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新余城投公司债券承销商招标答疑

内容
 
发送至邮箱

2023年新余城投公司债券承销商招标答疑

2023年新余城投公司债券承销商招标答疑

一、 (略) 债承销 (略) 信用等级评审依据变更为: 2021年度以 (略) 分类结果为评分依据, (略) 出具的评价结果说明性文件(需注明分类评价结果通知的公文号)为依据,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二、 (略) 债承销 (略) 债券规模“时间区间:发行起始日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变更为:“时间区间:发行起始日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

三、招标文件第5页“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即承销费率报价,约定投标人报价的承销费率区间为0.080%-0.100%(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数)”变更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即承销费率报价,约定投标人报价的承销费率区间为0.080%-0.100%/年(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数)”。

四、招标文件第21页“承销费率(%)”变更为:“承销费率(%/年)”。

五、招标文件第19页“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公示期满后第二个工作日起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在取得交易所批复或无异议函后予以退回(无息)。”变更为:“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公示期满后第二个工作日起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在取得交易所批复或无异议函后予以退回(无息)。非中标人原因导致未能成功获取交易所批复或无异议函的,中标人可主动申请退回履约保证金。”

(略) (略)

2023年11月2日


2023年新余城投公司债券承销商招标答疑

一、 (略) 债承销 (略) 信用等级评审依据变更为: 2021年度以 (略) 分类结果为评分依据, (略) 出具的评价结果说明性文件(需注明分类评价结果通知的公文号)为依据,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二、 (略) 债承销 (略) 债券规模“时间区间:发行起始日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变更为:“时间区间:发行起始日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

三、招标文件第5页“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即承销费率报价,约定投标人报价的承销费率区间为0.080%-0.100%(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数)”变更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即承销费率报价,约定投标人报价的承销费率区间为0.080%-0.100%/年(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数)”。

四、招标文件第21页“承销费率(%)”变更为:“承销费率(%/年)”。

五、招标文件第19页“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公示期满后第二个工作日起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在取得交易所批复或无异议函后予以退回(无息)。”变更为:“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公示期满后第二个工作日起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在取得交易所批复或无异议函后予以退回(无息)。非中标人原因导致未能成功获取交易所批复或无异议函的,中标人可主动申请退回履约保证金。”

(略) (略)

2023年11月2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