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本级中心小微积水点整治工程第二批招标异常公告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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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本级中心小微积水点整治工程第二批招标异常公告标段

小微积水点整治工程(第二批)异常公告

因小微积水点整治工程(第二批)第一中标候选人:中 (略) 放弃中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经我单位集体研究后,决定小微积水点整治工程(第二批)重新招标。

(略) 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局

2023年10月31日

小微积水点整治工程(第二批)异常公告

因小微积水点整治工程(第二批)第一中标候选人:中 (略) 放弃中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经我单位集体研究后,决定小微积水点整治工程(第二批)重新招标。

(略) 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局

2023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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