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师范大学智慧图书馆服务平台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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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南师范大学智慧图书馆服务平台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http://**=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ECY[CS]*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闽南师范大学智慧图书馆服务平台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0月2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部分评分项和采购要求作调整

更正内容:

  1. 第二章 竞争性磋商须知 三、综合评分的标准和方法

“报价部分评分PF 满分为20.00分”更改为“报价部分评分PF 满分为21.00分”

  1. 第二章 竞争性磋商须知 三、综合评分的标准和方法

技术部分评分项目

(1)项目“系统原型演示1”要求“且可以按照图书被引量、出版年对图书清单列表进行升序、降序操作,方便馆员查看未保障图书情况。”更改为“且可以按图书出版年、书名、作者等字段对图书清单列表进行升序、降序操作,方便馆员查看未保障图书情况。”。

(2)“系统原型演示3”要求 “提供APP,可在IOS、 (略) 场里检索到并直接下载。可以对接整合图书馆现有移动图书馆功能,实现资源查阅,下载。基于APP还可以实现移动办公,包括消息推送、请假、签到、直播、审批、考勤打卡等功能。管理员可通过移动端APP向各级使用者发放通知,实时查看已读、未读情况。”更改为“提供基于H5开发的移动图书馆平台,可作为APP单独使用或可嵌入到微信、钉钉等通用APP上使用。实现资源查阅、下载,还可以实现移动办公,包括消息推送、请假、签到、直播、审批、考勤打卡等功能。”。

3、第二章 竞争性磋商须知 三、综合评分的标准和方法,商务部分评分项目

(1)供应商综合实力1,描述“供应商需具备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可通过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委员会网站,http://**查询),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得1分。”更改为“供应商需具备ISO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可通过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委员会网站,http://**查询),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得1分。”。

(2)供应商综合实力2,“提供智慧图书馆、图书馆门户系统和APP软件相关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更改为“提供智慧图书馆、图书馆门户系统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3)“供应商综合实力3”项目删除。

(4)维保时间,分值由原来2分更改为3分,原“应商承诺在维保三年的基础上,增加一年得1分,满分2分。”更改为“应商承诺在维保三年的基础上,增加一年得1分,满分3分。”。

(4)项目团队,分数由原来2分更改为3分,原“项目实施过程中供应商能派工程师入校驻点部署,得2分,无法达到要求不得分。”更改为“项目实施过程中供应商能派工程师入校驻点部署,得3分,无法达到要求不得分。”。

4、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三、商务条件

(1)交货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0日”更改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

(2)实施进度要求 “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日内,成交供应商需完成采购人业务需求梳理;完成需求梳理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用户需求书的编写与确认;完成需求确认后50个日历日内达到上线试运行条件;项目试运行最低不少于30个日历日。”更改为“合同签订后5个日历日内,成交供应商需完成采购人业务需求梳理;完成需求梳理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用户需求书的编写与确认;完成需求确认后30个日历日内达到上线试运行条件;项目试运行最低不少于7个日历日。”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10月31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闽南师范大学

地址: (略) 芗城区县前直街36号

联系方式:05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漳州 (略)

地址:漳华东路152号国贸润园35幢505室

联系方式:05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工

电话:0596-*

漳州 (略)

2023年10月31日

http://**=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ECY[CS]*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闽南师范大学智慧图书馆服务平台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0月2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部分评分项和采购要求作调整

更正内容:

  1. 第二章 竞争性磋商须知 三、综合评分的标准和方法

“报价部分评分PF 满分为20.00分”更改为“报价部分评分PF 满分为21.00分”

  1. 第二章 竞争性磋商须知 三、综合评分的标准和方法

技术部分评分项目

(1)项目“系统原型演示1”要求“且可以按照图书被引量、出版年对图书清单列表进行升序、降序操作,方便馆员查看未保障图书情况。”更改为“且可以按图书出版年、书名、作者等字段对图书清单列表进行升序、降序操作,方便馆员查看未保障图书情况。”。

(2)“系统原型演示3”要求 “提供APP,可在IOS、 (略) 场里检索到并直接下载。可以对接整合图书馆现有移动图书馆功能,实现资源查阅,下载。基于APP还可以实现移动办公,包括消息推送、请假、签到、直播、审批、考勤打卡等功能。管理员可通过移动端APP向各级使用者发放通知,实时查看已读、未读情况。”更改为“提供基于H5开发的移动图书馆平台,可作为APP单独使用或可嵌入到微信、钉钉等通用APP上使用。实现资源查阅、下载,还可以实现移动办公,包括消息推送、请假、签到、直播、审批、考勤打卡等功能。”。

3、第二章 竞争性磋商须知 三、综合评分的标准和方法,商务部分评分项目

(1)供应商综合实力1,描述“供应商需具备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可通过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委员会网站,http://**查询),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得1分。”更改为“供应商需具备ISO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可通过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委员会网站,http://**查询),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得1分。”。

(2)供应商综合实力2,“提供智慧图书馆、图书馆门户系统和APP软件相关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更改为“提供智慧图书馆、图书馆门户系统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3)“供应商综合实力3”项目删除。

(4)维保时间,分值由原来2分更改为3分,原“应商承诺在维保三年的基础上,增加一年得1分,满分2分。”更改为“应商承诺在维保三年的基础上,增加一年得1分,满分3分。”。

(4)项目团队,分数由原来2分更改为3分,原“项目实施过程中供应商能派工程师入校驻点部署,得2分,无法达到要求不得分。”更改为“项目实施过程中供应商能派工程师入校驻点部署,得3分,无法达到要求不得分。”。

4、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三、商务条件

(1)交货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0日”更改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

(2)实施进度要求 “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日内,成交供应商需完成采购人业务需求梳理;完成需求梳理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用户需求书的编写与确认;完成需求确认后50个日历日内达到上线试运行条件;项目试运行最低不少于30个日历日。”更改为“合同签订后5个日历日内,成交供应商需完成采购人业务需求梳理;完成需求梳理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用户需求书的编写与确认;完成需求确认后30个日历日内达到上线试运行条件;项目试运行最低不少于7个日历日。”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10月31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闽南师范大学

地址: (略) 芗城区县前直街36号

联系方式:05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漳州 (略)

地址:漳华东路152号国贸润园35幢505室

联系方式:05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工

电话:0596-*

漳州 (略)

2023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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