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苏省滨淮农场补充耕地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二标段的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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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江苏省滨淮农场补充耕地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二标段的招标公告

20 (略) 滨淮农场补充耕地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namespace prefix = "o" />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20 (略) 滨淮农场补充耕地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已经批准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法人为江苏农垦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农垦工程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工 (略) 滨海县境内滨淮农场,项目总投资约2600万元。

2.2 计划工期:55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方(或监理)通知为准。

2.3 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施工分为2个标段。

一标段为内容包括不限于:

(1)土地平整工程:田面平整 7.5385 万 m3,河沟整治 21.4586 万 m3。

(2)渠道、排沟工程:衬砌农渠6.6km;整修土渠17.935km。衬砌土沟 5.567km,整修土沟 15.22km,新建进水闸Φ60cm 出水口调节池 6座,新建溢流坝 7 座。。

(3)节制闸、进水闸、退水闸等工程:新建φ30cmPVC 管进出水口 490 座。

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项目投资约901.5372万元。

注:钢筋为*供材。

二标段为内容包括不限于:

(1)渠道、排沟工程:改建斗渠 3.637km。

(2)节制闸、进水闸、退水闸等工程:新建斗渠节制闸 3 座,新建φ60cm×18m 进水闸 1 座,新建φ60cm×10m 进水闸 34 座,新建φ80cm×8m 退水闸 5 座。新建箱涵 2 座。

(3)泵站工程:拆建 24 吋泵站 1 座,新建 24 吋泵站 1 座。

(4)道路、防护林工程:新建 20cm 厚 3.5m 宽 C30 水泥路 3410m。

(5)道路拆建221.66m2。

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项目投资约912.2325万元。

其中*供设备共计约37.73万,具体详见清单。

注:钢筋为*供材

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暂定工程量及范围适当调整的权利。

2.5 质量:合格标准。符合*方认可的国家、省现行农田建设项目验收规定和相关规范、规定及规程要求的合格标准,并经*方及自然资源部门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以上均须在有效期内。 

3.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以下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证书,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水利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有效期内),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注:以上(1)、(2)、(3)条均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3企业业绩要求:

一标段: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施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中未注明日期的,不予认可)承担过单项施工合同额45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业绩;

二标段: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施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中未注明日期的,不予认可)承担过单项施工合同额455万元及以上的类似业绩;

类似业绩指农田建设项目或土地整治项目或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或千亿斤粮食项目或耕 地质量提升工程或灌区改造工程或农田水利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施工合同。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合同价款、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否则不予认可。

3.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3.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凡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下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①投标 (略) 法院确定的失信被执行人的按《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文件精神执行。

②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 “信用(http://**)”、“信用江苏(http://**)”、“信用盐城(http://**)”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③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 (略) 场不良行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负责人在岗履职、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对于作出虚假承诺的投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依法进行政处罚,并将其失信行为列入企业 和项目负责人诚信记录。(投标人承诺书应包含以上内容,格式自拟)。

④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当事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说明:无行贿犯罪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超过 3 年)、法定代表人(超过 5 年)、项目负责人(超过 5 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具体时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

(2)投标单位须保证拟报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否则投标无效) 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近 6 个月(2023 年 4 月—2023 年 9 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保凭证(加盖企业公章、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

(3)投标人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4)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注: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 (试行)》(建市规(2019)1 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次招投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完成。首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的投标人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府西路1号国投商务楼)4楼大厅办理CA证书及电子签章(咨询电话0515-*)。

4.2 本项目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获取招标文件,不接受其他形式的获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资格要求者,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工程会员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或“网上”)中获取招标文件。首次参加水利工程电子招投标的投标人需先在交易系统中建立企业投标诚信资料库,扫描上传单位资质、人员资格及业绩(合同协议书)等投标相关资料。诚信资料库对外开放阅览,投标人需对上传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4.3 招标文件售价0元。提醒:请投标申请人务必在规定截止时间前获取招标文件,否则将导致投标失败!

注:每个投标人可以同时投2个标段,但只能中一个标段(即:兼投不兼中)。本项目根据项目标段投资金额大小确定开标、评标、定标顺序。即本项目开、评、定标顺序按照二标段→一标段。投标人在前面标段中已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时,其投标文件仍参与下面标段的评审,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进行排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简称“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 11月 16日15时。投标人需在此时间前在网上完成投标文件上传。

5.2 逾期未完成网上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提供以下有效文件:

(1)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证书;

(3)企业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

(6)项目负责人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近 6 个月为 2023 年 4 月—2023 年 9 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企业公章、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7)业绩证明材料;

(8)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否则投标无效);

(9)投标人相关承诺书(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10)“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网站查询结果页面;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将以电子投标文件中的原件扫描件为准;

所有投标人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

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或未上传系统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7.其他重要提示

(1)首次参加电子招投标的投标人需先在交易系统中建立企业投标诚信资料库,扫描上传单位资质 、人员资格及业绩(合同协议书和完工或竣工证明)等投标相关资料。诚信资料库对外开放阅览,投标人需对上传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开标 大厅系统 http://**:9883/BidOpening/bidopeninghall/hall/login 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等活动。 (略) 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 投标人)及常见问题解答 。http://**:9890/bszn/*/superviseInfo2.html。

(3)投标人中标后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打印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份、副本*份,

同时提供电子投标文件和提供一套投标文件的新点软件、清单大师、造价师 3000、智慧、赛德、神机妙算等造价软件支持的全套电子文件,用普通光盘或 U 盘 (略) 。

8、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9、投标保证金

一标段:点击查看>>万元整;二标段点击查看>>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具体递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滨海县人民政府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11、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交通工具自备,费用自理,安全自负。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农垦 (略)

地 址: (略) 建邺区恒山路136号苏垦大厦1710室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农垦工程 (略)

联系地址: (略) 建邺区恒山路136号苏垦大厦

联系人:黄倩

联系电话:*

20 (略) 滨淮农场补充耕地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namespace prefix = "o" />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20 (略) 滨淮农场补充耕地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已经批准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法人为江苏农垦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农垦工程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工 (略) 滨海县境内滨淮农场,项目总投资约2600万元。

2.2 计划工期:55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方(或监理)通知为准。

2.3 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施工分为2个标段。

一标段为内容包括不限于:

(1)土地平整工程:田面平整 7.5385 万 m3,河沟整治 21.4586 万 m3。

(2)渠道、排沟工程:衬砌农渠6.6km;整修土渠17.935km。衬砌土沟 5.567km,整修土沟 15.22km,新建进水闸Φ60cm 出水口调节池 6座,新建溢流坝 7 座。。

(3)节制闸、进水闸、退水闸等工程:新建φ30cmPVC 管进出水口 490 座。

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项目投资约901.5372万元。

注:钢筋为*供材。

二标段为内容包括不限于:

(1)渠道、排沟工程:改建斗渠 3.637km。

(2)节制闸、进水闸、退水闸等工程:新建斗渠节制闸 3 座,新建φ60cm×18m 进水闸 1 座,新建φ60cm×10m 进水闸 34 座,新建φ80cm×8m 退水闸 5 座。新建箱涵 2 座。

(3)泵站工程:拆建 24 吋泵站 1 座,新建 24 吋泵站 1 座。

(4)道路、防护林工程:新建 20cm 厚 3.5m 宽 C30 水泥路 3410m。

(5)道路拆建221.66m2。

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项目投资约912.2325万元。

其中*供设备共计约37.73万,具体详见清单。

注:钢筋为*供材

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暂定工程量及范围适当调整的权利。

2.5 质量:合格标准。符合*方认可的国家、省现行农田建设项目验收规定和相关规范、规定及规程要求的合格标准,并经*方及自然资源部门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以上均须在有效期内。 

3.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以下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证书,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水利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有效期内),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注:以上(1)、(2)、(3)条均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3企业业绩要求:

一标段: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施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中未注明日期的,不予认可)承担过单项施工合同额45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业绩;

二标段: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施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中未注明日期的,不予认可)承担过单项施工合同额455万元及以上的类似业绩;

类似业绩指农田建设项目或土地整治项目或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或千亿斤粮食项目或耕 地质量提升工程或灌区改造工程或农田水利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施工合同。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合同价款、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否则不予认可。

3.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3.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凡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下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①投标 (略) 法院确定的失信被执行人的按《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文件精神执行。

②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 “信用(http://**)”、“信用江苏(http://**)”、“信用盐城(http://**)”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③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 (略) 场不良行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负责人在岗履职、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对于作出虚假承诺的投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依法进行政处罚,并将其失信行为列入企业 和项目负责人诚信记录。(投标人承诺书应包含以上内容,格式自拟)。

④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当事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说明:无行贿犯罪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超过 3 年)、法定代表人(超过 5 年)、项目负责人(超过 5 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具体时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

(2)投标单位须保证拟报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否则投标无效) 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近 6 个月(2023 年 4 月—2023 年 9 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保凭证(加盖企业公章、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

(3)投标人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4)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注: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 (试行)》(建市规(2019)1 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次招投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完成。首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的投标人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府西路1号国投商务楼)4楼大厅办理CA证书及电子签章(咨询电话0515-*)。

4.2 本项目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获取招标文件,不接受其他形式的获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资格要求者,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工程会员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或“网上”)中获取招标文件。首次参加水利工程电子招投标的投标人需先在交易系统中建立企业投标诚信资料库,扫描上传单位资质、人员资格及业绩(合同协议书)等投标相关资料。诚信资料库对外开放阅览,投标人需对上传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4.3 招标文件售价0元。提醒:请投标申请人务必在规定截止时间前获取招标文件,否则将导致投标失败!

注:每个投标人可以同时投2个标段,但只能中一个标段(即:兼投不兼中)。本项目根据项目标段投资金额大小确定开标、评标、定标顺序。即本项目开、评、定标顺序按照二标段→一标段。投标人在前面标段中已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时,其投标文件仍参与下面标段的评审,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进行排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简称“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 11月 16日15时。投标人需在此时间前在网上完成投标文件上传。

5.2 逾期未完成网上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提供以下有效文件:

(1)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证书;

(3)企业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

(6)项目负责人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近 6 个月为 2023 年 4 月—2023 年 9 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企业公章、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7)业绩证明材料;

(8)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否则投标无效);

(9)投标人相关承诺书(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10)“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网站查询结果页面;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将以电子投标文件中的原件扫描件为准;

所有投标人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

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或未上传系统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7.其他重要提示

(1)首次参加电子招投标的投标人需先在交易系统中建立企业投标诚信资料库,扫描上传单位资质 、人员资格及业绩(合同协议书和完工或竣工证明)等投标相关资料。诚信资料库对外开放阅览,投标人需对上传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开标 大厅系统 http://**:9883/BidOpening/bidopeninghall/hall/login 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等活动。 (略) 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 投标人)及常见问题解答 。http://**:9890/bszn/*/superviseInfo2.html。

(3)投标人中标后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打印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份、副本*份,

同时提供电子投标文件和提供一套投标文件的新点软件、清单大师、造价师 3000、智慧、赛德、神机妙算等造价软件支持的全套电子文件,用普通光盘或 U 盘 (略) 。

8、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9、投标保证金

一标段:点击查看>>万元整;二标段点击查看>>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具体递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滨海县人民政府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11、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交通工具自备,费用自理,安全自负。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农垦 (略)

地 址: (略) 建邺区恒山路136号苏垦大厦1710室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农垦工程 (略)

联系地址: (略) 建邺区恒山路136号苏垦大厦

联系人:黄倩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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