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两岸小吃文化展示馆
海峡两岸小吃文化展示馆
福州中盈 (略) (略) 沙县区小吃文化 (略) 委托,对海峡两岸小吃文化展示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法定资质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FZZY沙【2023】071号
2、招标内容
合同包 | 品目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主要技术规格和要求 | 最高投标限价 |
1 | 1-1 | 海峡两岸小吃文化展示馆 | 1批 |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 *元 (暂列金80000元) |
注:(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按无效报价处理,且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3)投标人可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4)所报总价为货物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交货完毕并经招标人验收合格期间所可能发生的费用,包含设备的制造、包装、运输(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保险、装卸、税金、安装、调试及技术服务、培训等一切相关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所需的其他辅助材料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提供,在任何情况下均不予增加其费用。(报价币种为人民币)
3.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标准:(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文件,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1)单位负责人授权书:①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②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①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3)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①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①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①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①采购文件未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声明函。 ②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①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 (略) 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8)信用信息查询结果: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日。 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询价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 ④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应按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材料,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请于2023年10月31日至2023年11月6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通过电汇或银行转账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每套招标文件售价:200元),请投标人按如下帐户汇款,并将加盖公章后的汇款底单复印件(复印件上应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邮箱地址)扫描邮件至招标代理机构,收到该邮件并确认后,招标代理机构将立即把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给投标人,如发送邮件当天未收到电子版的招标文件,请及时与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取得联系(账号及邮箱地址见本公告11)。
5、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在2023年11月9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按下述地 (略) 沙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沙县区新华都四楼),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6、开标时间、地点:2023年11月9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略) 沙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沙县区新华都四楼)公开开标。
7、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咨询或澄清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8日之前,以电子邮件(*@*q.com)的形式将需澄清的内容盖章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
8、招标文件内容如有更正或补充,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电子邮件形式通知各个投标人,并将通过https:///#/发布通知。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https:///#/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10、本招标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的评标办法。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沙县区小吃文化 (略)
地址:沙县区淘金山路1号沙县文化小吃城3期小吃创业大楼2层,邮编:*
电话:*
联系人:柯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中盈 (略)
地址:沙县区新城西路13号金色年华家园22幢一层101室,邮编:*
电话:*
联系人:小林
电子邮箱:*@*q.com
购买招标文件汇款账户
开户名:福州中盈 (略) (略)
开户行:兴业银行沙县支行
账 号:*788
投标保证金汇入账户
开 户 名:福州中盈 (略) (略)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沙县支行
账 号:*788
特别说明: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及用途“FZZY沙【2023】071号保证金”,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如下表)
项目编号 | FZZY沙【2023】071号 | |||
项目名称 | ||||
单位名称 | ||||
单位地址 | ||||
邮寄地址 | ||||
联系电话 | 手机 | |||
联系人 | ||||
传真 | ||||
邮政编码 | ||||
法定代表人 | ||||
文件价格 | 元 | |||
购买人(签字) | 年 月 日 |
福州中盈 (略) (略) 沙县区小吃文化 (略) 委托,对海峡两岸小吃文化展示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法定资质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FZZY沙【2023】071号
2、招标内容
合同包 | 品目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主要技术规格和要求 | 最高投标限价 |
1 | 1-1 | 海峡两岸小吃文化展示馆 | 1批 |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 *元 (暂列金80000元) |
注:(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按无效报价处理,且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3)投标人可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4)所报总价为货物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交货完毕并经招标人验收合格期间所可能发生的费用,包含设备的制造、包装、运输(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保险、装卸、税金、安装、调试及技术服务、培训等一切相关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所需的其他辅助材料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提供,在任何情况下均不予增加其费用。(报价币种为人民币)
3.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标准:(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文件,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1)单位负责人授权书:①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②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①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3)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①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①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①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①采购文件未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声明函。 ②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①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 (略) 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8)信用信息查询结果: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日。 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询价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 ④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应按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材料,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请于2023年10月31日至2023年11月6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通过电汇或银行转账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每套招标文件售价:200元),请投标人按如下帐户汇款,并将加盖公章后的汇款底单复印件(复印件上应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邮箱地址)扫描邮件至招标代理机构,收到该邮件并确认后,招标代理机构将立即把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给投标人,如发送邮件当天未收到电子版的招标文件,请及时与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取得联系(账号及邮箱地址见本公告11)。
5、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在2023年11月9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按下述地 (略) 沙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沙县区新华都四楼),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6、开标时间、地点:2023年11月9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略) 沙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沙县区新华都四楼)公开开标。
7、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咨询或澄清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8日之前,以电子邮件(*@*q.com)的形式将需澄清的内容盖章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
8、招标文件内容如有更正或补充,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电子邮件形式通知各个投标人,并将通过https:///#/发布通知。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https:///#/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10、本招标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的评标办法。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沙县区小吃文化 (略)
地址:沙县区淘金山路1号沙县文化小吃城3期小吃创业大楼2层,邮编:*
电话:*
联系人:柯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中盈 (略)
地址:沙县区新城西路13号金色年华家园22幢一层101室,邮编:*
电话:*
联系人:小林
电子邮箱:*@*q.com
购买招标文件汇款账户
开户名:福州中盈 (略) (略)
开户行:兴业银行沙县支行
账 号:*788
投标保证金汇入账户
开 户 名:福州中盈 (略) (略)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沙县支行
账 号:*788
特别说明: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及用途“FZZY沙【2023】071号保证金”,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如下表)
项目编号 | FZZY沙【2023】071号 | |||
项目名称 | ||||
单位名称 | ||||
单位地址 | ||||
邮寄地址 | ||||
联系电话 | 手机 | |||
联系人 | ||||
传真 | ||||
邮政编码 | ||||
法定代表人 | ||||
文件价格 | 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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