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城区捷胜现代三级渔港建设工程三期勘察设计答疑及更正公告一
汕尾市城区捷胜现代三级渔港建设工程三期勘察设计答疑及更正公告一
(略) 城区捷胜现代三级渔港建设工程 (三期)勘察设计答疑及更正公告(一) 各潜在投标人: (略) 城区捷胜现代三级渔港建设工程 (三期)勘察设计招标公告于2023年10月3 (略) 招标投标监管网、门户网站发布,现就投标人提出的疑问进行回复并对招标文件部分内容进行更正,内容如下: 一、答疑部分 问题1: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里面的技术部分评分标准提及的优化方案(5分,不提供不得分):对建设内容和规模、设计方案进行优化。请问优化的方案成果是否可以与本次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不一致? 回复:可以不一致,但优化方案不能突破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总投资额。 问题2: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P21-P22页里面的2.2.4商务部分评分标准的“主要负责人员配备”和“其他各专业负责人员配置”里面备注:“所提供的投入人员必须为投标单位人员,并提供近三个月连续参保的社保证明。”跟P52页“9、主要人员资历表”下面的备注“②本表人员应与参见本项目的主要人汇总表中所列人员相一致,附主要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书、自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一年或以上的社会保险证明(社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该投标单位缴纳社保)复印件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的复印件”的“自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一年或以上的社会保险证明(社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该投标单位缴纳社保)复印件”不一致,请明确。 回复:以“所提供的投入人员必须为投标单位人员,并提供近三个月连续参保的社保证明。”为准。 二、更正部分
本答疑及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若招标文件与本答疑及更正公告不一致的地方,以本答疑及更正公告为准。 招标人: (略) 城区捷胜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广 (略) 2023年11月3日 |
(略) 城区捷胜现代三级渔港建设工程 (三期)勘察设计答疑及更正公告(一) 各潜在投标人: (略) 城区捷胜现代三级渔港建设工程 (三期)勘察设计招标公告于2023年10月3 (略) 招标投标监管网、门户网站发布,现就投标人提出的疑问进行回复并对招标文件部分内容进行更正,内容如下: 一、答疑部分 问题1: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里面的技术部分评分标准提及的优化方案(5分,不提供不得分):对建设内容和规模、设计方案进行优化。请问优化的方案成果是否可以与本次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不一致? 回复:可以不一致,但优化方案不能突破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总投资额。 问题2: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P21-P22页里面的2.2.4商务部分评分标准的“主要负责人员配备”和“其他各专业负责人员配置”里面备注:“所提供的投入人员必须为投标单位人员,并提供近三个月连续参保的社保证明。”跟P52页“9、主要人员资历表”下面的备注“②本表人员应与参见本项目的主要人汇总表中所列人员相一致,附主要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书、自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一年或以上的社会保险证明(社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该投标单位缴纳社保)复印件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的复印件”的“自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一年或以上的社会保险证明(社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该投标单位缴纳社保)复印件”不一致,请明确。 回复:以“所提供的投入人员必须为投标单位人员,并提供近三个月连续参保的社保证明。”为准。 二、更正部分
本答疑及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若招标文件与本答疑及更正公告不一致的地方,以本答疑及更正公告为准。 招标人: (略) 城区捷胜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广 (略) 2023年11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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