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洋浦产城融合安居工程及配套设施项目一期-地块IV建筑设计变更方案批前公示
儋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洋浦产城融合安居工程及配套设施项目一期-地块IV建筑设计变更方案批前公示
期)-地块IV建筑设计(变更)方案批前公示2023-92
洋浦产城融合安居工程及配套设施项目(一期)-地块IV项目位于洋浦经济开发区东部生活区东北侧毗邻东横13路、北侧毗邻那洋公路、南临春鸣社区和东纵1路横穿场地中部。项目用地属《洋浦经济开发区东部生活服务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DB-4-23地块,用地代码及名称0701城镇住宅用地,规划指标:容积率≤2.5,建筑密度≤30%,建筑限高≤60米,绿地率≥40%。
该项目于2021年7月9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号),项目总用地面积*.57㎡,总建筑面积*.98㎡,计容建筑面积*.17㎡,不计容建筑面积84431.81㎡,容积率2.41,建筑密度23.50%,绿地率41.48%和最高建筑53.80m。
为便于建成后使用和物业管理,以及优化设计的要求,施工图对阳台栏板、屋顶绿化、室内隔墙、空中花园外墙色彩等进行了修改,增加了大门和围墙,并经专家会评审,变更内容如下:
1.住宅阳台的玻璃栏板及砖砌栏板统一调整为铝合金栏板;取消部分户型中,户内的客厅阳台与卧室阳台之间的隔墙。
2.取消住宅屋顶种植屋面,改为普通屋面。
3.住宅空中花园外墙的建筑用色调整为P/043颜色P82030。
4.增加小区门卫室(大门)及围墙。
5.原总建筑面积*.98㎡调整为*.54㎡,增加46.56㎡。
6.原地上建筑面积*.51㎡调整为*.07㎡,增加46.56㎡。
7.原计容面积*.17㎡调整为*.73㎡,增加46.56㎡。
8.原不计容面积84431.81㎡不变。
该项目变更后具体指标为:项目总用地面积*.57㎡,总建筑面积*.54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73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84431.81㎡,容积率2.41,建筑密度23.56%、绿地率40.75%和最高建筑53.8m,各项指标均符合控规要求。
根据住建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为广泛征求相关权益人的意见,现按程序进行规划批前公示。
一、公示时间
7天(2023年10月27日至2023年11月2日)。
二、公示地点
(略) 人民政府网(http://**);建设项目现场。
三、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ttp://**;
2.书面意见 (略) 洋浦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洋浦政务服务中心四楼405办公室);
3.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为确保意见或建议真实有效,便于我局及时反馈情况,请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4.联系电话:*;
5.附件。
??????????????????? (略) 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3年10月27日
期)-地块IV建筑设计(变更)方案批前公示2023-92
洋浦产城融合安居工程及配套设施项目(一期)-地块IV项目位于洋浦经济开发区东部生活区东北侧毗邻东横13路、北侧毗邻那洋公路、南临春鸣社区和东纵1路横穿场地中部。项目用地属《洋浦经济开发区东部生活服务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DB-4-23地块,用地代码及名称0701城镇住宅用地,规划指标:容积率≤2.5,建筑密度≤30%,建筑限高≤60米,绿地率≥40%。
该项目于2021年7月9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号),项目总用地面积*.57㎡,总建筑面积*.98㎡,计容建筑面积*.17㎡,不计容建筑面积84431.81㎡,容积率2.41,建筑密度23.50%,绿地率41.48%和最高建筑53.80m。
为便于建成后使用和物业管理,以及优化设计的要求,施工图对阳台栏板、屋顶绿化、室内隔墙、空中花园外墙色彩等进行了修改,增加了大门和围墙,并经专家会评审,变更内容如下:
1.住宅阳台的玻璃栏板及砖砌栏板统一调整为铝合金栏板;取消部分户型中,户内的客厅阳台与卧室阳台之间的隔墙。
2.取消住宅屋顶种植屋面,改为普通屋面。
3.住宅空中花园外墙的建筑用色调整为P/043颜色P82030。
4.增加小区门卫室(大门)及围墙。
5.原总建筑面积*.98㎡调整为*.54㎡,增加46.56㎡。
6.原地上建筑面积*.51㎡调整为*.07㎡,增加46.56㎡。
7.原计容面积*.17㎡调整为*.73㎡,增加46.56㎡。
8.原不计容面积84431.81㎡不变。
该项目变更后具体指标为:项目总用地面积*.57㎡,总建筑面积*.54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73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84431.81㎡,容积率2.41,建筑密度23.56%、绿地率40.75%和最高建筑53.8m,各项指标均符合控规要求。
根据住建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为广泛征求相关权益人的意见,现按程序进行规划批前公示。
一、公示时间
7天(2023年10月27日至2023年11月2日)。
二、公示地点
(略) 人民政府网(http://**);建设项目现场。
三、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ttp://**;
2.书面意见 (略) 洋浦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洋浦政务服务中心四楼405办公室);
3.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为确保意见或建议真实有效,便于我局及时反馈情况,请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4.联系电话:*;
5.附件。
??????????????????? (略) 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3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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