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曲县教育局台式计算机采购项目二中、三中的更正公告
阳曲县教育局台式计算机采购项目二中、三中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AGK0010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阳曲县教育局台式计算机采购项目(二中、三中)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0月1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原附件15小微企业声明函变更为中小企业声明函 | 小微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备注说明: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须同时满足以上两个条件。如投标人提供非本企业制造的货物,须提供制造商“国家企业 |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依据《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晋财购〔2022〕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的 采购活动,供应商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标的名称),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
2 | 八、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2023-11-02 13:00:00 | 2023-11-20 13:30:00 |
3 |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按包缴纳,包1:18000元; 如需缴纳保证金,投标人应于 时前 | 2023-11-02 13:00:00 | 2023-11-20 13:30:00 |
更正日期:2023年11月0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01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阳曲县教育局
地 址:阳曲县城新阳大桥北
联系方式:03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阳曲县政务服务中心(阳曲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阳曲县首邑北路69号御景豪苑6号楼政务服务中心三层
联系方式:03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如有)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如有)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司成
电 话:03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如有)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如有) *
附件信息: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AGK0010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阳曲县教育局台式计算机采购项目(二中、三中)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0月1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原附件15小微企业声明函变更为中小企业声明函 | 小微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备注说明: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须同时满足以上两个条件。如投标人提供非本企业制造的货物,须提供制造商“国家企业 |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依据《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晋财购〔2022〕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的 采购活动,供应商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标的名称),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
2 | 八、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2023-11-02 13:00:00 | 2023-11-20 13:30:00 |
3 |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按包缴纳,包1:18000元; 如需缴纳保证金,投标人应于 时前 | 2023-11-02 13:00:00 | 2023-11-20 13:30:00 |
更正日期:2023年11月0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01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阳曲县教育局
地 址:阳曲县城新阳大桥北
联系方式:03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阳曲县政务服务中心(阳曲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阳曲县首邑北路69号御景豪苑6号楼政务服务中心三层
联系方式:03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如有)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如有)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司成
电 话:03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如有)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如有) *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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