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能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年度环卫车辆燃油车、纯电动餐厨收运车框架协议采购-澄清公告一
深圳能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年度环卫车辆燃油车、纯电动餐厨收运车框架协议采购-澄清公告一
深圳 (略) 2023-2024年度环卫车辆(燃油车、纯电动餐厨收运车)框架协议采购
澄清公告(一)
致各投标人:
本澄清公告是对“深圳 (略) 2023-2024年度环卫车辆(燃油车、纯电动餐厨收运车)框架协议采购(招标编号:M*8)”招标文件的澄清,本澄清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请以本澄清公告为准,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内容如下:
一、招标文件澄清
1、招标文件《第六章 招投标项目专用资料》
2.18 质保期原文:
“产品自双方验收签字确认合格正常使用之日起计算:
(1) 车辆底盘质保期按照国家车辆相关规定执行。
(2) 上装系统质保期为24个月。
(3) 燃油车提供整车2年或25万公里质保;电控设备5年质保。国家三包政策或厂家质保更高时,按最高标准执行。
(4) 纯电动车型车辆提供整车2年或10万公里质保;电池6年或25万公里质保,电控设备6年质保。国家三包政策或厂家质保要求更高时,按最高标准执行。”
2.18 质保期现修改为:
“产品自双方验收签字确认合格正常使用之日起计算:
(1) 车辆底盘质保期按照国家车辆相关规定执行。
(2) 上装系统质保期为24个月。
(3) 燃油车提供整车2年;电控设备5年质保。国家三包政策或厂家质保更高时,按最高标准执行。
(4) 纯电动车型车辆提供整车2年;电池6年或25万公里质保,电控设备6年质保。国家三包政策或厂家质保要求更高时,按最高标准执行。”
2、招标文件《第六章 招投标项目专用资料》
41.2.6.1技术评分细则
01包(燃油车)技术评分细则原文:
3 | 售后服务承诺 | 12 | 1、评审内容:售后服务承诺 2、评审标准: 质保期:承诺全部车辆整车(含上装)质保期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基础上每增加1个月的,加0.5分,最多加12分。 3、证明文件: 《售后服务承诺函》(至少包含本项评审内容)。 |
5 | 投标人有效合同业绩 | 5 | 1、 评审内容:投标人有效合同业绩 2、 评审标准: 投标人每提供1个有效合同业绩,得1分,最多得5分。 有效合同业绩定义(满足下述全部要求): 业绩内容:指所投品牌型号勾臂车或后装式压缩车; 业绩合同金额:单个合同签订投标品牌型号车辆(包括勾臂车或后装式压缩车)合同额不低于300万元;备注:单个合同中,勾臂车合同额或者后装式压缩车合同额超过300万元,或者勾臂车和后装式压缩车累计合同额超过300万,均视为符合; 合同时间:2018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已完成交货且使用单位评价良好。 3、证明文件:须提供业绩合同、中标通知书(如有)以及使用单位评价(由使用单位出具并加盖使用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证明文件中须清晰体现业绩内容、合同金额、时间等内容。纸质原件备查。 |
6 | 第一批采购车辆到货期 | 5 | 1、评审内容:“第一批采购车辆供货”的承诺 2、评审标准:投标人承诺“第一批采购车辆”供货周期满足“自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全部供货。供货是指货到招标人指定交货地点(含调试),对接检验合格后交付到招标人。”并按要求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到货承诺函”的,得5分。否则,得0分。 3、证明文件:须提供“第一批采购车辆到货期承诺函”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现修改为:
3 | 售后服务承诺 | 6 | 1、评审内容:售后服务承诺 2、评审标准: 质保期:承诺全部车辆整车(含上装)质保期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基础上每增加1个月的,加0.5分,最多加6分。 3、证明文件: 《售后服务承诺函》(至少包含本项评审内容)。 |
5 | 投标人有效合同业绩 | 12 | 1、 评审内容:投标人有效合同业绩 2、 评审标准: 投标人每提供1个有效合同业绩,得2分,最多得12分。 有效合同业绩定义(满足下述全部要求): 业绩内容:指所投品牌型号勾臂车或后装式压缩车; 业绩合同金额:单个合同签订投标品牌型号车辆(包括勾臂车或后装式压缩车)合同额不低于300万元;备注:单个合同中,勾臂车合同额或者后装式压缩车合同额超过300万元,或者勾臂车和后装式压缩车累计合同额超过300万,均视为符合; 合同时间:2018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已完成交货且使用单位评价良好。 3、证明文件:须提供业绩合同、中标通知书(如有)以及使用单位评价(由使用单位出具并加盖使用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证明文件中须清晰体现业绩内容、合同金额、时间等内容。纸质原件备查。 |
6 | 第一批采购车辆到货期 | 4 | 1、评审内容:“第一批采购车辆供货”的承诺 2、评审标准:投标人承诺“第一批采购车辆”供货周期满足“自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全部供货。供货是指货到招标人指定交货地点(含调试),对接检验合格后交付到招标人。”并按要求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到货承诺函”的,得4分。否则,得0分。 3、证明文件:须提供“第一批采购车辆到货期承诺函”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详见附件一。 |
02包(纯电动餐厨收运车)技术评分细则原文:
3 | 售后服务承诺 | 17 | 1、评审内容:售后服务承诺 2、评审标准: 2.1、售后服务机构 (1) (略) 范围内:投标人设有自有固定售后服务点或授权特约维修服务站的,得5分; (2)在临深地区(东莞、惠州):投标人设有自有固定售后服务点或授权特约维修服务站的,得4分; (3)其他情况不得分。 (4)本项不累计计分,最高得5分。 2.2、质保期:承诺全部车辆整车(含上装部分)质保期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基础上每增加1个月的,加0.5分,最多加12分。 3、证明文件: 3.1、投标人自有售后服务点的证明文件包括设立售后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或者房产租赁合同和近三个月的房租发票(或收据)的复印件。投标人授权特约维修服务站的证明文件包括投标人与被授权单位签订的授权合同复印件和站点相应照片。 3.2、《售后服务承诺函》(至少包含本项评审内容)。 |
5 | 投标人有效合同业绩 | 5 | 1、 评审内容:投标人有效合同业绩 2、 评审标准: 投标人每提供1个有效合同业绩,得1分,最多得5分。 有效合同业绩定义(满足下述全部要求): ① 业绩内容:指所投品牌型号纯电动餐厨收运车; ② 业绩合同金额:单个合同签订投标品牌型号纯电动餐厨收运车合同额不低于200万元; ③ 合同时间:2018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④ 已完成交货且使用单位评价良好。 3、证明文件:须提供业绩合同、中标通知书(如有)以及使用单位评价(由使用单位出具并加盖使用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证明文件中须清晰体现业绩内容、合同金额、时间等内容。纸质原件备查。 |
现修改为:
3 | 售后服务承诺 | 12 | 1、评审内容:售后服务承诺 2、评审标准: 2.1、售后服务机构 (1) (略) 范围内:投标人设有自有固定售后服务点或授权特约维修服务站的,得6分; (2)在临深地区(东莞、惠州):投标人设有自有固定售后服务点或授权特约维修服务站的,得3分; (3)其他情况不得分。 (4)本项不累计计分,最高得6分。 2.2、质保期:承诺全部车辆整车(含上装部分)质保期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基础上每增加1个月的,加0.5分,最多加6分。 3、证明文件: 3.1、投标人自有售后服务点的证明文件包括设立售后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或者房产租赁合同和近三个月的房租发票(或收据)的复印件。投标人授权特约维修服务站的证明文件包括投标人与被授权单位签订的授权合同复印件和站点相应照片。 3.2、《售后服务承诺函》(至少包含本项评审内容)。 |
5 | 投标人有效合同业绩 | 10 | 1、 评审内容:投标人有效合同业绩 2、 评审标准: 投标人每提供1个有效合同业绩,得2分,最多得10分。 有效合同业绩定义(满足下述全部要求): ① 业绩内容:指所投品牌纯电动餐厨收运车; ② 业绩合同金额:单个合同签订投标品牌纯电动餐厨收运车合同额不低于200万元; ③ 合同时间:2018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④ 已完成交货且使用单位评价良好。 3、证明文件:须提供业绩合同、中标通知书(如有)以及使用单位评价(由使用单位出具并加盖使用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证明文件中须清晰体现业绩内容、合同金额、时间等内容。纸质原件备查。 |
41.2.6.1技术评分细则
供货车辆清单原文:
4 | 洗扫车 | 4.5 | 外形尺寸(长×宽×高mm)≥5300×1700×2200 总质量(kg):≥4495 清水箱容积(m3):≥1 垃圾箱容积(m3):≥1 高压水泵压力(MPa):≥10 高压水泵流量(L/min):≥50 最大洗扫宽度(m):≥2 底盘型号:国内知名品牌(国Ⅵ) | 3 |
现修改为:
4 | 洗扫车 | 8 | 外形尺寸(长×宽×高mm)≥6500×2000×2550 总质量(kg):≥8000 清水箱容积(m3):≥4 垃圾箱容积(m3):≥2 高压水泵压力(MPa):≥10 高压水泵流量(L/min):≥80 最大洗扫宽度(m):≥3 底盘型号:国内知名品牌(国Ⅵ) | 3 |
二、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澄清
原文:
▲8.3.1.产品自双方验收签字确认合格正常使用之日起计算:
(1)车辆底盘质保期按照国家车辆相关规定执行。
(2)上装系统质保期为24个月。
(3)燃油车提供整车2年或25万公里质保;电控设备5年质保。国家三包政策或厂家质保更高时,按最高标准执行。
(4)纯电动车型车辆提供整车2年或10万公里质保;电池6年或25万公里质保,电控设备6年质保。国家三包政策或厂家质保要求更高时,按最高标准执行。
现修改为:
▲8.3.1.产品自双方验收签字确认合格正常使用之日起计算:
(1)车辆底盘质保期按照国家车辆相关规定执行。
(2)上装系统质保期为24个月。
(3)燃油车提供整车2年;电控设备5年质保。国家三包政策或厂家质保更高时,按最高标准执行。
(4)纯电动车型车辆提供整车2年;电池6年或25万公里质保,电控设备6年质保。国家三包政策或厂家质保要求更高时,按最高标准执行。
注:(1)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2)已经进行投标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继续有效。
深圳 (略)
2023年10月30日
深圳 (略) 2023-2024年度环卫车辆(燃油车、纯电动餐厨收运车)框架协议采购
澄清公告(一)
致各投标人:
本澄清公告是对“深圳 (略) 2023-2024年度环卫车辆(燃油车、纯电动餐厨收运车)框架协议采购(招标编号:M*8)”招标文件的澄清,本澄清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请以本澄清公告为准,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内容如下:
一、招标文件澄清
1、招标文件《第六章 招投标项目专用资料》
2.18 质保期原文:
“产品自双方验收签字确认合格正常使用之日起计算:
(1) 车辆底盘质保期按照国家车辆相关规定执行。
(2) 上装系统质保期为24个月。
(3) 燃油车提供整车2年或25万公里质保;电控设备5年质保。国家三包政策或厂家质保更高时,按最高标准执行。
(4) 纯电动车型车辆提供整车2年或10万公里质保;电池6年或25万公里质保,电控设备6年质保。国家三包政策或厂家质保要求更高时,按最高标准执行。”
2.18 质保期现修改为:
“产品自双方验收签字确认合格正常使用之日起计算:
(1) 车辆底盘质保期按照国家车辆相关规定执行。
(2) 上装系统质保期为24个月。
(3) 燃油车提供整车2年;电控设备5年质保。国家三包政策或厂家质保更高时,按最高标准执行。
(4) 纯电动车型车辆提供整车2年;电池6年或25万公里质保,电控设备6年质保。国家三包政策或厂家质保要求更高时,按最高标准执行。”
2、招标文件《第六章 招投标项目专用资料》
41.2.6.1技术评分细则
01包(燃油车)技术评分细则原文:
3 | 售后服务承诺 | 12 | 1、评审内容:售后服务承诺 2、评审标准: 质保期:承诺全部车辆整车(含上装)质保期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基础上每增加1个月的,加0.5分,最多加12分。 3、证明文件: 《售后服务承诺函》(至少包含本项评审内容)。 |
5 | 投标人有效合同业绩 | 5 | 1、 评审内容:投标人有效合同业绩 2、 评审标准: 投标人每提供1个有效合同业绩,得1分,最多得5分。 有效合同业绩定义(满足下述全部要求): 业绩内容:指所投品牌型号勾臂车或后装式压缩车; 业绩合同金额:单个合同签订投标品牌型号车辆(包括勾臂车或后装式压缩车)合同额不低于300万元;备注:单个合同中,勾臂车合同额或者后装式压缩车合同额超过300万元,或者勾臂车和后装式压缩车累计合同额超过300万,均视为符合; 合同时间:2018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已完成交货且使用单位评价良好。 3、证明文件:须提供业绩合同、中标通知书(如有)以及使用单位评价(由使用单位出具并加盖使用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证明文件中须清晰体现业绩内容、合同金额、时间等内容。纸质原件备查。 |
6 | 第一批采购车辆到货期 | 5 | 1、评审内容:“第一批采购车辆供货”的承诺 2、评审标准:投标人承诺“第一批采购车辆”供货周期满足“自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全部供货。供货是指货到招标人指定交货地点(含调试),对接检验合格后交付到招标人。”并按要求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到货承诺函”的,得5分。否则,得0分。 3、证明文件:须提供“第一批采购车辆到货期承诺函”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现修改为:
3 | 售后服务承诺 | 6 | 1、评审内容:售后服务承诺 2、评审标准: 质保期:承诺全部车辆整车(含上装)质保期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基础上每增加1个月的,加0.5分,最多加6分。 3、证明文件: 《售后服务承诺函》(至少包含本项评审内容)。 |
5 | 投标人有效合同业绩 | 12 | 1、 评审内容:投标人有效合同业绩 2、 评审标准: 投标人每提供1个有效合同业绩,得2分,最多得12分。 有效合同业绩定义(满足下述全部要求): 业绩内容:指所投品牌型号勾臂车或后装式压缩车; 业绩合同金额:单个合同签订投标品牌型号车辆(包括勾臂车或后装式压缩车)合同额不低于300万元;备注:单个合同中,勾臂车合同额或者后装式压缩车合同额超过300万元,或者勾臂车和后装式压缩车累计合同额超过300万,均视为符合; 合同时间:2018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已完成交货且使用单位评价良好。 3、证明文件:须提供业绩合同、中标通知书(如有)以及使用单位评价(由使用单位出具并加盖使用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证明文件中须清晰体现业绩内容、合同金额、时间等内容。纸质原件备查。 |
6 | 第一批采购车辆到货期 | 4 | 1、评审内容:“第一批采购车辆供货”的承诺 2、评审标准:投标人承诺“第一批采购车辆”供货周期满足“自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全部供货。供货是指货到招标人指定交货地点(含调试),对接检验合格后交付到招标人。”并按要求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到货承诺函”的,得4分。否则,得0分。 3、证明文件:须提供“第一批采购车辆到货期承诺函”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详见附件一。 |
02包(纯电动餐厨收运车)技术评分细则原文:
3 | 售后服务承诺 | 17 | 1、评审内容:售后服务承诺 2、评审标准: 2.1、售后服务机构 (1) (略) 范围内:投标人设有自有固定售后服务点或授权特约维修服务站的,得5分; (2)在临深地区(东莞、惠州):投标人设有自有固定售后服务点或授权特约维修服务站的,得4分; (3)其他情况不得分。 (4)本项不累计计分,最高得5分。 2.2、质保期:承诺全部车辆整车(含上装部分)质保期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基础上每增加1个月的,加0.5分,最多加12分。 3、证明文件: 3.1、投标人自有售后服务点的证明文件包括设立售后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或者房产租赁合同和近三个月的房租发票(或收据)的复印件。投标人授权特约维修服务站的证明文件包括投标人与被授权单位签订的授权合同复印件和站点相应照片。 3.2、《售后服务承诺函》(至少包含本项评审内容)。 |
5 | 投标人有效合同业绩 | 5 | 1、 评审内容:投标人有效合同业绩 2、 评审标准: 投标人每提供1个有效合同业绩,得1分,最多得5分。 有效合同业绩定义(满足下述全部要求): ① 业绩内容:指所投品牌型号纯电动餐厨收运车; ② 业绩合同金额:单个合同签订投标品牌型号纯电动餐厨收运车合同额不低于200万元; ③ 合同时间:2018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④ 已完成交货且使用单位评价良好。 3、证明文件:须提供业绩合同、中标通知书(如有)以及使用单位评价(由使用单位出具并加盖使用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证明文件中须清晰体现业绩内容、合同金额、时间等内容。纸质原件备查。 |
现修改为:
3 | 售后服务承诺 | 12 | 1、评审内容:售后服务承诺 2、评审标准: 2.1、售后服务机构 (1) (略) 范围内:投标人设有自有固定售后服务点或授权特约维修服务站的,得6分; (2)在临深地区(东莞、惠州):投标人设有自有固定售后服务点或授权特约维修服务站的,得3分; (3)其他情况不得分。 (4)本项不累计计分,最高得6分。 2.2、质保期:承诺全部车辆整车(含上装部分)质保期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基础上每增加1个月的,加0.5分,最多加6分。 3、证明文件: 3.1、投标人自有售后服务点的证明文件包括设立售后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或者房产租赁合同和近三个月的房租发票(或收据)的复印件。投标人授权特约维修服务站的证明文件包括投标人与被授权单位签订的授权合同复印件和站点相应照片。 3.2、《售后服务承诺函》(至少包含本项评审内容)。 |
5 | 投标人有效合同业绩 | 10 | 1、 评审内容:投标人有效合同业绩 2、 评审标准: 投标人每提供1个有效合同业绩,得2分,最多得10分。 有效合同业绩定义(满足下述全部要求): ① 业绩内容:指所投品牌纯电动餐厨收运车; ② 业绩合同金额:单个合同签订投标品牌纯电动餐厨收运车合同额不低于200万元; ③ 合同时间:2018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④ 已完成交货且使用单位评价良好。 3、证明文件:须提供业绩合同、中标通知书(如有)以及使用单位评价(由使用单位出具并加盖使用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证明文件中须清晰体现业绩内容、合同金额、时间等内容。纸质原件备查。 |
41.2.6.1技术评分细则
供货车辆清单原文:
4 | 洗扫车 | 4.5 | 外形尺寸(长×宽×高mm)≥5300×1700×2200 总质量(kg):≥4495 清水箱容积(m3):≥1 垃圾箱容积(m3):≥1 高压水泵压力(MPa):≥10 高压水泵流量(L/min):≥50 最大洗扫宽度(m):≥2 底盘型号:国内知名品牌(国Ⅵ) | 3 |
现修改为:
4 | 洗扫车 | 8 | 外形尺寸(长×宽×高mm)≥6500×2000×2550 总质量(kg):≥8000 清水箱容积(m3):≥4 垃圾箱容积(m3):≥2 高压水泵压力(MPa):≥10 高压水泵流量(L/min):≥80 最大洗扫宽度(m):≥3 底盘型号:国内知名品牌(国Ⅵ) | 3 |
二、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澄清
原文:
▲8.3.1.产品自双方验收签字确认合格正常使用之日起计算:
(1)车辆底盘质保期按照国家车辆相关规定执行。
(2)上装系统质保期为24个月。
(3)燃油车提供整车2年或25万公里质保;电控设备5年质保。国家三包政策或厂家质保更高时,按最高标准执行。
(4)纯电动车型车辆提供整车2年或10万公里质保;电池6年或25万公里质保,电控设备6年质保。国家三包政策或厂家质保要求更高时,按最高标准执行。
现修改为:
▲8.3.1.产品自双方验收签字确认合格正常使用之日起计算:
(1)车辆底盘质保期按照国家车辆相关规定执行。
(2)上装系统质保期为24个月。
(3)燃油车提供整车2年;电控设备5年质保。国家三包政策或厂家质保更高时,按最高标准执行。
(4)纯电动车型车辆提供整车2年;电池6年或25万公里质保,电控设备6年质保。国家三包政策或厂家质保要求更高时,按最高标准执行。
注:(1)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2)已经进行投标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继续有效。
深圳 (略)
202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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