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嘉怡康养中心智慧养老院系统建设项目的更正公告非政府采购
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嘉怡康养中心智慧养老院系统建设项目的更正公告非政府采购
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嘉怡康养中心智慧养老院系统建设项目的更正公告(非政府采购)
一.采购人名称:金华 (略)
二.采购项目名称:嘉怡康养中 (略) 系统建设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号:YG2023-HW5890
四.更正事项:
(一)删除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内的需要加盖厂家、制造商公章的要求。
(二)智能硬件配置清单第12点摄像设备,数量明确为摄像头3台,服务器1台。
(三)商务技术评分明细表修改如下:
序号 | 评审内容 | 评分标准及分数 | 分值 |
1 | 投标货物技术参数性能 | 根据《技术偏离表》产品技术参数和配置等综合性能评价情况,所有指标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17分。 标记“▲”号产品的技术参数低于招标需求(负偏离)的,每项扣2分,其余参数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是否负偏离由评标委员会集体判定为准。 标书中明确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的视为负偏离。 | 17 |
2 | 供应商情况 | 供应商具有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ISO20000、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27001、供应商入选工信部、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三部委联合认定的智慧养老示范企业,每项得1分,最高得4分。 所有认证证书要求提供中文版本复印件,未提供相关证书或超出有效期的证书不得分。 | 4 |
3 | 服务计划书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对本项目需求的理解,要求分析项目建设背景、依据、必要性、建设目标、信息系统现状的理解情况,功能需求分析、与数字化改革关系分析及重点难点分析的响应情况及合理性等方面由专家进行打分。满分为10分,有所欠缺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由评委自行判定打分。 | 10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软件整体架构与功能点的可行性、合理性、规范性,包含总体设计框架、业务架构设计、数据架构设计、安全设计、采用的关键技术等内容由专家进行打分。满分为10分,有所欠缺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由评委自行判定打分。 | 10 | ||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功能模块及功能描述是否清晰,是否充分考虑现有业务的实际情况等内容的完整度、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等方面由专家进行打分。满分为10分,有所欠缺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由评委自行判定打分。 | 10 |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培训方案,切实可行的得6分,有所欠缺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由评委自行判定打分。 | 6 | ||
4 | 保证项目实施的技术力量和人力资源安排 | 1、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系统规划与管理师、项目管理专业人员、PMP资格认证证书之一的得1分,没有的不得分。 2、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NPDP证书之一得1分,没有的不得分。 (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允许为同一人。以上人员均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及开标时间前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 | 2 |
5 | 售后服务 |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管理体系,针对本项目的详尽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质保期内外售后服务承诺、服务响应时间、应急响应、技术与服务支持、软件升级服务等),由评委自行判定打分。 | 5 |
供应商满足磋商文件质保的基础上每增加1年的加1分,最高加2分,不足1年的部分不计分。 | 2 | ||
6 | 业绩 | 供应商自2019年1月1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接过类似项目业绩的每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 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合同复印件、或提供的合同复印件字迹模糊无法辨识的,该笔业绩均不予计分。有效业绩以磋商小组集体判定为准。 | 2 |
7 | 政策分 | 1.投标产品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且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每项证书得0.5分,最高得1分。 2.投标产品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财库〔2019〕18号)且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每项证书得0.5分,最高得1分。 备注:“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以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为准。供应商须同时提供品目清单、认证证书和认证机构名录文件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2 |
合计 | 70 | ||
注 | 上述评分项目,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做出的书面承诺或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为准。所有外文版本的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文版本的翻译件。 若未按上述要求提供书面及证明材料,或提供的书面及证明材料与事实不符,或提供的书面及证明材料无法提供完整的投标响应信息的均不给分。 任何由于投标人原因导致书面及证明材料缺失、字迹模糊无法分辨、内容错漏的情形,均可能导致该投标人的评审项失分。 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业绩只认联合体牵头人所得合同,其余评分内容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具有的均能得分。 |
五.其他事项说明:
(一)磋商采购文件中的相关内容与本更正公告的内容不一致的,以此更正公告为准。
(二)其他未做更正的内容仍按磋商采购文件执行。
六.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金华 (略)
联系人:姚先生联系电话:*
(二)代理机构名称:浙江金华 (略)
地 址: (略) 婺城区义乌街1626号
项目报名、质疑联系人:包女士 联系方式:0579- *
联系方式:0579- *
合同联系人:高女士 联系方式:0579- *
项目咨询联系人:汪先生、谢先生联系方式:0579- *
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嘉怡康养中心智慧养老院系统建设项目的更正公告(非政府采购)
一.采购人名称:金华 (略)
二.采购项目名称:嘉怡康养中 (略) 系统建设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号:YG2023-HW5890
四.更正事项:
(一)删除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内的需要加盖厂家、制造商公章的要求。
(二)智能硬件配置清单第12点摄像设备,数量明确为摄像头3台,服务器1台。
(三)商务技术评分明细表修改如下:
序号 | 评审内容 | 评分标准及分数 | 分值 |
1 | 投标货物技术参数性能 | 根据《技术偏离表》产品技术参数和配置等综合性能评价情况,所有指标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17分。 标记“▲”号产品的技术参数低于招标需求(负偏离)的,每项扣2分,其余参数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是否负偏离由评标委员会集体判定为准。 标书中明确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的视为负偏离。 | 17 |
2 | 供应商情况 | 供应商具有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ISO20000、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27001、供应商入选工信部、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三部委联合认定的智慧养老示范企业,每项得1分,最高得4分。 所有认证证书要求提供中文版本复印件,未提供相关证书或超出有效期的证书不得分。 | 4 |
3 | 服务计划书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对本项目需求的理解,要求分析项目建设背景、依据、必要性、建设目标、信息系统现状的理解情况,功能需求分析、与数字化改革关系分析及重点难点分析的响应情况及合理性等方面由专家进行打分。满分为10分,有所欠缺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由评委自行判定打分。 | 10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软件整体架构与功能点的可行性、合理性、规范性,包含总体设计框架、业务架构设计、数据架构设计、安全设计、采用的关键技术等内容由专家进行打分。满分为10分,有所欠缺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由评委自行判定打分。 | 10 | ||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功能模块及功能描述是否清晰,是否充分考虑现有业务的实际情况等内容的完整度、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等方面由专家进行打分。满分为10分,有所欠缺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由评委自行判定打分。 | 10 |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培训方案,切实可行的得6分,有所欠缺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由评委自行判定打分。 | 6 | ||
4 | 保证项目实施的技术力量和人力资源安排 | 1、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系统规划与管理师、项目管理专业人员、PMP资格认证证书之一的得1分,没有的不得分。 2、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NPDP证书之一得1分,没有的不得分。 (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允许为同一人。以上人员均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及开标时间前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 | 2 |
5 | 售后服务 |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管理体系,针对本项目的详尽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质保期内外售后服务承诺、服务响应时间、应急响应、技术与服务支持、软件升级服务等),由评委自行判定打分。 | 5 |
供应商满足磋商文件质保的基础上每增加1年的加1分,最高加2分,不足1年的部分不计分。 | 2 | ||
6 | 业绩 | 供应商自2019年1月1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接过类似项目业绩的每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 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合同复印件、或提供的合同复印件字迹模糊无法辨识的,该笔业绩均不予计分。有效业绩以磋商小组集体判定为准。 | 2 |
7 | 政策分 | 1.投标产品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且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每项证书得0.5分,最高得1分。 2.投标产品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财库〔2019〕18号)且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每项证书得0.5分,最高得1分。 备注:“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以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为准。供应商须同时提供品目清单、认证证书和认证机构名录文件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2 |
合计 | 70 | ||
注 | 上述评分项目,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做出的书面承诺或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为准。所有外文版本的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文版本的翻译件。 若未按上述要求提供书面及证明材料,或提供的书面及证明材料与事实不符,或提供的书面及证明材料无法提供完整的投标响应信息的均不给分。 任何由于投标人原因导致书面及证明材料缺失、字迹模糊无法分辨、内容错漏的情形,均可能导致该投标人的评审项失分。 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业绩只认联合体牵头人所得合同,其余评分内容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具有的均能得分。 |
五.其他事项说明:
(一)磋商采购文件中的相关内容与本更正公告的内容不一致的,以此更正公告为准。
(二)其他未做更正的内容仍按磋商采购文件执行。
六.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金华 (略)
联系人:姚先生联系电话:*
(二)代理机构名称:浙江金华 (略)
地 址: (略) 婺城区义乌街1626号
项目报名、质疑联系人:包女士 联系方式:05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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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联系人:高女士 联系方式:0579- *
项目咨询联系人:汪先生、谢先生联系方式:05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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