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天府新区社区发展治理和社会事业局公办学校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
四川天府新区社区发展治理和社会事业局公办学校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公办学校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0月23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11-14 10:00:00,更正为:2023-11-16 10: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3-11-14 10:00:00,更正为:2023-11-16 10:30:00。
1、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的公告》内容,将招标文件“第三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3.3技术要求”“标的名称:钢直尺”“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的“1、1000mm,1mm,0mm~50mm分度值0.5mm,其余分度值为1mm;材料为1Cr18Ni9、1Cr13或其他类似性能材料,硬度应不低于342HV;刻度面平面度误差应≤0.25mm,允许误差应≤±0.15mm;符合GB/T 9056-2004 《金属直尺》的要求。
★2、所投产品具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提供相关有效的许可证证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更正为:“1、1000mm,1mm,0mm~50mm分度值0.5mm,其余分度值为1mm;材料为1Cr18Ni9、1Cr13或其他类似性能材料,硬度应不低于342HV;刻度面平面度误差应≤0.25mm,允许误差应≤±0.15mm;符合GB/T 9056-2004 《金属直尺》的要求。”。
2、将招标文件“第三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3.5其他要求”中新增“二、说明(本说明无需供应商进行响应):针对招标文件“第二章”“2.4.9投标文件的制作、签章和加密(实质性要求)”中“二、投标人应按照客户端操作要求,对应招标文件的每项实质性要求,逐一如实响应;未如实响应或者响应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对应项的要求的,其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除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进行单独响应或承诺的实质性要求外,对于其他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在《投标(响应)函》中以“我单位完全接受和理解本项目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进行承诺即视为响应。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10月31日
一、本项目情况:
1、计划编号: *04200[2023]00499。
2、本项目预算金额:2,700,000.00 大写(人民币): *佰**万元整;
最高限价:2,700,000.00 大写(人民币): *佰**万元整。
3、采购品目编号和名称:A*教学仪器。
二、监督管理部门:四川天府新区财政金融局;联系电话:028-*;地址:天府新区宁波路377号中铁卓越中心17楼;
三、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四、本项目中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即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 “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 (略) 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五、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的收取方式:无。
名称:四川天府新区社区发展治理和社会事业局
地址: (略) 天府新经济产业园A区9号楼
联系方式:028-*
名称:四川新宇盛 (略)
地址: (略) 高新区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仁路387号3栋1单元4楼404号
联系方式:028-*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028-*
四川新宇盛 (略)
2023年10月31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公办学校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0月23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11-14 10:00:00,更正为:2023-11-16 10: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3-11-14 10:00:00,更正为:2023-11-16 10:30:00。
1、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的公告》内容,将招标文件“第三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3.3技术要求”“标的名称:钢直尺”“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的“1、1000mm,1mm,0mm~50mm分度值0.5mm,其余分度值为1mm;材料为1Cr18Ni9、1Cr13或其他类似性能材料,硬度应不低于342HV;刻度面平面度误差应≤0.25mm,允许误差应≤±0.15mm;符合GB/T 9056-2004 《金属直尺》的要求。
★2、所投产品具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提供相关有效的许可证证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更正为:“1、1000mm,1mm,0mm~50mm分度值0.5mm,其余分度值为1mm;材料为1Cr18Ni9、1Cr13或其他类似性能材料,硬度应不低于342HV;刻度面平面度误差应≤0.25mm,允许误差应≤±0.15mm;符合GB/T 9056-2004 《金属直尺》的要求。”。
2、将招标文件“第三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3.5其他要求”中新增“二、说明(本说明无需供应商进行响应):针对招标文件“第二章”“2.4.9投标文件的制作、签章和加密(实质性要求)”中“二、投标人应按照客户端操作要求,对应招标文件的每项实质性要求,逐一如实响应;未如实响应或者响应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对应项的要求的,其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除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进行单独响应或承诺的实质性要求外,对于其他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在《投标(响应)函》中以“我单位完全接受和理解本项目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进行承诺即视为响应。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10月31日
一、本项目情况:
1、计划编号: *04200[2023]00499。
2、本项目预算金额:2,700,000.00 大写(人民币): *佰**万元整;
最高限价:2,700,000.00 大写(人民币): *佰**万元整。
3、采购品目编号和名称:A*教学仪器。
二、监督管理部门:四川天府新区财政金融局;联系电话:028-*;地址:天府新区宁波路377号中铁卓越中心17楼;
三、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四、本项目中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即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 “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 (略) 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五、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的收取方式:无。
名称:四川天府新区社区发展治理和社会事业局
地址: (略) 天府新经济产业园A区9号楼
联系方式:028-*
名称:四川新宇盛 (略)
地址: (略) 高新区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仁路387号3栋1单元4楼404号
联系方式:028-*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028-*
四川新宇盛 (略)
2023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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