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高速新能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2023年度生产用车招标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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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高速新能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2023年度生产用车招标变更


第1次变更内容

变更发布时间: 2023-11-01 18:25

标段:山西高速新 (略) 2023年度生产用车采购项目

最高投标限价(采购控制价)说明:变更为 限价500万元,其中1标段250万元,2标段250万元。
招标/采购范围:山西高速新 (略) 2023年度生产用车采购,包括5辆LNG重型半挂牵引车和5辆LNG重型罐式半挂车。 变更为 招标范围:山西高速新 (略) 2023年生产用车采购;本招标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采购5辆LNG重型半挂牵引车;第二标段:采购5辆LNG重型罐式半挂车。
资格条件:1、资质要求: 标包1: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企业征信良好; (2)投标人须是LNG重型半挂牵引车的制造厂家或者经销商,经销商需要提供所经销LNG重型半挂牵引车制造厂家的授权证书。 2、业绩要求:近三年内(2020年10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一项同类型车辆销售业绩。 3、人员要求:相关人员具有相应的上岗证资质。 4、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售后要求:供应商应提供售后服务承诺,整车售后服务期不少于2年,发动机售后服务期不少于5年。 标包2: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企业征信良好; (2)投标人须是LNG重型罐式半挂车的制造厂家或者经销商,经销商需要提供LNG重型罐式半挂车制造厂家的授权证书。 2、业绩要求:近三年内(2020年10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一项同类型车辆销售业绩。 3、人员要求:相关人员具有相应的上岗证资质。 4、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售后要求:供应商应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售后服务期不少于2年。 变更为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营业执照,并能满足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经销商。 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2020年10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同类型车辆供货业绩。 4、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1名,负责本项目后续服务过程中的管理与联络。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5.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2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5.3 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http://**.cn/)平台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7、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8、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2020年10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 9、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投标人仅可对本项目的一个标段进行投标。

第1次变更内容

变更发布时间: 2023-11-01 18:25

标段:山西高速新 (略) 2023年度生产用车采购项目

最高投标限价(采购控制价)说明:变更为 限价500万元,其中1标段250万元,2标段250万元。
招标/采购范围:山西高速新 (略) 2023年度生产用车采购,包括5辆LNG重型半挂牵引车和5辆LNG重型罐式半挂车。 变更为 招标范围:山西高速新 (略) 2023年生产用车采购;本招标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采购5辆LNG重型半挂牵引车;第二标段:采购5辆LNG重型罐式半挂车。
资格条件:1、资质要求: 标包1: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企业征信良好; (2)投标人须是LNG重型半挂牵引车的制造厂家或者经销商,经销商需要提供所经销LNG重型半挂牵引车制造厂家的授权证书。 2、业绩要求:近三年内(2020年10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一项同类型车辆销售业绩。 3、人员要求:相关人员具有相应的上岗证资质。 4、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售后要求:供应商应提供售后服务承诺,整车售后服务期不少于2年,发动机售后服务期不少于5年。 标包2: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企业征信良好; (2)投标人须是LNG重型罐式半挂车的制造厂家或者经销商,经销商需要提供LNG重型罐式半挂车制造厂家的授权证书。 2、业绩要求:近三年内(2020年10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一项同类型车辆销售业绩。 3、人员要求:相关人员具有相应的上岗证资质。 4、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售后要求:供应商应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售后服务期不少于2年。 变更为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营业执照,并能满足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经销商。 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2020年10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同类型车辆供货业绩。 4、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1名,负责本项目后续服务过程中的管理与联络。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5.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2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5.3 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http://**.cn/)平台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7、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8、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2020年10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 9、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投标人仅可对本项目的一个标段进行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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