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城市亮化中心2023年城市照明维修材料项目废标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商丘市城市亮化中心2023年城市照明维修材料项目废标公告

(略) 亮化中心2 (略) 照明维修材料项目

废标公告

(略) (略) 亮化中心的委托, (略) 亮化中心2 (略) 照明维修材料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就本次磋商采购废标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略) 亮化中心2 (略) 照明维修材料项目;

2、项目编号:商政采【2023】676号;

3、采购编号:商财采磋-2023-83号;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二、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及时间

本项目招标公告于2023年10月17日在《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三、磋商信息

1、磋商时间:2023年10月31日;

2、磋商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

3、磋商小组名单:孙晓建(组长)、苗秀梅、李勋(采购人代表);

四、废标原因

1、资格审查情况:磋商小组严格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分别对供应商进行了资格性审查,其中 (略) 、 (略) 、 (略) (略) 因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将中小企业声 (略) 场主体诚信库导致磋商无效,郑州 (略) 、河南合 (略) 、 (略) (略) 、江苏 (略) 、河南 (略) 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将标的信息及制造商信息填写到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导致磋商无效。所有供应商均未通过资格性审查。

2、采购人代表对评审数据进行了校对、核对,对没有通过审查的供应商在磋商文件中找到了“视为无效”的明确规定。

所有投标人均未通过资格评审,该项目做废标处理,择期重新开展采购程序。

五、公告期限:本项目废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质疑和投诉渠道

各有关当事人如对该项目废标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网上形式同时向采购单位和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原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若回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亮化中心

地址: (略) 梁园区果园路58号

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方式:03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略)

地址: (略) 金水区宏图街与聚源路交叉口东80米华启聚源国际A座7楼702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

(略)

2023年11月01日


(略) 亮化中心2 (略) 照明维修材料项目

废标公告

(略) (略) 亮化中心的委托, (略) 亮化中心2 (略) 照明维修材料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就本次磋商采购废标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略) 亮化中心2 (略) 照明维修材料项目;

2、项目编号:商政采【2023】676号;

3、采购编号:商财采磋-2023-83号;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二、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及时间

本项目招标公告于2023年10月17日在《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三、磋商信息

1、磋商时间:2023年10月31日;

2、磋商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

3、磋商小组名单:孙晓建(组长)、苗秀梅、李勋(采购人代表);

四、废标原因

1、资格审查情况:磋商小组严格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分别对供应商进行了资格性审查,其中 (略) 、 (略) 、 (略) (略) 因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将中小企业声 (略) 场主体诚信库导致磋商无效,郑州 (略) 、河南合 (略) 、 (略) (略) 、江苏 (略) 、河南 (略) 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将标的信息及制造商信息填写到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导致磋商无效。所有供应商均未通过资格性审查。

2、采购人代表对评审数据进行了校对、核对,对没有通过审查的供应商在磋商文件中找到了“视为无效”的明确规定。

所有投标人均未通过资格评审,该项目做废标处理,择期重新开展采购程序。

五、公告期限:本项目废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质疑和投诉渠道

各有关当事人如对该项目废标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网上形式同时向采购单位和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原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若回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亮化中心

地址: (略) 梁园区果园路58号

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方式:03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略)

地址: (略) 金水区宏图街与聚源路交叉口东80米华启聚源国际A座7楼702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

(略)

2023年11月01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