系方式:肖老师0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 (略)
地 址: (略) 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环球中心N5区20楼2015号
联系方式:陈女士028-*转9转1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电 话: 028-*转9转135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成都东部新区管理委员会战略研究局成都东部新区2023年度技术改造项目节能评审及验收采购项目 | ||
品目 | 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咨询服务/评审咨询服务 | ||
采购单位 | 成都东部新区管理委员会战略研究局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3年10月30日 15:52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3年10月26日 | 更正日期 | 2023年10月30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陈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8-*转9转135 | ||
采购单位 | 成都东部新区管理委员会战略研究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成都东部新区三岔街道公园大觉2055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肖老师028-* | ||
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环球中心N5区20楼2015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陈女士028-*转9转135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CLT*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成都东部新区管理委员会战略研究局成都东部新区2023年度技术改造项目节能评审及验收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0月2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采购文件第四章商务要求中补充下述内容:
5、本项目采购合同终止条件
本项目采购合同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即视为合同终止:
(1)合同服务期限1年期内,且服务总金额8万(含)内;
(2)合同服务期未到1年,服务总金额超过8万后新的项目不属于本合同履约范围,合同终止;汇算后且最后一个项目超过8万元,供应商需按时完成该项目,并通过验收后本项目合同履行终止,供应商对超过8万的金额,供应商不再向采购人主张支付;该项目纳入全年限额8万汇算,采购人以8万为限向供应商支付。最后一个项目超过8万后的新的项目,不属于供应商履约范围。
针对上述条件补充说明:
①合同服务期限1年期内且服务总金额8万(含)内的项目;首先按单个项目参照《 (略) 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市PPP中心)项目评审费用核算及支付管理办法》(成评审[2019]2号)、《关于调整项目评审费用有关事项的通知》(成评审[2020]7号)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评审相关文件标准和成交供应商下浮率进行结算计取;全年汇算,总金额以8万元为限。
②合同服务期未到1年,服务总金额超过8万以后新的项目,首先按单个项目参照《 (略) 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市PPP中心)项目评审费用核算及支付管理办法》(成评审[2019]2号)、《关于调整项目评审费用有关事项的通知》(成评审[2020]7号)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评审相关文件标准和成交供应商下浮率进行结算,超过总金额8万元,将区分两种情形:一是前一个项目未超过8万,新项目跨越8万元的,供应商应当完成该新项目。第二种情形,前一个项目累计已到8万元(含),新项目供应商不用再履行,不属于本项目合同履约范围。
更正日期:2023年10月3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成都东部新区管理委员会战略研究局
地址:成都东部新区三岔街道公园大觉2055号
联系方式:肖老师0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 (略)
地 址: (略) 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环球中心N5区20楼2015号
联系方式:陈女士028-*转9转1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电 话: 028-*转9转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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