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区浪头镇皇宫小区二期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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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区浪头镇皇宫小区二期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合作区浪头镇皇宫小区二期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Z*FVS*

一内容:
项目概况
合作区浪头镇皇宫小区二期工程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 (略) (略)
振兴区纤维南路1-2-7号中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 月13日13点30分北京时
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FVS*
项目名称:合作区浪头镇皇宫小区二期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1,449,329.77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1,449,329.77元
主要技术要求:合作区浪头镇皇宫小区二期工程, (略) 政 (略) 政路排水工程
雨污分流工程等。
建设地点:合作区浪头镇皇宫小区二期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规定的合格标准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60 日历天内完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脱贫
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
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拟派驻本项目的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或二级以上资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01日至2023年11月07日,每天上午08:00 至11:30,下午13:00
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 (略) (略) 振兴区纤维南路1-2-7号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人民币500.00元/本,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3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 (略) (略) 振兴区纤维南路1-2-7号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1月13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 (略) (略) 振兴区纤维南路1-2-7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
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
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以下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
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自
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
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振兴区鸭绿江大道190-1-1号 
联系方式:04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 (略)
地址: (略) 振兴区纤维南路1-2-7号
联系方式:0415-*
邮箱地址:lnsy*.com
开户行:丹东银行广场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 (略)
账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烁
电 话:0415-*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丹东边境经济合作区建设管理局。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地 址: (略) 振兴区鸭绿江大道190-1-1号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0415-*
电子邮件:*qq.com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 (略)
地 址: (略) 振兴区纤维南路1-2-7
联 系 人: 杨烁
电 话: 0415-*
电子邮件: lnsy*.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合作区浪头镇皇宫小区二期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Z*FVS*

一内容:
项目概况
合作区浪头镇皇宫小区二期工程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 (略) (略)
振兴区纤维南路1-2-7号中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 月13日13点30分北京时
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FVS*
项目名称:合作区浪头镇皇宫小区二期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1,449,329.77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1,449,329.77元
主要技术要求:合作区浪头镇皇宫小区二期工程, (略) 政 (略) 政路排水工程
雨污分流工程等。
建设地点:合作区浪头镇皇宫小区二期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规定的合格标准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60 日历天内完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脱贫
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
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拟派驻本项目的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或二级以上资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01日至2023年11月07日,每天上午08:00 至11:30,下午13:00
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 (略) (略) 振兴区纤维南路1-2-7号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人民币500.00元/本,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3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 (略) (略) 振兴区纤维南路1-2-7号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1月13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 (略) (略) 振兴区纤维南路1-2-7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
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
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以下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
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自
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
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振兴区鸭绿江大道190-1-1号 
联系方式:04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 (略)
地址: (略) 振兴区纤维南路1-2-7号
联系方式:0415-*
邮箱地址:lnsy*.com
开户行:丹东银行广场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 (略)
账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烁
电 话:0415-*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丹东边境经济合作区建设管理局。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地 址: (略) 振兴区鸭绿江大道190-1-1号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0415-*
电子邮件:*qq.com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 (略)
地 址: (略) 振兴区纤维南路1-2-7
联 系 人: 杨烁
电 话: 0415-*
电子邮件: lnsy*.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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