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信息化智能化教学条件整体建设项目采购意向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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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部信息化智能化教学条件整体建设项目采购意向补充公告

我部于2023年7月18日发布了信息化智能化教学条件整体建设项目采购意向公告,现需对有关内容予以补充,按照军队采购相关法规要求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某部信息化智能化教学条件整体建设。

二、采购步骤

按照先硬件后软件,急用先行、满足教学的基本原则,拟将该项目区分为3个采购包,分阶段实施采购。

第一分包,基础设施资源采购,主要完成计算资源、网络环境和安全防护服务平台等基础设施采购任务。

第二分包,智能场所采购,主要完成智能教室、智能实验室、智能作训场、智能图书馆和教学控制中心采购,本分包将5类智能场所分别划分为1个标段,共划分5个标段。

第三分包,服务支撑平台和智慧应用服务采购,主要完成统一门户与身份认证平台、智慧服务支撑平台等服务支撑平台和教学训云平台、综合教务管理、科研学术管理等智慧应用服务采购。

三、各采购包要求的特殊资格条件

第一分包:具备涉密信息系统集成*级以上(含*级)资质或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以上(含二级)保密资格证书。

第二分包:

第一标段(智能教室):无;

第二标段(智能实验室):具备涉密信息系统集成*级以上(含*级)资质或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以上(含二级)保密资格证书;

第三标段(智能作训场):具备涉密信息系统集成*级以上(含*级)资质或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以上(含二级)保密资格证书;

第四标段(智能图书馆):无;

第五标段(教学控制中心):具备涉密信息系统集成*级以上(含*级)资质或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以上(含二级)保密资格证书,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格证书。

第三分包:特殊资格条件以后续补充公告为准。

四、公示时间

2023年10月31日至2023年11月20日(电话咨询时间:北京时间08:00-11:30,15:00-17:30,节假日除外)。

五、供应商提出参与意愿与质疑方式

(一)供应商如对本次补充公示内容中一项或多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电子邮件方式(加盖单位鲜章后扫描的PDF版本和word版本,发送至邮箱:*@*q.com)向我部反馈,响应时间之外递交,我部不再接受。(每个供应商仅接受1名授权人):

1.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3.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采购需求建议、意见反馈表电子版,格式见附件;

(二)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意见建议按“采购需求建议、意见反馈表”(详见附件)要求填写并加盖单位鲜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三)如材料未按要求,我部将拒收;

(四)提出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该项目的后续采购工作,我部均不作书面回复,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供应商应具备资质条件等均以最终发布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

六、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23-*(固话)/ * (手机)

联系人: 李先生

联系地址: (略) 某部

邮箱地址:*@*q.com

附件:采购需求建议、意见反馈表

,重庆, (略) ,重庆

我部于2023年7月18日发布了信息化智能化教学条件整体建设项目采购意向公告,现需对有关内容予以补充,按照军队采购相关法规要求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某部信息化智能化教学条件整体建设。

二、采购步骤

按照先硬件后软件,急用先行、满足教学的基本原则,拟将该项目区分为3个采购包,分阶段实施采购。

第一分包,基础设施资源采购,主要完成计算资源、网络环境和安全防护服务平台等基础设施采购任务。

第二分包,智能场所采购,主要完成智能教室、智能实验室、智能作训场、智能图书馆和教学控制中心采购,本分包将5类智能场所分别划分为1个标段,共划分5个标段。

第三分包,服务支撑平台和智慧应用服务采购,主要完成统一门户与身份认证平台、智慧服务支撑平台等服务支撑平台和教学训云平台、综合教务管理、科研学术管理等智慧应用服务采购。

三、各采购包要求的特殊资格条件

第一分包:具备涉密信息系统集成*级以上(含*级)资质或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以上(含二级)保密资格证书。

第二分包:

第一标段(智能教室):无;

第二标段(智能实验室):具备涉密信息系统集成*级以上(含*级)资质或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以上(含二级)保密资格证书;

第三标段(智能作训场):具备涉密信息系统集成*级以上(含*级)资质或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以上(含二级)保密资格证书;

第四标段(智能图书馆):无;

第五标段(教学控制中心):具备涉密信息系统集成*级以上(含*级)资质或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以上(含二级)保密资格证书,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格证书。

第三分包:特殊资格条件以后续补充公告为准。

四、公示时间

2023年10月31日至2023年11月20日(电话咨询时间:北京时间08:00-11:30,15:00-17:30,节假日除外)。

五、供应商提出参与意愿与质疑方式

(一)供应商如对本次补充公示内容中一项或多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电子邮件方式(加盖单位鲜章后扫描的PDF版本和word版本,发送至邮箱:*@*q.com)向我部反馈,响应时间之外递交,我部不再接受。(每个供应商仅接受1名授权人):

1.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3.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采购需求建议、意见反馈表电子版,格式见附件;

(二)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意见建议按“采购需求建议、意见反馈表”(详见附件)要求填写并加盖单位鲜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三)如材料未按要求,我部将拒收;

(四)提出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该项目的后续采购工作,我部均不作书面回复,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供应商应具备资质条件等均以最终发布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

六、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23-*(固话)/ * (手机)

联系人: 李先生

联系地址: (略) 某部

邮箱地址:*@*q.com

附件:采购需求建议、意见反馈表

,重庆, (略)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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