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眉山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急救治能力提升项目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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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眉山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急救治能力提升项目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急救治能力提升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0月13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 ) 第十六条(二)“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采购人决定按中标候选人顺序顺延,重新确定 (略) 为中标供应商。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合同包1中标供应商(第1候选人):南昌 (略) ,更正为: (略) 。

原公告的合同包1中标金额(第1候选人):4,380,000.00元,更正为:5,919,100.00元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11月01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 (略) 东坡区文安路东一段105号

联系方式:0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唯实建设工程 (略)

地址: (略) 东坡区二环东路140号(乐山商业银行旁)

联系方式:0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万女士

电话:028-*

四川唯实建设工程 (略)

2023年11月01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急救治能力提升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0月13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 ) 第十六条(二)“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采购人决定按中标候选人顺序顺延,重新确定 (略) 为中标供应商。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合同包1中标供应商(第1候选人):南昌 (略) ,更正为: (略) 。

原公告的合同包1中标金额(第1候选人):4,380,000.00元,更正为:5,919,100.00元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11月01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 (略) 东坡区文安路东一段105号

联系方式:0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唯实建设工程 (略)

地址: (略) 东坡区二环东路140号(乐山商业银行旁)

联系方式:0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万女士

电话:028-*

四川唯实建设工程 (略)

2023年11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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