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苏省黄海农场补充耕地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2023年江苏省黄海农场补充耕地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20 (略) 黄海农场补充耕地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20 (略) 黄海农场补充耕地土地综合整治项 (略) (略) (苏垦集投【2023】25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现已落实,各项招标手续齐全。项目法人为江苏农垦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建设地点: (略) (略) 响水县境内。
2.1.2项目概况:项目区土地总面积为10.4050公顷,其中交通运输用地1.0221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9.3829 公顷。项目实施后,预计可形成新增耕地9.6802公顷。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与土地修复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及其它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2.1.3最高投标限价:*.52元。
2.1.4工期要求: 18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发出的书面通知(开工令)为准)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明示或隐含的全部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招标人保留对上述工程量及范围适当调整的权利。
2.3质量要求:合格。
2.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水利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且投标当日至本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上述资质动态核查均处于合格状态;
3.1.2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3.1.3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水利水电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有效期内),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有效期内);
3.1.4 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1.4.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1.4.2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1.5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及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3 年4月-2023 年9月或2023 年5月-2023 年10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加盖企业公章、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事业编制人员若无法提供社保证明,须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组织或编制主管部门出具的人员编制核准证明材料。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项目负责人可以为委托代理人)
3.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其他要求:
3.3.1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2 业绩要求:无。
3.3.3 信誉要求:
3.5.3.1 投标人没有被国家、 (略) 级有关 (略) 市级有关部门和响水县县级有关部门限制招投标或者所受到限制但已过公示期。
3.5.3.2 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5.3.3 投标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违约、失信等原因被响水县有关部门限制投标。
3.5.3.4 投标 (略)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5.3.5 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投标人有违反上述条件之一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招标文件的领取
4.1 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于于2023年11月02日至2023年11月08日(北京时间,下同)使用“CA 锁”登录“响水县公共资源交易限额平台(http://**:5800/TPBidder)”领取招标文件等资料(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
4.2 本工程图纸由投标人网上自行下载,下载地址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1.3 条。
4.3 本项目招标期间,投标人须自行登录响水县人民政府网(http://**)→招投标信息或响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5800/TPBidder),查询本项目的招标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招标最高投标限价及补充公告、中标结果等,以上内容均在网上发布,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如未及时查看,责任自负。
4.4 特别说明:
4.4.1 响水县公共资源交易限额平台 (略) 互联互通,关于办理 CA 锁相关事宜详见
(http://**:9890/bszn/*/*/4ed9148d-dc65-4624-ac31-f98a63015a59.ht ml),关于 CA 办理、续费等问题请联系 0515-*。
4.4.2 意向投标人必须凭 CA 锁登*系统领取招标文件等资料,投标前及时完善和更新诚信库信息。
4.4.3 请投标人使用响水县限额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投标文件,相应软件下载地址:响水县公共资源交易限额平台(http://**:5800/TPBidder),登录首页上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链接,进行下载安装,如使用其他地区投标工具制作文件导致的一系列问题,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 年 11月 20日 15时00 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 标 时 间 截 止 前 网 上 递 交 投 标 文 件 ( JSTF 格 式 ) , 上 传 地址 :http://**:5800/TPBidder。为防止因开标前集中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的网络拥堵,导致投标人无法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投标文件,建议投标人在开标前尽早上传。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其他
8.1 投标保证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 *万元整。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本单位基本账户直接转(汇)至指定的保证金专用账户(递交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保证金专用账户的相关信息,请登录系统(http://**:5800/TPBidder), 我的项目>>项目流程>>投标保证金,进行查看。详见“响水县限额平台”系统登录页→操作手册。意向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前,及时完善和更新诚信库信息、先完成报名再缴纳投标保证金(非常重要),并及时用 CA 锁登*响水县公共资源交易限额平台(http://**:5800/TPBidder),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投标保证金,点击查询缴纳情况。
特别提醒:因开标现场不再核验保证金收据,以开标现场开标系统显示的信息为准。如开标现场开评标系统未显示保证金已缴纳或显示与投标人基本账户不一致的,一律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8.2 工程付款:详见合同
8.3 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的10%,工程完工后无息退还。中标人须在中标公示结束后15日内以转账或电汇或银行保函形式缴纳到发包人指定账户。
8.4 质量保证金详见施工合同,缺陷责任期为 2 年。
8.5 投标人已经缴纳投标保证金,无特殊情况不参加开标的投标人(特殊情况须书面通知招标人),一次不参加的 6 个月内禁止参加响水县政府投资的各类工程招投标活动,两次不参加的列入黑名单, 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8.6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 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7 因施工场地外因素变化(如场外道路交通条件变化影响材料、设备进场等)影响施工进度的, 工期顺延,但因此增加的费用以 (略) 场风险全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发包人不予补偿。
8.8 投标单位提交并在信息库(诚信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应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若有违反一经查实,须退出所有在响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上正在进行的投标项目并被取消会员资格,禁止 1-3 年内进入 (略) 场的处罚。同时作为失信行为推送至相关网站,进行联合惩戒。
8.9 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响水县人民政府网http://**:8100/zbtbv2022/index.html 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农垦 (略)
联系地址: (略) 建邺区恒山路136号苏垦大厦1411室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月久 (略)
联系地址: (略) 连云区阳光国际大厦1座塔楼2层201室
联系人:闫伟
联系电话:*
20 (略) 黄海农场补充耕地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20 (略) 黄海农场补充耕地土地综合整治项 (略) (略) (苏垦集投【2023】25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现已落实,各项招标手续齐全。项目法人为江苏农垦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建设地点: (略) (略) 响水县境内。
2.1.2项目概况:项目区土地总面积为10.4050公顷,其中交通运输用地1.0221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9.3829 公顷。项目实施后,预计可形成新增耕地9.6802公顷。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与土地修复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及其它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2.1.3最高投标限价:*.52元。
2.1.4工期要求: 18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发出的书面通知(开工令)为准)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明示或隐含的全部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招标人保留对上述工程量及范围适当调整的权利。
2.3质量要求:合格。
2.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水利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且投标当日至本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上述资质动态核查均处于合格状态;
3.1.2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3.1.3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水利水电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有效期内),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有效期内);
3.1.4 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1.4.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1.4.2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1.5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及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3 年4月-2023 年9月或2023 年5月-2023 年10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加盖企业公章、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事业编制人员若无法提供社保证明,须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组织或编制主管部门出具的人员编制核准证明材料。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项目负责人可以为委托代理人)
3.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其他要求:
3.3.1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2 业绩要求:无。
3.3.3 信誉要求:
3.5.3.1 投标人没有被国家、 (略) 级有关 (略) 市级有关部门和响水县县级有关部门限制招投标或者所受到限制但已过公示期。
3.5.3.2 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5.3.3 投标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违约、失信等原因被响水县有关部门限制投标。
3.5.3.4 投标 (略)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5.3.5 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投标人有违反上述条件之一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招标文件的领取
4.1 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于于2023年11月02日至2023年11月08日(北京时间,下同)使用“CA 锁”登录“响水县公共资源交易限额平台(http://**:5800/TPBidder)”领取招标文件等资料(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
4.2 本工程图纸由投标人网上自行下载,下载地址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1.3 条。
4.3 本项目招标期间,投标人须自行登录响水县人民政府网(http://**)→招投标信息或响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5800/TPBidder),查询本项目的招标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招标最高投标限价及补充公告、中标结果等,以上内容均在网上发布,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如未及时查看,责任自负。
4.4 特别说明:
4.4.1 响水县公共资源交易限额平台 (略) 互联互通,关于办理 CA 锁相关事宜详见
(http://**:9890/bszn/*/*/4ed9148d-dc65-4624-ac31-f98a63015a59.ht ml),关于 CA 办理、续费等问题请联系 0515-*。
4.4.2 意向投标人必须凭 CA 锁登*系统领取招标文件等资料,投标前及时完善和更新诚信库信息。
4.4.3 请投标人使用响水县限额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投标文件,相应软件下载地址:响水县公共资源交易限额平台(http://**:5800/TPBidder),登录首页上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链接,进行下载安装,如使用其他地区投标工具制作文件导致的一系列问题,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 年 11月 20日 15时00 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 标 时 间 截 止 前 网 上 递 交 投 标 文 件 ( JSTF 格 式 ) , 上 传 地址 :http://**:5800/TPBidder。为防止因开标前集中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的网络拥堵,导致投标人无法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投标文件,建议投标人在开标前尽早上传。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其他
8.1 投标保证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 *万元整。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本单位基本账户直接转(汇)至指定的保证金专用账户(递交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保证金专用账户的相关信息,请登录系统(http://**:5800/TPBidder), 我的项目>>项目流程>>投标保证金,进行查看。详见“响水县限额平台”系统登录页→操作手册。意向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前,及时完善和更新诚信库信息、先完成报名再缴纳投标保证金(非常重要),并及时用 CA 锁登*响水县公共资源交易限额平台(http://**:5800/TPBidder),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投标保证金,点击查询缴纳情况。
特别提醒:因开标现场不再核验保证金收据,以开标现场开标系统显示的信息为准。如开标现场开评标系统未显示保证金已缴纳或显示与投标人基本账户不一致的,一律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8.2 工程付款:详见合同
8.3 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的10%,工程完工后无息退还。中标人须在中标公示结束后15日内以转账或电汇或银行保函形式缴纳到发包人指定账户。
8.4 质量保证金详见施工合同,缺陷责任期为 2 年。
8.5 投标人已经缴纳投标保证金,无特殊情况不参加开标的投标人(特殊情况须书面通知招标人),一次不参加的 6 个月内禁止参加响水县政府投资的各类工程招投标活动,两次不参加的列入黑名单, 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8.6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 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7 因施工场地外因素变化(如场外道路交通条件变化影响材料、设备进场等)影响施工进度的, 工期顺延,但因此增加的费用以 (略) 场风险全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发包人不予补偿。
8.8 投标单位提交并在信息库(诚信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应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若有违反一经查实,须退出所有在响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上正在进行的投标项目并被取消会员资格,禁止 1-3 年内进入 (略) 场的处罚。同时作为失信行为推送至相关网站,进行联合惩戒。
8.9 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响水县人民政府网http://**:8100/zbtbv2022/index.html 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农垦 (略)
联系地址: (略) 建邺区恒山路136号苏垦大厦1411室
联系人:李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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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略) 连云区阳光国际大厦1座塔楼2层201室
联系人:闫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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