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025年江西联通补充医疗保险采购项目公告
2024年-2025年江西联通补充医疗保险采购项目公告
2024年-2025年江西联通补充医疗保险采购项目公告
招标编号:SS* | 发布时间:2023-11-03 17:54:53 |
本招标项目为(2024年-2025年江西联通补充医疗保险采购项目、招标代理项目编号:03-10-04A-2023-D-C24331),招标人为中国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 (略) 。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本招标项目为(2024年-2025年江西联通补充医疗保险采购项目、招标代理项目编号:03-10-04A-2023-D-C24331),招标人为中国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 (略) 。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1 招标范围: 本项目按项目招标,2024年-2025年江西联通补充医疗保险(保障对象:全省合同制在职、合同制退休职工),采用基金托管模式(即:健康保障委托模式),由保险公司代保管与办理报销(即:基本医保范围内二次报销)。
1.2 项目预算:本项目含税总预算1014万元,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委托管理服务费含税预算500万元/年*1.4%*2年=14万元,二是设立补充医疗保险基金500万元/年*2年=1000万元。(按年度委托支付、专款专付)。
1.3本项目不划分标段,选取一名中标人,中标份额100%。
1.4合同签订方式:合同为中标金额的固定金额合同。
1.5合同签订有效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1.6服务地点: (略) (略) 。
1.7服务周期: 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1.8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详见报价一览表。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清晰、有效依法登记或注册的主体资格证明(营业执照/法人证书/登记证书等)复印件)。
2.2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承诺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
2.3本项目要求 (略) 偿付能力符合保监会监管规定,近三年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50%(以2020、2021、2022年偿付能力报告为准)
2.4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下属机构颁发的《保险许可证》,或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须提供证明文件扫描件)
2.5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1月1日至今, (略) 级服务能力的案例(每个案例至少需跨5 (略) )且投保类型为团体型投保,每份案例的人数在500人及以上,服务时间不得低于1年。(须提供团体补充医疗保险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6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承诺中 (略) (略) 均配备专门服务人员,且不少于12人。(提供承诺函)
2.7投标人需满足江西联通补充医疗保险技术规范书要求。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
2.9 其他要求:
(1)严禁列入《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或《江西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的供应商在禁入期内参与本次投标。
(2)投标人须承诺在投标过程中,如果被列入中国联通或江西联通黑名单供应商,则废止其参与资格、中标资格、签订合同资格;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被列入中国联通或江西联通黑名单供应商,则立即终止合同执行,相关后果卖方(*方)承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严重违约的。
(5)招标人将进行MAC地址校验,如不同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MAC地址相同,评标委员会将直接按照围标串标处理,否决其投标,同时将相关投标人纳入“供应商黑名单”,禁入期1-3年。
(6)招标人将查询供应商之间的关联关系,若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股权关联关系,评标委员会 (或招标人) 将按照围标、串标或无效投标处理。
(7)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单位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以资格审查评审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的主要人员信息为准。
(8)无效投标不论何时一经发现,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如已签订合同相关合同无效,应当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中标人应当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9)投标人须提供《安全承诺函》、《供应商合规承诺书》、《合规经营承诺书》和《保密承诺书》。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1月3日系统当日发出时间至2023年11月8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1)登*“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网站”,右上角点“登入,进入 “电子招标投标”-“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在左侧栏“招标项目管理”-寻找商机”菜单搜索项目信息,选择要参与的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填写供应商相关信息,选择参与标段点击“保存”后在“招标项目管理”-“我参与的项目” 信息列表,找到参与的项目,点击“项目跟进”-“购标”-“立即结算”-“沃支付”进行报名结算。(门户网站网址:http://**,门户网站服务电话:010-*转3-8-2,中国联通智慧供应链平台招标采购中心服务电话:0431-*)。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该项目仅支持“网上沃支付”的方式进行付费购买标书),支付成功后可直接下载招标文件,下载的招标文件为“megp” 格式,请使用“中国联通智慧供应链平台招标采购中心投标文件制作系统”打开。(制作系统获取方式:中国联通智慧供应链平台招标采购中心界面,在“我的工作台”-“共享文档下载”中获取。)
(3)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获取联通电子招投标平台IPASS并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未获取联通电子招投标平台IPASS的将无法上传投标文件及参与电子投标。IPASS服务联系电话:010-*,根据语音提示按“2”键。
(4)请尽快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http://**办理IPASS相关手续及签章,未办理IPASS相关手续及签章的将无法上传投标文件及参与电子开标。(联系单位:中网威信 (略) 联系电话:*)
(5)信息登记
投标人在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完成招标文件下载后,还须登录“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点击“商机发现”,在售标时间内,完成投标项目的信息登记。
1) 注册:输入网址,点击“新用户注册”(注册步骤详见诚E招门户网站:“投标人操作指南→注册指引”)。登*账号后点击“常用文件”,下载《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2)如未在“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信息登记的,将影响投标人后续标书费发票开具及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工作(无须在诚E招上缴纳标书费)。
5.1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本招标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保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除外<如有>)。递交地点: (略) 红谷滩区红谷中大道1568号汉港凯旋中心19楼1912。
5.2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 “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0日9时00分。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使用“中国联通智慧供应链平台招标采购中心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将数据电文投标文件完整上传至“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http://**)电子招标投标的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逾期上传的数据电文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2.1当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异常无法正常开标或解密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须与系统支撑团队确认,若为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则应推迟该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直至该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若非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由该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须准时登录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并在网上进行签名确认开标结果。如对开标情况有异议,请在30分钟内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超时确认将视为确认开标结果。
5.4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http://**)、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招标人:中国 (略) (略)
地址: (略) 高新区火炬大街566号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红谷滩区红谷中大道1568号汉港凯旋中心19楼
联系人:喻成
电话:*
电子邮件:*@*63.com
开户账号: (略)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4331
我公司发布本次项目招标采购信息的官方媒介: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http://**)、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招标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招标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对于非法转载、篡改招标信息内容的组织或个人,我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请各投标人提高警惕,不要向其他组织、个人支付相关款项,避免上当受骗。投标人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9.1潜在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9.2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是经过iPASS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下同)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
招标人:中国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日期:2023年11月3日
发布单位 : (略) |
2024年-2025年江西联通补充医疗保险采购项目公告
招标编号:SS* | 发布时间:2023-11-03 17:54:53 |
本招标项目为(2024年-2025年江西联通补充医疗保险采购项目、招标代理项目编号:03-10-04A-2023-D-C24331),招标人为中国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 (略) 。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本招标项目为(2024年-2025年江西联通补充医疗保险采购项目、招标代理项目编号:03-10-04A-2023-D-C24331),招标人为中国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 (略) 。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1 招标范围: 本项目按项目招标,2024年-2025年江西联通补充医疗保险(保障对象:全省合同制在职、合同制退休职工),采用基金托管模式(即:健康保障委托模式),由保险公司代保管与办理报销(即:基本医保范围内二次报销)。
1.2 项目预算:本项目含税总预算1014万元,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委托管理服务费含税预算500万元/年*1.4%*2年=14万元,二是设立补充医疗保险基金500万元/年*2年=1000万元。(按年度委托支付、专款专付)。
1.3本项目不划分标段,选取一名中标人,中标份额100%。
1.4合同签订方式:合同为中标金额的固定金额合同。
1.5合同签订有效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1.6服务地点: (略) (略) 。
1.7服务周期: 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1.8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详见报价一览表。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清晰、有效依法登记或注册的主体资格证明(营业执照/法人证书/登记证书等)复印件)。
2.2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承诺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
2.3本项目要求 (略) 偿付能力符合保监会监管规定,近三年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50%(以2020、2021、2022年偿付能力报告为准)
2.4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下属机构颁发的《保险许可证》,或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须提供证明文件扫描件)
2.5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1月1日至今, (略) 级服务能力的案例(每个案例至少需跨5 (略) )且投保类型为团体型投保,每份案例的人数在500人及以上,服务时间不得低于1年。(须提供团体补充医疗保险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6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承诺中 (略) (略) 均配备专门服务人员,且不少于12人。(提供承诺函)
2.7投标人需满足江西联通补充医疗保险技术规范书要求。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
2.9 其他要求:
(1)严禁列入《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或《江西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的供应商在禁入期内参与本次投标。
(2)投标人须承诺在投标过程中,如果被列入中国联通或江西联通黑名单供应商,则废止其参与资格、中标资格、签订合同资格;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被列入中国联通或江西联通黑名单供应商,则立即终止合同执行,相关后果卖方(*方)承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严重违约的。
(5)招标人将进行MAC地址校验,如不同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MAC地址相同,评标委员会将直接按照围标串标处理,否决其投标,同时将相关投标人纳入“供应商黑名单”,禁入期1-3年。
(6)招标人将查询供应商之间的关联关系,若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股权关联关系,评标委员会 (或招标人) 将按照围标、串标或无效投标处理。
(7)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单位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以资格审查评审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的主要人员信息为准。
(8)无效投标不论何时一经发现,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如已签订合同相关合同无效,应当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中标人应当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9)投标人须提供《安全承诺函》、《供应商合规承诺书》、《合规经营承诺书》和《保密承诺书》。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1月3日系统当日发出时间至2023年11月8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1)登*“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网站”,右上角点“登入,进入 “电子招标投标”-“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在左侧栏“招标项目管理”-寻找商机”菜单搜索项目信息,选择要参与的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填写供应商相关信息,选择参与标段点击“保存”后在“招标项目管理”-“我参与的项目” 信息列表,找到参与的项目,点击“项目跟进”-“购标”-“立即结算”-“沃支付”进行报名结算。(门户网站网址:http://**,门户网站服务电话:010-*转3-8-2,中国联通智慧供应链平台招标采购中心服务电话:0431-*)。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该项目仅支持“网上沃支付”的方式进行付费购买标书),支付成功后可直接下载招标文件,下载的招标文件为“megp” 格式,请使用“中国联通智慧供应链平台招标采购中心投标文件制作系统”打开。(制作系统获取方式:中国联通智慧供应链平台招标采购中心界面,在“我的工作台”-“共享文档下载”中获取。)
(3)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获取联通电子招投标平台IPASS并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未获取联通电子招投标平台IPASS的将无法上传投标文件及参与电子投标。IPASS服务联系电话:010-*,根据语音提示按“2”键。
(4)请尽快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http://**办理IPASS相关手续及签章,未办理IPASS相关手续及签章的将无法上传投标文件及参与电子开标。(联系单位:中网威信 (略) 联系电话:*)
(5)信息登记
投标人在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完成招标文件下载后,还须登录“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点击“商机发现”,在售标时间内,完成投标项目的信息登记。
1) 注册:输入网址,点击“新用户注册”(注册步骤详见诚E招门户网站:“投标人操作指南→注册指引”)。登*账号后点击“常用文件”,下载《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2)如未在“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信息登记的,将影响投标人后续标书费发票开具及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工作(无须在诚E招上缴纳标书费)。
5.1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本招标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保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除外<如有>)。递交地点: (略) 红谷滩区红谷中大道1568号汉港凯旋中心19楼1912。
5.2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 “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0日9时00分。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使用“中国联通智慧供应链平台招标采购中心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将数据电文投标文件完整上传至“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http://**)电子招标投标的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逾期上传的数据电文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2.1当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异常无法正常开标或解密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须与系统支撑团队确认,若为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则应推迟该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直至该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若非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由该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须准时登录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并在网上进行签名确认开标结果。如对开标情况有异议,请在30分钟内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超时确认将视为确认开标结果。
5.4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http://**)、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招标人:中国 (略) (略)
地址: (略) 高新区火炬大街566号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红谷滩区红谷中大道1568号汉港凯旋中心19楼
联系人:喻成
电话:*
电子邮件:*@*63.com
开户账号: (略)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4331
我公司发布本次项目招标采购信息的官方媒介: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http://**)、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招标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招标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对于非法转载、篡改招标信息内容的组织或个人,我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请各投标人提高警惕,不要向其他组织、个人支付相关款项,避免上当受骗。投标人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9.1潜在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9.2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是经过iPASS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下同)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
招标人:中国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日期:2023年11月3日
发布单位 :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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