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江县官坂镇中心卫生院住院部四、五层病房供氧系统、呼叫系统等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连江县官坂镇中心卫生院住院部四、五层病房供氧系统、呼叫系统等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YZC[TP]*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连江县官坂 (略) 住院部四、五层病房供氧系统、呼叫系统等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0月30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结束日期:2023-11-02,更正为:2023-11-06。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11-03 09:30:00,更正为:2023-11-08 09:3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3-11-03 09:30:00,更正为:2023-11-08 09:30:00。
1、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中第二点技术和服务要求中第七、设备与模块参数要求中的▲1.病房呼叫系统软件功能要求 (核心产品)中的呼叫对讲系统软件的功能要求说明中的“第4点”现修改为:“4.排班管理:可以添加编辑以及删除医生、护士排班信息,方便在医生管理和护士管理设置排班。”
2、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中第二点技术和服务要求中第七、设备与模块参数要求中的▲1.病房呼叫系统软件功能要求 (核心产品)中的呼叫对讲系统软件的功能要求说明中的“第13点”现修改为:“第13点护士进入:可以对护士进入内容的查询,查询条件包含开始结束时间、床位号/房间名、护士进入方式、护士名,选择或者输入对应的查询条件即可在列表区域查询出护士进入的内容。”
3、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中第二点技术和服务要求中第七、设备与模块参数要求中的▲1.病房呼叫系统软件功能要求 (核心产品)中的呼叫对讲系统软件的功能要求说明中的“第17点”现修改为:“17.分时曲线图:可以查询一段时间内呼叫情况。”
4、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中第二点技术和服务要求中第七、设备与模块参数要求中的▲1.病房呼叫系统软件功能要求(核心产品)中的呼叫对讲系统软件的功能要求说明中的:“第19点”现修改为:“19.呼叫响应对比图:可以指定查询条件内,指定护理单元或各护理单元的呼叫次数。”
5、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中第二点技术和服务要求中第七、设备与模块参数要求中的▲1.病房呼叫系统软件功能要求 (核心产品)中的设备名称为护士站主机(交互管理端)的功能要求中的:“第25点”现修改为:“25.组网与供电:具有RJ45网络接口,通过标准TCP/IP协议与机房服务器进行数据通信,获取HIS系统中病房科室数据信息。”
6、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中第二点技术和服务要求中第七、设备与模块参数要求中的▲2.病房呼叫系统系统硬件参数要求(核心产品)中的设备名称为护士站主机(交互管理端)的功能要求中的:“第29点” 现修改为:“29.主机具有高带宽两线制总线接口,接口可连接床头分机、门口分机、卫生间分机等设备,总线接口带载能力≥200W。支持扩展语音网关设备,实现移动语音终端的连接功能接口。”
7、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中第二点技术和服务要求中第七、设备与模块参数要求中的▲2.病房呼叫系统系统硬件参数要求(核心产品)中的设备名称为护士站主机(交互管理端)的功能要求中的:“第36点”现修改为:“36. 主机内嵌WEB服务,具有网页登*配置功能。”
8、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中第二点技术和服务要求中第七、设备与模块参数要求中的▲2.病房呼叫系统系统硬件参数要求(核心产品)中的设备名称为护士站主机(交互管理端)的功能要求中的:“第37点”现修改为:“37.可与医疗气体系统对接进行播报提醒。”
9、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中第二点技术和服务要求中第七、设备与模块参数要求中的▲2.病房呼叫系统系统硬件参数要求(核心产品)中的设备名称为护士站主机(交互管理端)的功能要求中的:“38.提供软件著作权证书,实用新型专利证书(本设备需支持接入消防信号,本专利需体现“一种接入消防信号的智能护理通讯系统主机”字样)并加盖制造商公章”现删除本条款要求。
10、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中第二点技术和服务要求中第七、设备与模块参数要求中的▲2.病房呼叫系统系统硬件参数要求(核心产品)中的设备名称为护士站主机(交互管理端)的功能要求中的:“第39点”现修改为:“39.提供软件著作权证书,实用新型专利证书。”
11、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中第二点技术和服务要求中第七、设备与模块参数要求中的▲2.病房呼叫系统系统硬件参数要求(核心产品)中的设备名称为护士站主机(操作端)的功能要求中的:“第40点”现修改为:“40. 液晶屏幕采用≥10.0英寸触摸屏,分辨率≥1024*600,屏幕比例16:9,亮度350cd/㎡(Typ),视角80/80/75/80deg(Typ)。”
12、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中第二点技术和服务要求中第七、设备与模块参数要求中的▲2.病房呼叫系统系统硬件参数要求(核心产品)中的设备名称为护士站主机(操作端)的功能要求中的:“第44点”现修改为:“44.麦克内置,无外露麦克话筒,避免飞沫吸附交叉感染。设备采用15色及以上护理灯,当患者呼叫时,可根据患者的护理等级进行提醒。”
13、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中第二点技术和服务要求中第七、设备与模块参数要求中的▲2.病房呼叫系统系统硬件参数要求(核心产品)中的设备名称为护士站主机(操作端)的功能要求中的:“55.提供信息化医护主机外观专利证书及软件著作权证书并加盖制造商公章。”现删除本条款要求。
14、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中第二点技术和服务要求中第七、设备与模块参数要求中的▲2.病房呼叫系统系统硬件参数要求(核心产品)中的设备名称为走廊显示屏的功能要求中的:“第60点”现修改为:“60.呼叫时可显示护理级别、房间号和床位号信息;外观有醒目中英文“静”字标识,提示病区人员保持安静。”
15、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中第二点技术和服务要求中第七、设备与模块参数要求中的▲2.病房呼叫系统系统硬件参数要求(核心产品)中的设备名称为走廊显示屏的功能要求中的:“62. 提供软件著作权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现删除本条款要求。
16、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中第二点技术和服务要求中第七、设备与模块参数要求中的▲2.病房呼叫系统系统硬件参数要求(核心产品)中的设备名称为移动医护终端的功能要求中的:“第71点”现修改为:“71.采用≥2.4英寸液晶屏,分辨率≥320×240,屏幕比例3:4,亮度300cd/㎡(Typ),视角80/80/60/80deg(Typ)。”
17、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中第二点技术和服务要求中第七、设备与模块参数要求中的▲2.病房呼叫系统系统硬件参数要求(核心产品)中的设备名称为病房门口服务终端的功能要求中的:“第82点”现修改为:“82.组网与供电设备采用双绞线接入系统总线。即电源线、数据线、语音线共用一条两芯线,可不依赖其他任何外接模块,支持独立与主机组网。”
18、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中第二点技术和服务要求中第七、设备与模块参数要求中的▲2.病房呼叫系统系统硬件参数要求(核心产品)中的设备名称为病房门口服务终端的功能要求中的:“第87点”现修改为:“87.当床头分机呼叫时,根据患者护理级别,门口分机灯显示相应颜色,采用15色及以上LED灯提示本房间的护理级别。卫生间分机呼叫时门口分机灯常亮显示。”
19、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中第二点技术和服务要求中第七、设备与模块参数要求中的▲2.病房呼叫系统系统硬件参数要求(核心产品)中的设备名称为病房门口服务终端的功能要求中的:“第89点”现修改为:“89.支持文字滚动显示,可以实现大量文本上移或左移显示;展示界面可根据呼叫床位对相应的块闪烁显示,文字和背景可以指定显示颜色;支持同时展示5张病人信息界面,手动切换查看,支持设置正常待机默认界面。”
20、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中第二点技术和服务要求中第七、设备与模块参数要求中的▲2.病房呼叫系统系统硬件参数要求(核心产品)中的设备名称为病房门口服务终端的功能要求中的:“91.提供门口分机外观专利证书及软件著作权证书并加盖制造商公章。”现删除本条款要求。
21、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中第二点技术和服务要求中第七、设备与模块参数要求中的▲2.病房呼叫系统系统硬件参数要求(核心产品)中的设备名称为床头呼叫服务终端的功能要求中的:“第93点”现修改为:“设备采用双绞线接入系统总线,即电源线、数据线、语音线共用一条两芯线,可不依赖其他任何外接模块,支持独立与主机组网。”
22、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中第二点技术和服务要求中第七、设备与模块参数要求中的▲2.病房呼叫系统系统硬件参数要求(核心产品)中的设备名称为床头呼叫服务终端的功能要求中的:“第100点”现修改为:“100.分机应支持增援呼叫、换药呼叫、呼叫清除、护士定位,可实现呼叫存储、服药提醒、缴费提醒等语音提醒功能。”
23、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中第二点技术和服务要求中第七、设备与模块参数要求中的▲2.病房呼叫系统系统硬件参数要求(核心产品)中的设备名称为床头呼叫服务终端的功能要求中的:“第103点”现修改为:“103.病人信息界面可根据文本内容提供块闪烁显示,文字和背景可以指定显示颜色。”
24、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中第二点技术和服务要求中第七、设备与模块参数要求中的▲2.病房呼叫系统系统硬件参数要求(核心产品)中的设备名称为床头呼叫服务终端的功能要求中的:“108.提供床头分机外观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证书并加盖制造商公章。”现删除本条款要求。
25、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中第二点技术和服务要求中第七、设备与模块参数要求中的▲2.病房呼叫系统系统硬件参数要求(核心产品)中的设备名称为卫生间紧急呼叫器的功能要求中的:“第114点”现修改为:“114. IP68防护等级,防水、防尘工艺设计,适合卫生间、淋浴间等潮湿环境使用;超大红色紧急呼叫按钮设计,按键触发面积占比不低于25%;专用的取消按键,便于及时清除误操作。”
26、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中第二点技术和服务要求中第七、设备与模块参数要求中的▲2.病房呼叫系统系统硬件参数要求(核心产品)中的设备名称为卫生间紧急呼叫器的功能要求中的:“第117点”现修改为:“提供卫生间分机外观专利证书及软件著作权证书,提供卫生间防水防尘等级检验报告。”
27、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中第二点技术和服务要求中第七、设备与模块参数要求中的▲2.病房呼叫系统系统硬件参数要求(核心产品)中的设备名称为网络液晶一体机的功能要求中的:“124.提供所投型号节能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现删除本条款要求。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11月01日
无
名称:连江县官坂 (略)
地址:连江县官坂镇官坂村大街东路77号
联系方式:*
名称: (略) (略)
地址:梅峰路5号梅亭中华技校沿街综合楼八层西侧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文钦
电话:*
(略) (略)
2023年11月01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YZC[TP]*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连江县官坂 (略) 住院部四、五层病房供氧系统、呼叫系统等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0月30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结束日期:2023-11-02,更正为:2023-11-06。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11-03 09:30:00,更正为:2023-11-08 09:3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3-11-03 09:30:00,更正为:2023-11-08 09:30:00。
1、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中第二点技术和服务要求中第七、设备与模块参数要求中的▲1.病房呼叫系统软件功能要求 (核心产品)中的呼叫对讲系统软件的功能要求说明中的“第4点”现修改为:“4.排班管理:可以添加编辑以及删除医生、护士排班信息,方便在医生管理和护士管理设置排班。”
2、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中第二点技术和服务要求中第七、设备与模块参数要求中的▲1.病房呼叫系统软件功能要求 (核心产品)中的呼叫对讲系统软件的功能要求说明中的“第13点”现修改为:“第13点护士进入:可以对护士进入内容的查询,查询条件包含开始结束时间、床位号/房间名、护士进入方式、护士名,选择或者输入对应的查询条件即可在列表区域查询出护士进入的内容。”
3、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中第二点技术和服务要求中第七、设备与模块参数要求中的▲1.病房呼叫系统软件功能要求 (核心产品)中的呼叫对讲系统软件的功能要求说明中的“第17点”现修改为:“17.分时曲线图:可以查询一段时间内呼叫情况。”
4、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中第二点技术和服务要求中第七、设备与模块参数要求中的▲1.病房呼叫系统软件功能要求(核心产品)中的呼叫对讲系统软件的功能要求说明中的:“第19点”现修改为:“19.呼叫响应对比图:可以指定查询条件内,指定护理单元或各护理单元的呼叫次数。”
5、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中第二点技术和服务要求中第七、设备与模块参数要求中的▲1.病房呼叫系统软件功能要求 (核心产品)中的设备名称为护士站主机(交互管理端)的功能要求中的:“第25点”现修改为:“25.组网与供电:具有RJ45网络接口,通过标准TCP/IP协议与机房服务器进行数据通信,获取HIS系统中病房科室数据信息。”
6、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中第二点技术和服务要求中第七、设备与模块参数要求中的▲2.病房呼叫系统系统硬件参数要求(核心产品)中的设备名称为护士站主机(交互管理端)的功能要求中的:“第29点” 现修改为:“29.主机具有高带宽两线制总线接口,接口可连接床头分机、门口分机、卫生间分机等设备,总线接口带载能力≥200W。支持扩展语音网关设备,实现移动语音终端的连接功能接口。”
7、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中第二点技术和服务要求中第七、设备与模块参数要求中的▲2.病房呼叫系统系统硬件参数要求(核心产品)中的设备名称为护士站主机(交互管理端)的功能要求中的:“第36点”现修改为:“36. 主机内嵌WEB服务,具有网页登*配置功能。”
8、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中第二点技术和服务要求中第七、设备与模块参数要求中的▲2.病房呼叫系统系统硬件参数要求(核心产品)中的设备名称为护士站主机(交互管理端)的功能要求中的:“第37点”现修改为:“37.可与医疗气体系统对接进行播报提醒。”
9、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中第二点技术和服务要求中第七、设备与模块参数要求中的▲2.病房呼叫系统系统硬件参数要求(核心产品)中的设备名称为护士站主机(交互管理端)的功能要求中的:“38.提供软件著作权证书,实用新型专利证书(本设备需支持接入消防信号,本专利需体现“一种接入消防信号的智能护理通讯系统主机”字样)并加盖制造商公章”现删除本条款要求。
10、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中第二点技术和服务要求中第七、设备与模块参数要求中的▲2.病房呼叫系统系统硬件参数要求(核心产品)中的设备名称为护士站主机(交互管理端)的功能要求中的:“第39点”现修改为:“39.提供软件著作权证书,实用新型专利证书。”
11、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中第二点技术和服务要求中第七、设备与模块参数要求中的▲2.病房呼叫系统系统硬件参数要求(核心产品)中的设备名称为护士站主机(操作端)的功能要求中的:“第40点”现修改为:“40. 液晶屏幕采用≥10.0英寸触摸屏,分辨率≥1024*600,屏幕比例16:9,亮度350cd/㎡(Typ),视角80/80/75/80deg(Typ)。”
12、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中第二点技术和服务要求中第七、设备与模块参数要求中的▲2.病房呼叫系统系统硬件参数要求(核心产品)中的设备名称为护士站主机(操作端)的功能要求中的:“第44点”现修改为:“44.麦克内置,无外露麦克话筒,避免飞沫吸附交叉感染。设备采用15色及以上护理灯,当患者呼叫时,可根据患者的护理等级进行提醒。”
13、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中第二点技术和服务要求中第七、设备与模块参数要求中的▲2.病房呼叫系统系统硬件参数要求(核心产品)中的设备名称为护士站主机(操作端)的功能要求中的:“55.提供信息化医护主机外观专利证书及软件著作权证书并加盖制造商公章。”现删除本条款要求。
14、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中第二点技术和服务要求中第七、设备与模块参数要求中的▲2.病房呼叫系统系统硬件参数要求(核心产品)中的设备名称为走廊显示屏的功能要求中的:“第60点”现修改为:“60.呼叫时可显示护理级别、房间号和床位号信息;外观有醒目中英文“静”字标识,提示病区人员保持安静。”
15、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中第二点技术和服务要求中第七、设备与模块参数要求中的▲2.病房呼叫系统系统硬件参数要求(核心产品)中的设备名称为走廊显示屏的功能要求中的:“62. 提供软件著作权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现删除本条款要求。
16、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中第二点技术和服务要求中第七、设备与模块参数要求中的▲2.病房呼叫系统系统硬件参数要求(核心产品)中的设备名称为移动医护终端的功能要求中的:“第71点”现修改为:“71.采用≥2.4英寸液晶屏,分辨率≥320×240,屏幕比例3:4,亮度300cd/㎡(Typ),视角80/80/60/80deg(Typ)。”
17、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中第二点技术和服务要求中第七、设备与模块参数要求中的▲2.病房呼叫系统系统硬件参数要求(核心产品)中的设备名称为病房门口服务终端的功能要求中的:“第82点”现修改为:“82.组网与供电设备采用双绞线接入系统总线。即电源线、数据线、语音线共用一条两芯线,可不依赖其他任何外接模块,支持独立与主机组网。”
18、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中第二点技术和服务要求中第七、设备与模块参数要求中的▲2.病房呼叫系统系统硬件参数要求(核心产品)中的设备名称为病房门口服务终端的功能要求中的:“第87点”现修改为:“87.当床头分机呼叫时,根据患者护理级别,门口分机灯显示相应颜色,采用15色及以上LED灯提示本房间的护理级别。卫生间分机呼叫时门口分机灯常亮显示。”
19、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中第二点技术和服务要求中第七、设备与模块参数要求中的▲2.病房呼叫系统系统硬件参数要求(核心产品)中的设备名称为病房门口服务终端的功能要求中的:“第89点”现修改为:“89.支持文字滚动显示,可以实现大量文本上移或左移显示;展示界面可根据呼叫床位对相应的块闪烁显示,文字和背景可以指定显示颜色;支持同时展示5张病人信息界面,手动切换查看,支持设置正常待机默认界面。”
20、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中第二点技术和服务要求中第七、设备与模块参数要求中的▲2.病房呼叫系统系统硬件参数要求(核心产品)中的设备名称为病房门口服务终端的功能要求中的:“91.提供门口分机外观专利证书及软件著作权证书并加盖制造商公章。”现删除本条款要求。
21、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中第二点技术和服务要求中第七、设备与模块参数要求中的▲2.病房呼叫系统系统硬件参数要求(核心产品)中的设备名称为床头呼叫服务终端的功能要求中的:“第93点”现修改为:“设备采用双绞线接入系统总线,即电源线、数据线、语音线共用一条两芯线,可不依赖其他任何外接模块,支持独立与主机组网。”
22、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中第二点技术和服务要求中第七、设备与模块参数要求中的▲2.病房呼叫系统系统硬件参数要求(核心产品)中的设备名称为床头呼叫服务终端的功能要求中的:“第100点”现修改为:“100.分机应支持增援呼叫、换药呼叫、呼叫清除、护士定位,可实现呼叫存储、服药提醒、缴费提醒等语音提醒功能。”
23、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中第二点技术和服务要求中第七、设备与模块参数要求中的▲2.病房呼叫系统系统硬件参数要求(核心产品)中的设备名称为床头呼叫服务终端的功能要求中的:“第103点”现修改为:“103.病人信息界面可根据文本内容提供块闪烁显示,文字和背景可以指定显示颜色。”
24、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中第二点技术和服务要求中第七、设备与模块参数要求中的▲2.病房呼叫系统系统硬件参数要求(核心产品)中的设备名称为床头呼叫服务终端的功能要求中的:“108.提供床头分机外观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证书并加盖制造商公章。”现删除本条款要求。
25、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中第二点技术和服务要求中第七、设备与模块参数要求中的▲2.病房呼叫系统系统硬件参数要求(核心产品)中的设备名称为卫生间紧急呼叫器的功能要求中的:“第114点”现修改为:“114. IP68防护等级,防水、防尘工艺设计,适合卫生间、淋浴间等潮湿环境使用;超大红色紧急呼叫按钮设计,按键触发面积占比不低于25%;专用的取消按键,便于及时清除误操作。”
26、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中第二点技术和服务要求中第七、设备与模块参数要求中的▲2.病房呼叫系统系统硬件参数要求(核心产品)中的设备名称为卫生间紧急呼叫器的功能要求中的:“第117点”现修改为:“提供卫生间分机外观专利证书及软件著作权证书,提供卫生间防水防尘等级检验报告。”
27、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中第二点技术和服务要求中第七、设备与模块参数要求中的▲2.病房呼叫系统系统硬件参数要求(核心产品)中的设备名称为网络液晶一体机的功能要求中的:“124.提供所投型号节能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现删除本条款要求。
其他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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