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上海高桥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热电部4#5#6#8#9#炉火焰保护系统内窥火焰保护系统招标公告
中国石化上海高桥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热电部4#5#6#8#9#炉火焰保护系统内窥火焰保护系统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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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年10月30日 1.招标条件 中国 (略) 受中国 (略) (略) 委托,对(重招)中国石化上海 (略) 热电部火焰检测系统所需内窥火焰保护系统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3835-13945-B1 2.项目内容:(重招)中国石化上海 (略) 热电部火焰检测系统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 |||||||||
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
1 | 内窥火焰保护系统\900-1700nm ±0.5% | 1.00 | 套 | 包1-包一 | |||||
2 | 内窥火焰保护系统\900-1700nm ±0.5% | 1.00 | 套 | 包1-包一 | |||||
3 | 内窥火焰保护系统\900-1700nm ±0.5% | 1.00 | 套 | 包1-包一 | |||||
4 | 内窥火焰保护系统\900-1700nm ±0.5% | 1.00 | 套 | 包1-包一 | |||||
5 | 内窥火焰保护系统\900-1700nm ±0.5% | 1.00 | 套 | 包1-包一 | |||||
3.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本次投标的火焰检测器应是一种安全的、可靠的一体化智能火焰检测器,火焰检测器(同型号)的检测探头和变送器应采用一体化设计,并且适用于多燃料器的生产工况,投标方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本次投标同型号产品的官方使用手册或说明书(以备查验)。 3.1.7 投标人提供的火焰检测系统应与现有利旧的火检设备完全兼容,并统一采用SFS-1000调试软件进行现场软硬件兼容性测试实验,应提供现场测试实验结果完全兼容性证明文件(实验结果截屏)。 3.1.8 投标人应熟悉本项目现场使用情况,由于本项目涉及到8#锅炉宽负荷改造,投标技术响应应在原锅炉厂家的改造原图基础上,提供火焰检测系统的安装示意图以及布局图等技术支持文件,图纸必须与现场实际相符。 3.1.9 其它技术否决项详见招标技术文件。提供的产品须满足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并对招标技术文件中所有★项条款逐条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性文件。★项只要有一项不满足,否决投标。 3.1.10 、投标人业绩要求:应提供3套电站锅炉火检保护系统(投标产品同型号的火焰检测器)的应用业绩,以及1套电站锅炉微油点火系统的业绩,并提供业绩对应的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以及对应增值税发票复印件,合同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页、配置清单等相关文件页、盖章页;本次招标采用发票信息核验功能,不提供销售合同发票的否决投标;业绩表中应包括分析仪的使用的写明具体型号、应用装置名称、最终用户名称、合同日期、数量、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至少提供一份与业绩合同对应的技术协议以及最终用户使用证明(需盖公章或使用部门章)。 3.1.11 本次招标只接受国内火焰检测器生产商投标,并且投标产品为国内火焰检测器生产商自有品牌产品(智能一体化火焰检测器)。 3.1.12 投标人必须承诺,满足招标人供货进度要求,2023年12月08日前交货。 3.1.13 不接受商务偏差。 3.1.14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5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3年10月21日 8:00至2023年11月1日 16:00(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2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售卖方式: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4日 09:3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14日 09:30。 开标地点:网上投标,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上海招标中心现场。。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和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上发布。 6.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3年11月14日 09:30前与李晨光联系,技术咨询请与周志猛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6.3.其他重要要求:开标地点:网上投标,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上海招标中心现场。 特别说明:一、报名提示: 本标为电子CA标,制作标书时需电子U-KEY进行签章与加密,如为首次参加电子投标,请尽快向网站购买,以免邮寄U-KEY时间耽误投标。在线购买标书、支付费用、制作投标文件等问题,咨询电话400-*。二、费用支付提示:(一)标书一经售出,标书费原则上不予退还,付费前请慎重考虑。(二) 标书费发票为电子发票,电子发票开出后财务直接发送到投标商预留的邮箱。(三)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支付,接受电汇、在线支付、投标保函和保单的方式。在商务唱标环节,投标人以电汇和在线支付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显示实际支付金额;以投标保函和保单方式支付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中心开标人员现场宣布为准(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显示为0的)。(四)重要提醒:重新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需要重新支付,投标人参加的不同标(包),投标保证金账号均不相同,请按照支付流程操作。三、标书制作提示:(一)招标文件需由网站提供的专用软件打开,编制投标文件前请确认全部附件均已下载,并已仔细阅读标书及技术文件。(二)招标公告中第5、6条相关资格要求为否决项,必须在技术标书中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否则评标委员会可视为未提供,有权否决投标。(三)报价如有 EXCEL清单的,报价物资以下载的附件EXCEL清单为准。要求上传EXCEL报价表的,按原表填写报价上传,加密版报价与EXCEL报价必须保持一致,如不一致以加密版为准。要求提供EXCEL报价表的,EXCEL报价表不允许改动已有内容,只允许在后部填写价格及备注,如有改动影响到计算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四)对于招标文件的疑问咨询,因开标期间不便接听电话,优先以邮件形式发送给招标人员。如直接联系技术咨询人,则须抄送招标中心人员。(五)如投标人需开具保函,保函受益人建议填写中国 (略) 上海招标中心。四、(一)请在开标前(最好提前2天)上传加密的技术和商务电子标书,以避免上传出现问题无法解决。(二)标书上传后,务必模拟自行解密,以免开标时解密不成功,导致被否决。如有问题,可电话咨询400-819-8786。开标时未解密成功,且未递交有效未加密版电子标书的,视为放弃投标。五、(一)重要的温馨提醒: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等)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平台系统中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对澄清内容有疑问的及时联系招标公告中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询招标文件澄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对于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投标人如认为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在接到澄清后向招标机构提出,以便及时处理。不提出的,视为同意投标截止时间。(二)投标截止时间未成功上传加密文件的视为未提交投标文件。(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支付到同一投标保证金虚拟账户做否决处理、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来自同一汇款账户的视同串标。(四)标书上传后,务必模拟自行解密。开标时未及时解密且招标中心与之沟通后无反馈(系统默认解密时间为开标后30分钟内),招标中心可视其未成功递交标书。 递交方法:(1)本招标项目仅要求投标人递交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人无须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及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自行保管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2)投标人无须到现场投标,但需安排授权代表在线处理解密及答疑等相关事宜,该授权代表的身份信息及联系方式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开标解密环节,如经电子招标平台系统顾问认定为因系统问题导致无法解密的,可联络招标工作人员(或系统顾问)导入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无法提供与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配套的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失败。(3)如需投标人提供EXCEL版报价的,允许投标人以邮件方式提供,但需要投标人将EXCEL文件加密,并将密码填写在投标文件中。(4)投标人如需到现场进行投标,则需要提前和招标中心进行确认,得到招标中心同意后方能前来。特别说明:仅在出现法律规定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时,相关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招标文件中描述与此不一致的,以此为准。。 6.4.投标说明:开标地点:网上投标,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上海招标中心现场。 特别说明:一、报名提示: 本标为电子CA标,制作标书时需电子U-KEY进行签章与加密,如为首次参加电子投标,请尽快向网站购买,以免邮寄U-KEY时间耽误投标。在线购买标书、支付费用、制作投标文件等问题,咨询电话400-*。二、费用支付提示:(一)标书一经售出,标书费原则上不予退还,付费前请慎重考虑。(二) 标书费发票为电子发票,电子发票开出后财务直接发送到投标商预留的邮箱。(三)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支付,接受电汇、在线支付、投标保函和保单的方式。在商务唱标环节,投标人以电汇和在线支付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显示实际支付金额;以投标保函和保单方式支付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中心开标人员现场宣布为准(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显示为0的)。(四)重要提醒:重新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需要重新支付,投标人参加的不同标(包),投标保证金账号均不相同,请按照支付流程操作。三、标书制作提示:(一)招标文件需由网站提供的专用软件打开,编制投标文件前请确认全部附件均已下载,并已仔细阅读标书及技术文件。(二)招标公告中第5、6条相关资格要求为否决项,必须在技术标书中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否则评标委员会可视为未提供,有权否决投标。(三)报价如有 EXCEL清单的,报价物资以下载的附件EXCEL清单为准。要求上传EXCEL报价表的,按原表填写报价上传,加密版报价与EXCEL报价必须保持一致,如不一致以加密版为准。要求提供EXCEL报价表的,EXCEL报价表不允许改动已有内容,只允许在后部填写价格及备注,如有改动影响到计算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四)对于招标文件的疑问咨询,因开标期间不便接听电话,优先以邮件形式发送给招标人员。如直接联系技术咨询人,则须抄送招标中心人员。(五)如投标人需开具保函,保函受益人建议填写中国 (略) 上海招标中心。四、(一)请在开标前(最好提前2天)上传加密的技术和商务电子标书,以避免上传出现问题无法解决。(二)标书上传后,务必模拟自行解密,以免开标时解密不成功,导致被否决。如有问题,可电话咨询400-819-8786。开标时未解密成功,且未递交有效未加密版电子标书的,视为放弃投标。五、(一)重要的温馨提醒: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等)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平台系统中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对澄清内容有疑问的及时联系招标公告中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询招标文件澄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对于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投标人如认为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在接到澄清后向招标机构提出,以便及时处理。不提出的,视为同意投标截止时间。(二)投标截止时间未成功上传加密文件的视为未提交投标文件。(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支付到同一投标保证金虚拟账户做否决处理、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来自同一汇款账户的视同串标。(四)标书上传后,务必模拟自行解密。开标时未及时解密且招标中心与之沟通后无反馈(系统默认解密时间为开标后30分钟内),招标中心可视其未成功递交标书。 递交方法:(1)本招标项目仅要求投标人递交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人无须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及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自行保管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2)投标人无须到现场投标,但需安排授权代表在线处理解密及答疑等相关事宜,该授权代表的身份信息及联系方式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开标解密环节,如经电子招标平台系统顾问认定为因系统问题导致无法解密的,可联络招标工作人员(或系统顾问)导入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无法提供与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配套的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失败。(3)如需投标人提供EXCEL版报价的,允许投标人以邮件方式提供,但需要投标人将EXCEL文件加密,并将密码填写在投标文件中。(4)投标人如需到现场进行投标,则需要提前和招标中心进行确认,得到招标中心同意后方能前来。特别说明:仅在出现法律规定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时,相关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招标文件中描述与此不一致的,以此为准。。 7.联系方式: | |||||||||
投标咨询: | |||||||||
联 系 人: | 李晨光 | ||||||||
电 话: | 021-* | ||||||||
电 子 邮 件: | *@*inopec.com | ||||||||
技术咨询: | |||||||||
联 系 人: | 周志猛 | ||||||||
电 话: | * | ||||||||
电 子 邮 件: | *@*inopec.com | ||||||||
中国 (略) 2023年10月30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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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年10月30日 1.招标条件 中国 (略) 受中国 (略) (略) 委托,对(重招)中国石化上海 (略) 热电部火焰检测系统所需内窥火焰保护系统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3835-13945-B1 2.项目内容:(重招)中国石化上海 (略) 热电部火焰检测系统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 |||||||||
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
1 | 内窥火焰保护系统\900-1700nm ±0.5% | 1.00 | 套 | 包1-包一 | |||||
2 | 内窥火焰保护系统\900-1700nm ±0.5% | 1.00 | 套 | 包1-包一 | |||||
3 | 内窥火焰保护系统\900-1700nm ±0.5% | 1.00 | 套 | 包1-包一 | |||||
4 | 内窥火焰保护系统\900-1700nm ±0.5% | 1.00 | 套 | 包1-包一 | |||||
5 | 内窥火焰保护系统\900-1700nm ±0.5% | 1.00 | 套 | 包1-包一 | |||||
3.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本次投标的火焰检测器应是一种安全的、可靠的一体化智能火焰检测器,火焰检测器(同型号)的检测探头和变送器应采用一体化设计,并且适用于多燃料器的生产工况,投标方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本次投标同型号产品的官方使用手册或说明书(以备查验)。 3.1.7 投标人提供的火焰检测系统应与现有利旧的火检设备完全兼容,并统一采用SFS-1000调试软件进行现场软硬件兼容性测试实验,应提供现场测试实验结果完全兼容性证明文件(实验结果截屏)。 3.1.8 投标人应熟悉本项目现场使用情况,由于本项目涉及到8#锅炉宽负荷改造,投标技术响应应在原锅炉厂家的改造原图基础上,提供火焰检测系统的安装示意图以及布局图等技术支持文件,图纸必须与现场实际相符。 3.1.9 其它技术否决项详见招标技术文件。提供的产品须满足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并对招标技术文件中所有★项条款逐条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性文件。★项只要有一项不满足,否决投标。 3.1.10 、投标人业绩要求:应提供3套电站锅炉火检保护系统(投标产品同型号的火焰检测器)的应用业绩,以及1套电站锅炉微油点火系统的业绩,并提供业绩对应的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以及对应增值税发票复印件,合同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页、配置清单等相关文件页、盖章页;本次招标采用发票信息核验功能,不提供销售合同发票的否决投标;业绩表中应包括分析仪的使用的写明具体型号、应用装置名称、最终用户名称、合同日期、数量、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至少提供一份与业绩合同对应的技术协议以及最终用户使用证明(需盖公章或使用部门章)。 3.1.11 本次招标只接受国内火焰检测器生产商投标,并且投标产品为国内火焰检测器生产商自有品牌产品(智能一体化火焰检测器)。 3.1.12 投标人必须承诺,满足招标人供货进度要求,2023年12月08日前交货。 3.1.13 不接受商务偏差。 3.1.14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5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3年10月21日 8:00至2023年11月1日 16:00(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2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售卖方式: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4日 09:3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14日 09:30。 开标地点:网上投标,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上海招标中心现场。。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和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上发布。 6.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3年11月14日 09:30前与李晨光联系,技术咨询请与周志猛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6.3.其他重要要求:开标地点:网上投标,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上海招标中心现场。 特别说明:一、报名提示: 本标为电子CA标,制作标书时需电子U-KEY进行签章与加密,如为首次参加电子投标,请尽快向网站购买,以免邮寄U-KEY时间耽误投标。在线购买标书、支付费用、制作投标文件等问题,咨询电话400-*。二、费用支付提示:(一)标书一经售出,标书费原则上不予退还,付费前请慎重考虑。(二) 标书费发票为电子发票,电子发票开出后财务直接发送到投标商预留的邮箱。(三)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支付,接受电汇、在线支付、投标保函和保单的方式。在商务唱标环节,投标人以电汇和在线支付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显示实际支付金额;以投标保函和保单方式支付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中心开标人员现场宣布为准(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显示为0的)。(四)重要提醒:重新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需要重新支付,投标人参加的不同标(包),投标保证金账号均不相同,请按照支付流程操作。三、标书制作提示:(一)招标文件需由网站提供的专用软件打开,编制投标文件前请确认全部附件均已下载,并已仔细阅读标书及技术文件。(二)招标公告中第5、6条相关资格要求为否决项,必须在技术标书中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否则评标委员会可视为未提供,有权否决投标。(三)报价如有 EXCEL清单的,报价物资以下载的附件EXCEL清单为准。要求上传EXCEL报价表的,按原表填写报价上传,加密版报价与EXCEL报价必须保持一致,如不一致以加密版为准。要求提供EXCEL报价表的,EXCEL报价表不允许改动已有内容,只允许在后部填写价格及备注,如有改动影响到计算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四)对于招标文件的疑问咨询,因开标期间不便接听电话,优先以邮件形式发送给招标人员。如直接联系技术咨询人,则须抄送招标中心人员。(五)如投标人需开具保函,保函受益人建议填写中国 (略) 上海招标中心。四、(一)请在开标前(最好提前2天)上传加密的技术和商务电子标书,以避免上传出现问题无法解决。(二)标书上传后,务必模拟自行解密,以免开标时解密不成功,导致被否决。如有问题,可电话咨询400-819-8786。开标时未解密成功,且未递交有效未加密版电子标书的,视为放弃投标。五、(一)重要的温馨提醒: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等)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平台系统中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对澄清内容有疑问的及时联系招标公告中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询招标文件澄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对于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投标人如认为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在接到澄清后向招标机构提出,以便及时处理。不提出的,视为同意投标截止时间。(二)投标截止时间未成功上传加密文件的视为未提交投标文件。(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支付到同一投标保证金虚拟账户做否决处理、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来自同一汇款账户的视同串标。(四)标书上传后,务必模拟自行解密。开标时未及时解密且招标中心与之沟通后无反馈(系统默认解密时间为开标后30分钟内),招标中心可视其未成功递交标书。 递交方法:(1)本招标项目仅要求投标人递交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人无须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及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自行保管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2)投标人无须到现场投标,但需安排授权代表在线处理解密及答疑等相关事宜,该授权代表的身份信息及联系方式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开标解密环节,如经电子招标平台系统顾问认定为因系统问题导致无法解密的,可联络招标工作人员(或系统顾问)导入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无法提供与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配套的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失败。(3)如需投标人提供EXCEL版报价的,允许投标人以邮件方式提供,但需要投标人将EXCEL文件加密,并将密码填写在投标文件中。(4)投标人如需到现场进行投标,则需要提前和招标中心进行确认,得到招标中心同意后方能前来。特别说明:仅在出现法律规定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时,相关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招标文件中描述与此不一致的,以此为准。。 6.4.投标说明:开标地点:网上投标,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上海招标中心现场。 特别说明:一、报名提示: 本标为电子CA标,制作标书时需电子U-KEY进行签章与加密,如为首次参加电子投标,请尽快向网站购买,以免邮寄U-KEY时间耽误投标。在线购买标书、支付费用、制作投标文件等问题,咨询电话400-*。二、费用支付提示:(一)标书一经售出,标书费原则上不予退还,付费前请慎重考虑。(二) 标书费发票为电子发票,电子发票开出后财务直接发送到投标商预留的邮箱。(三)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支付,接受电汇、在线支付、投标保函和保单的方式。在商务唱标环节,投标人以电汇和在线支付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显示实际支付金额;以投标保函和保单方式支付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中心开标人员现场宣布为准(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显示为0的)。(四)重要提醒:重新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需要重新支付,投标人参加的不同标(包),投标保证金账号均不相同,请按照支付流程操作。三、标书制作提示:(一)招标文件需由网站提供的专用软件打开,编制投标文件前请确认全部附件均已下载,并已仔细阅读标书及技术文件。(二)招标公告中第5、6条相关资格要求为否决项,必须在技术标书中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否则评标委员会可视为未提供,有权否决投标。(三)报价如有 EXCEL清单的,报价物资以下载的附件EXCEL清单为准。要求上传EXCEL报价表的,按原表填写报价上传,加密版报价与EXCEL报价必须保持一致,如不一致以加密版为准。要求提供EXCEL报价表的,EXCEL报价表不允许改动已有内容,只允许在后部填写价格及备注,如有改动影响到计算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四)对于招标文件的疑问咨询,因开标期间不便接听电话,优先以邮件形式发送给招标人员。如直接联系技术咨询人,则须抄送招标中心人员。(五)如投标人需开具保函,保函受益人建议填写中国 (略) 上海招标中心。四、(一)请在开标前(最好提前2天)上传加密的技术和商务电子标书,以避免上传出现问题无法解决。(二)标书上传后,务必模拟自行解密,以免开标时解密不成功,导致被否决。如有问题,可电话咨询400-819-8786。开标时未解密成功,且未递交有效未加密版电子标书的,视为放弃投标。五、(一)重要的温馨提醒: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等)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平台系统中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对澄清内容有疑问的及时联系招标公告中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询招标文件澄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对于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投标人如认为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在接到澄清后向招标机构提出,以便及时处理。不提出的,视为同意投标截止时间。(二)投标截止时间未成功上传加密文件的视为未提交投标文件。(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支付到同一投标保证金虚拟账户做否决处理、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来自同一汇款账户的视同串标。(四)标书上传后,务必模拟自行解密。开标时未及时解密且招标中心与之沟通后无反馈(系统默认解密时间为开标后30分钟内),招标中心可视其未成功递交标书。 递交方法:(1)本招标项目仅要求投标人递交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人无须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及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自行保管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2)投标人无须到现场投标,但需安排授权代表在线处理解密及答疑等相关事宜,该授权代表的身份信息及联系方式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开标解密环节,如经电子招标平台系统顾问认定为因系统问题导致无法解密的,可联络招标工作人员(或系统顾问)导入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无法提供与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配套的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失败。(3)如需投标人提供EXCEL版报价的,允许投标人以邮件方式提供,但需要投标人将EXCEL文件加密,并将密码填写在投标文件中。(4)投标人如需到现场进行投标,则需要提前和招标中心进行确认,得到招标中心同意后方能前来。特别说明:仅在出现法律规定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时,相关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招标文件中描述与此不一致的,以此为准。。 7.联系方式: | |||||||||
投标咨询: | |||||||||
联 系 人: | 李晨光 | ||||||||
电 话: | 021-* | ||||||||
电 子 邮 件: | *@*inopec.com | ||||||||
技术咨询: | |||||||||
联 系 人: | 周志猛 | ||||||||
电 话: | * | ||||||||
电 子 邮 件: | *@*inopec.com | ||||||||
中国 (略) 2023年10月30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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