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邕宁区蒲庙镇新新小学新建教学楼工程更正公告一
南宁市邕宁区蒲庙镇新新小学新建教学楼工程更正公告一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E*7001
项目名称: (略) 邕宁区蒲庙镇新新小学新建教学楼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0月2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章节 | 原招标文件内容 | 修改后招标文件内容 |
1 | 第一章招标公告5.投标文件的提交及不见面开标说明 | 5.1投标文件应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http://**提交, 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1月15日09时30分。 | 5.1投标文件应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http://**提交, 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1月24日09时30分。 |
2 | 第一章招标公告7.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详见合同条款。 |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合同总价(扣除暂列金额)的10%。 |
3 |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 12.2 预付款 12.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无预付款 。 预付款支付期限:/ 。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 | 12.2 预付款 12.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合同总价(扣除暂列金额) 的 10%。 预付款支付期限:开工日期7天前支付(具体以监理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预付款(扣除安全文明施工费)在进度付款证书的累计金额未达到施工合同额的10%之前不予扣回,在达到施工合同额的10%之后,开始按工程进度以固定比例(即每完成合同额的1%,扣回预付款的2%)分期从各月的进度付款证书中扣回,全部金额在进度付款证书的累计金额达到总额的60%时扣完。 |
4 |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 10.2变更程序 | 增加:(5)根据《 (略) 邕宁区人民政府关于 (略) 邕宁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邕府规〔2022〕2号)要求,项目变更实施前必须先完成变更造价的报审报批,变更材料须经城区财政局出具意见并报城区政府同意后实施(其中①变更造价10万元以下,由施工单位报工程联系单及造价等材料给参建单位审核后,由建设单位报城区财政局出具意见及城区政府同意批复后实施;②变更造价10万元以上,由施工单位报工程联系单及造价等材料给参建单位审核后,由建设单位报邕宁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开展变更预算评审后,报城区政府同意批复后实施;③变更造价增减在20万元以上(含),由施工单位报工程联系单及造价等材料给参建单位审核后,由建设单位向城区住建局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行业主管部门组织项目参建单位及专家组召开专家评审会,通过专家评审会后方可开展变更设计,变更方案需需通过审查后,由建设单位报邕宁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开展变更预算评审后,报城区政府同意批复后实施。 |
更正日期:2023年11月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涉及此内容的相关条款作相应的变更,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2.网上查询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http://**、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cn。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邕宁区蒲庙镇中心学校
地址: (略) 邕宁区五象大道东段182号
联系人:罗潇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中咨达 (略)
地址: (略) 青秀区柳沙路9号中装联盟设计产业园3号楼2层
联系人:周海韵
电话:0771-*/*
2023年11月6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E*7001
项目名称: (略) 邕宁区蒲庙镇新新小学新建教学楼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0月2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章节 | 原招标文件内容 | 修改后招标文件内容 |
1 | 第一章招标公告5.投标文件的提交及不见面开标说明 | 5.1投标文件应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http://**提交, 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1月15日09时30分。 | 5.1投标文件应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http://**提交, 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1月24日09时30分。 |
2 | 第一章招标公告7.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详见合同条款。 |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合同总价(扣除暂列金额)的10%。 |
3 |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 12.2 预付款 12.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无预付款 。 预付款支付期限:/ 。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 | 12.2 预付款 12.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合同总价(扣除暂列金额) 的 10%。 预付款支付期限:开工日期7天前支付(具体以监理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预付款(扣除安全文明施工费)在进度付款证书的累计金额未达到施工合同额的10%之前不予扣回,在达到施工合同额的10%之后,开始按工程进度以固定比例(即每完成合同额的1%,扣回预付款的2%)分期从各月的进度付款证书中扣回,全部金额在进度付款证书的累计金额达到总额的60%时扣完。 |
4 |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 10.2变更程序 | 增加:(5)根据《 (略) 邕宁区人民政府关于 (略) 邕宁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邕府规〔2022〕2号)要求,项目变更实施前必须先完成变更造价的报审报批,变更材料须经城区财政局出具意见并报城区政府同意后实施(其中①变更造价10万元以下,由施工单位报工程联系单及造价等材料给参建单位审核后,由建设单位报城区财政局出具意见及城区政府同意批复后实施;②变更造价10万元以上,由施工单位报工程联系单及造价等材料给参建单位审核后,由建设单位报邕宁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开展变更预算评审后,报城区政府同意批复后实施;③变更造价增减在20万元以上(含),由施工单位报工程联系单及造价等材料给参建单位审核后,由建设单位向城区住建局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行业主管部门组织项目参建单位及专家组召开专家评审会,通过专家评审会后方可开展变更设计,变更方案需需通过审查后,由建设单位报邕宁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开展变更预算评审后,报城区政府同意批复后实施。 |
更正日期:2023年11月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涉及此内容的相关条款作相应的变更,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2.网上查询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http://**、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cn。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邕宁区蒲庙镇中心学校
地址: (略) 邕宁区五象大道东段182号
联系人:罗潇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中咨达 (略)
地址: (略) 青秀区柳沙路9号中装联盟设计产业园3号楼2层
联系人:周海韵
电话:0771-*/*
2023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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