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政府光华街道办事处普通办公用品供货商采购项目比选更正公告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政府光华街道办事处普通办公用品供货商采购项目比选更正公告
本 (略) 青羊区光华街道办事处普通办公用品供货商采购项目。本着厉行节俭原则,现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比选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公告如下: 一、比选人: (略) 青羊区人民政府光华街道办事处 二、比选项目名称: (略) 青羊区人民政府光华街道办事处普通办公用品供货商采购项目。 三、项目资金来源:街道工作经费。 四、项目最高限价:普通办公用品供应服务不设最高限价,仅约定服务期内商品单价。 五、服务范围: 按要求配送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的低值易耗品,包括日常办公文具、卫生用品等。 六、申请人资格条件: 1.申请人应符合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遵守相关的法律和法规; 2.比选人根据本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cn)等渠道查询比选申请人在比选当日之前的信用信息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比选申请人参加本项目的比选活动;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八、比选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自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9月6日9: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参选供应商发送电子邮件予以报名并索取比选文件,邮件内容须包含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地址:*@*q.com 九、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9月7日9:30。 申请人应于截止日期当日截止时间前将比选申请文件送达递交比选申请文件地点。逾期送达的比选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十、递交比选申请文件地点: (略) 青羊区玉宇路977号3楼办公室 比选申请文件必须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日期当日截止时间前送达,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比选申请文件恕不接受;接受邮寄方式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 十一、本比选邀请在青羊区光华街道办事处官网上发布,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必须招标项目范围。 十二、有关本次比选事项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比选人: (略) 青羊区人民政府光华街道办事处 通讯地址: (略) 青羊区玉宇路977号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28-* |
本 (略) 青羊区光华街道办事处普通办公用品供货商采购项目。本着厉行节俭原则,现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比选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公告如下: 一、比选人: (略) 青羊区人民政府光华街道办事处 二、比选项目名称: (略) 青羊区人民政府光华街道办事处普通办公用品供货商采购项目。 三、项目资金来源:街道工作经费。 四、项目最高限价:普通办公用品供应服务不设最高限价,仅约定服务期内商品单价。 五、服务范围: 按要求配送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的低值易耗品,包括日常办公文具、卫生用品等。 六、申请人资格条件: 1.申请人应符合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遵守相关的法律和法规; 2.比选人根据本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cn)等渠道查询比选申请人在比选当日之前的信用信息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比选申请人参加本项目的比选活动;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八、比选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自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9月6日9: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参选供应商发送电子邮件予以报名并索取比选文件,邮件内容须包含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地址:*@*q.com 九、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9月7日9:30。 申请人应于截止日期当日截止时间前将比选申请文件送达递交比选申请文件地点。逾期送达的比选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十、递交比选申请文件地点: (略) 青羊区玉宇路977号3楼办公室 比选申请文件必须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日期当日截止时间前送达,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比选申请文件恕不接受;接受邮寄方式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 十一、本比选邀请在青羊区光华街道办事处官网上发布,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必须招标项目范围。 十二、有关本次比选事项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比选人: (略) 青羊区人民政府光华街道办事处 通讯地址: (略) 青羊区玉宇路977号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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