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湾地区环线并行线G92N杭甬高速复线宁波段一期工程基于PPP模式的高速公路长周期建管养关键问题研究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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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湾地区环线并行线G92N杭甬高速复线宁波段一期工程基于PPP模式的高速公路长周期建管养关键问题研究变更公告

浙江杭甬复线宁波 (略) 2023年度杭州湾地区环线并行线G92N(杭甬高速复线)宁波段一期工程基于 PPP 模式的高速公路长周期建管养关键问题研究项目询比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杭州湾地区环线并行线G92N(杭甬高速复线)宁波段一期工程基于 PPP 模式的高速公路长周期建管养关键问题研究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本次采购供应商资格审查为资格后审方式进行。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 杭州湾地区环线并行线G92N(杭甬高速复线)宁波段一期工程基于 PPP 模式的高速公路长周期建管养关键问题研究项目

1.2 采购人: 浙江杭甬复线宁波 (略)

1.3采购代理机构: /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自筹并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杭州湾地区环线并行线G92N(杭甬高速复线)宁波段一期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 (略) 、杭州湾新区、 (略) 和镇海区等区段,新建路线由西段、东段组成,全长约55.475km,其中:西段即小曹娥枢纽至庵东互通段,路线长约15.319km,分别联接杭州湾大桥和杭甬高速复线绍兴方向,在建杭州湾跨海大桥杭甬高速连接线;东段即附海枢纽至威海互通段,路线长约40.156km,分别联接杭州湾大桥南接线,与金塘大桥相交后止于镇海区威海路。全线布设互通式立交9处,其中新建8处,分别是小曹娥(枢纽)、庵东西、附海(枢纽)、慈东、龙山、澥浦、滨海(枢纽)、威海和利用已建1处为庵东(枢纽),设收费站6处,管理中心、养护工区、大桥管理站和治超站各1处。工程按120 km/h的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进行设计建设,计划建设工期4年,批复概算179.91亿元。

1.6成交供应商数量: 一家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服务类)

2.1采购范围: 杭州湾地区环线并行线G92N(杭甬高速复线)宁波段一期工程基于 PPP 模式的高速公路长周期建管养关键问题研究技术服务,具体为科研项目总体统筹、PPP项目促进设计与施工技术融合的管理机制研究、PPP项目工程质量长周期检评机制研究(桥梁方向);同时,须需配合课题结题、课题鉴定评审、课题验收备案、成果申报等相关内容工作。

2.2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至科研任务完成之日止, (略) (略) 相关部门验收通过备案为准。

2.3服务地点: (略) (略) 、杭州湾新区、 (略) 、镇海区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略) (略) 科研相关文件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研究机构(含企事业单位) (略) 校,具备与本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课题研究能力和足够技术支持,且同时具备完成本项目任务所必要的试验场地、设备及资金条件;

(2)业绩要求: 自**日以来(以合 (略) 部级基金批准通知书上的时间为准),承担过PPP项目工程相关专题企业课题研究或 (略) 部级基金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或基金委批准通知书复印件,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中未能体现项目规模、时间、项目名称、项目研究内容等信息,须额外提供发包人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信誉要求: 自**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供应商及拟投入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 (略) 判决书判决日期为准)(供应商无需提供证明材料,采购人将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

(4)项目负责人要求: 需具有公路桥梁工程相关专业的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研究员(含副研究员)、副教授按高级技术职称认定),以项目负责人的身份承担过1项PPP项目相关专题企业科研项目或 (略) 部级基金研究;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潜在供应商可访问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进行供应商注册,无需办理CA。本项目采购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下载方式发放。

4.2采购文件网上下载时间:**日至**日。

4.3 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递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 日15时00 分。采购人将于** 日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报价失败的,责任自负。

5.响应文件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 11月 9日15 时00 分;

5.2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电子响应文件(正本)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递交至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

t 5.3 电子响应文件(正本)未在报价时间截止前上传电子采购采购管理系统,将被拒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t 5.4 纸质响应文件采用邮寄递交方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将纸质响应文件邮寄至浙江杭甬复线宁波 (略) (地址: (略) 鄞州区安波路168号仙峰环合中心1号楼14楼,联系人:张先生,电话:0574-*)。

6.发布公告的媒介

采购公告在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http://**)采购人需要的其他媒介。

7.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 浙江杭甬复线宁波 (略) 纪检审计部

地 址: (略) 鄞州区安波路168号仙峰环合中心1号楼14楼

电 话: 0574-*

采 购 人: 浙江杭甬复线宁波 (略)

地 址: (略) 鄞州区安波路168号仙峰环合中心1号楼14楼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 0574-*

系统维护联系电话:*

2023 年11 月 1日

浙江杭甬复线宁波 (略) 2023年度杭州湾地区环线并行线G92N(杭甬高速复线)宁波段一期工程基于 PPP 模式的高速公路长周期建管养关键问题研究项目询比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杭州湾地区环线并行线G92N(杭甬高速复线)宁波段一期工程基于 PPP 模式的高速公路长周期建管养关键问题研究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本次采购供应商资格审查为资格后审方式进行。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 杭州湾地区环线并行线G92N(杭甬高速复线)宁波段一期工程基于 PPP 模式的高速公路长周期建管养关键问题研究项目

1.2 采购人: 浙江杭甬复线宁波 (略)

1.3采购代理机构: /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自筹并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杭州湾地区环线并行线G92N(杭甬高速复线)宁波段一期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 (略) 、杭州湾新区、 (略) 和镇海区等区段,新建路线由西段、东段组成,全长约55.475km,其中:西段即小曹娥枢纽至庵东互通段,路线长约15.319km,分别联接杭州湾大桥和杭甬高速复线绍兴方向,在建杭州湾跨海大桥杭甬高速连接线;东段即附海枢纽至威海互通段,路线长约40.156km,分别联接杭州湾大桥南接线,与金塘大桥相交后止于镇海区威海路。全线布设互通式立交9处,其中新建8处,分别是小曹娥(枢纽)、庵东西、附海(枢纽)、慈东、龙山、澥浦、滨海(枢纽)、威海和利用已建1处为庵东(枢纽),设收费站6处,管理中心、养护工区、大桥管理站和治超站各1处。工程按120 km/h的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进行设计建设,计划建设工期4年,批复概算179.91亿元。

1.6成交供应商数量: 一家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服务类)

2.1采购范围: 杭州湾地区环线并行线G92N(杭甬高速复线)宁波段一期工程基于 PPP 模式的高速公路长周期建管养关键问题研究技术服务,具体为科研项目总体统筹、PPP项目促进设计与施工技术融合的管理机制研究、PPP项目工程质量长周期检评机制研究(桥梁方向);同时,须需配合课题结题、课题鉴定评审、课题验收备案、成果申报等相关内容工作。

2.2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至科研任务完成之日止, (略) (略) 相关部门验收通过备案为准。

2.3服务地点: (略) (略) 、杭州湾新区、 (略) 、镇海区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略) (略) 科研相关文件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研究机构(含企事业单位) (略) 校,具备与本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课题研究能力和足够技术支持,且同时具备完成本项目任务所必要的试验场地、设备及资金条件;

(2)业绩要求: 自**日以来(以合 (略) 部级基金批准通知书上的时间为准),承担过PPP项目工程相关专题企业课题研究或 (略) 部级基金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或基金委批准通知书复印件,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中未能体现项目规模、时间、项目名称、项目研究内容等信息,须额外提供发包人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信誉要求: 自**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供应商及拟投入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 (略) 判决书判决日期为准)(供应商无需提供证明材料,采购人将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

(4)项目负责人要求: 需具有公路桥梁工程相关专业的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研究员(含副研究员)、副教授按高级技术职称认定),以项目负责人的身份承担过1项PPP项目相关专题企业科研项目或 (略) 部级基金研究;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潜在供应商可访问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进行供应商注册,无需办理CA。本项目采购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下载方式发放。

4.2采购文件网上下载时间:**日至**日。

4.3 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递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 日15时00 分。采购人将于** 日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报价失败的,责任自负。

5.响应文件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 11月 9日15 时00 分;

5.2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电子响应文件(正本)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递交至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

t 5.3 电子响应文件(正本)未在报价时间截止前上传电子采购采购管理系统,将被拒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t 5.4 纸质响应文件采用邮寄递交方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将纸质响应文件邮寄至浙江杭甬复线宁波 (略) (地址: (略) 鄞州区安波路168号仙峰环合中心1号楼14楼,联系人:张先生,电话:0574-*)。

6.发布公告的媒介

采购公告在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http://**)采购人需要的其他媒介。

7.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 浙江杭甬复线宁波 (略) 纪检审计部

地 址: (略) 鄞州区安波路168号仙峰环合中心1号楼14楼

电 话: 0574-*

采 购 人: 浙江杭甬复线宁波 (略)

地 址: (略) 鄞州区安波路168号仙峰环合中心1号楼14楼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 0574-*

系统维护联系电话:*

2023 年11 月 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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