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县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工程答疑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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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浦县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工程答疑纪要

漳浦县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工程 答疑纪要

致:各潜在投标人

1.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4.2项增加:6、 (略) 政部分和水利部分的施工阶段管理人员各专业各岗位之间均不得兼任,不同阶段相同专业人员可以兼任。若采用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市政部分人员(即注册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及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由联合体牵头人拟派,水利部分人员(即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材料员、质量(检)员和安全员)由联合体成员方拟派。

2.投标时,市政部分拟派人员须提交注册建造师和项目技术负责人相关证明材料;水利部分拟派人员须提交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材料员、质量(检)员和安全员相关证明材料,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相关规定。

3.招标控制价的电子文件(XML格式)已重新上传,请投标人自行下载。

4.①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基础、主体结构等主要分部分项工程及其招标控制价中相应的综合单价;②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脚手架、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模板、垂直运输机械、基坑支护等措施项目及其招标控制价中相应的费用;③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钢筋、钢结构的钢材、商品混凝土、水泥、预制桩、装配式建筑的预制构件等主要材料、设备及其招标控制价中相应材料、设备的单价。附件已重新上传,请投标人自行下载。

5.招标文件已重新上传,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新的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投标人在截标前应随时登*该网站,查询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其它变更通知,若投标人的原因而造成的遗漏或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本答疑纪要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 (略) 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发布。本答疑纪要为《招标文件》的组成之一,如与《招标文件》内容有抵触以本答疑纪要为准。

招标人: (略) (盖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首纪 (略) (盖公章)

日期:2023年09月11日

漳浦县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工程 答疑纪要

致:各潜在投标人

1.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4.2项增加:6、 (略) 政部分和水利部分的施工阶段管理人员各专业各岗位之间均不得兼任,不同阶段相同专业人员可以兼任。若采用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市政部分人员(即注册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及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由联合体牵头人拟派,水利部分人员(即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材料员、质量(检)员和安全员)由联合体成员方拟派。

2.投标时,市政部分拟派人员须提交注册建造师和项目技术负责人相关证明材料;水利部分拟派人员须提交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材料员、质量(检)员和安全员相关证明材料,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相关规定。

3.招标控制价的电子文件(XML格式)已重新上传,请投标人自行下载。

4.①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基础、主体结构等主要分部分项工程及其招标控制价中相应的综合单价;②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脚手架、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模板、垂直运输机械、基坑支护等措施项目及其招标控制价中相应的费用;③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钢筋、钢结构的钢材、商品混凝土、水泥、预制桩、装配式建筑的预制构件等主要材料、设备及其招标控制价中相应材料、设备的单价。附件已重新上传,请投标人自行下载。

5.招标文件已重新上传,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新的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投标人在截标前应随时登*该网站,查询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其它变更通知,若投标人的原因而造成的遗漏或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本答疑纪要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 (略) 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发布。本答疑纪要为《招标文件》的组成之一,如与《招标文件》内容有抵触以本答疑纪要为准。

招标人: (略) (盖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首纪 (略) (盖公章)

日期:2023年0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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