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卢龙县新建深港中型灌区勘察设计澄清文件澄清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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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澄清

答疑澄清时间:2023年11月06日 00:00
答疑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标段名称: (略) 卢龙县新建深港中型灌区勘察设计
致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招标文件部分内容需要澄清,内容如下:
1.【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3.2.4”、条款名称“最高投标限价”的编列内容为“有,最高投标限价:经批复的初步设计中的勘察设计费的100%,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按无效标处理。”,现修改为“有,最高投标限价:经批复的初步设计中的勘察设计费的100%,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按无效标处理。注:经批复的初步设计中的勘察设计费参照“秦财评审【2018】697号”文件下浮30%。”。
2.【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11.3”、条款名称“类似业绩及业绩证明材料”的编列内容为“引调水或灌溉排涝设计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协议书为准。”,现修改为“引调水或灌溉排涝勘察设计或单独的设计或单独的勘察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协议书为准。”。
3.【第三章 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2.2.4(1)”中的评分因素“类似项目勘察设计业绩”评分标准内容为“近5年内投标人每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业绩的得2分,最多得10分。”,现将该评分标准内容修改为“近5年(2018年1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如是联合体投标,任何一方即可)每承担过1项引调水或灌溉排涝勘察设计或单独的设计或单独的勘察项目业绩的得2分,最多得10分。(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协议书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商务部分“一、投标函”删除如下内容:
“技术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一)工程概况;
(二)工作范围、内容以及对本项目的理解;
(三)工作依据、工作目标;
(四)勘察方案;
(五)机构设置(框图)、岗位职责;
(六) 设计说明和设计方案;
(七) 拟投入的人员;
(八) 质量、进度、保密等保证措施;
(九) 安全保证措施;
(十) 工作重点、难点分析;
(十一) 对本工程的合理化建议。”
5.【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商务部分“五、资格审查资料”中的“(六)主要人员简历表”下方的文字原内容为:“注:1)项目负责人(含勘察和设计)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如有时)、注册执业证书(如有时)和社保缴费证明等原件扫描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如有时)须附合同协议书扫描件;
2)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如有时)、有关证书(如有时)和社保缴费证明等原件扫描件;
3)未提供养老保险证明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现修改为:
“注:1)项目负责人(含勘察和设计)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或注册执业证书、养老保险缴费证明等原件扫描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如有时)须附合同协议书扫描件;
2)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如有时)、有关证书(如有时)、养老保险缴费证明等原件扫描件;”
3)未提供养老保险缴费证明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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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澄清时间:2023年11月06日 00:00
答疑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标段名称: (略) 卢龙县新建深港中型灌区勘察设计
致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招标文件部分内容需要澄清,内容如下:
1.【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3.2.4”、条款名称“最高投标限价”的编列内容为“有,最高投标限价:经批复的初步设计中的勘察设计费的100%,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按无效标处理。”,现修改为“有,最高投标限价:经批复的初步设计中的勘察设计费的100%,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按无效标处理。注:经批复的初步设计中的勘察设计费参照“秦财评审【2018】697号”文件下浮30%。”。
2.【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11.3”、条款名称“类似业绩及业绩证明材料”的编列内容为“引调水或灌溉排涝设计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协议书为准。”,现修改为“引调水或灌溉排涝勘察设计或单独的设计或单独的勘察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协议书为准。”。
3.【第三章 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2.2.4(1)”中的评分因素“类似项目勘察设计业绩”评分标准内容为“近5年内投标人每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业绩的得2分,最多得10分。”,现将该评分标准内容修改为“近5年(2018年1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如是联合体投标,任何一方即可)每承担过1项引调水或灌溉排涝勘察设计或单独的设计或单独的勘察项目业绩的得2分,最多得10分。(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协议书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商务部分“一、投标函”删除如下内容:
“技术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一)工程概况;
(二)工作范围、内容以及对本项目的理解;
(三)工作依据、工作目标;
(四)勘察方案;
(五)机构设置(框图)、岗位职责;
(六) 设计说明和设计方案;
(七) 拟投入的人员;
(八) 质量、进度、保密等保证措施;
(九) 安全保证措施;
(十) 工作重点、难点分析;
(十一) 对本工程的合理化建议。”
5.【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商务部分“五、资格审查资料”中的“(六)主要人员简历表”下方的文字原内容为:“注:1)项目负责人(含勘察和设计)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如有时)、注册执业证书(如有时)和社保缴费证明等原件扫描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如有时)须附合同协议书扫描件;
2)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如有时)、有关证书(如有时)和社保缴费证明等原件扫描件;
3)未提供养老保险证明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现修改为:
“注:1)项目负责人(含勘察和设计)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或注册执业证书、养老保险缴费证明等原件扫描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如有时)须附合同协议书扫描件;
2)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如有时)、有关证书(如有时)、养老保险缴费证明等原件扫描件;”
3)未提供养老保险缴费证明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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