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个人客户营销宣传物品日化类第一批采购项目答疑补遗文件
2024年度个人客户营销宣传物品日化类第一批采购项目答疑补遗文件
2024年度个人客户营销宣传物品日化类(第一批)采购项目答疑、补遗及澄清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2024年度个人客户营销宣传物品日化类(第一批)采购项目”的答疑、补遗及澄清通知如下:
一、“2024年度个人客户营销宣传物品日化类(第一批)采购项目”的答疑部分
1.据我公司询价,以下产 (略) 场平均价,且无合适的替代品,请招标方核实确认一下这几项产品的限价能否调整?
11.湿纸巾 维达、强生 限价12
12.厨房用纸 洁柔 限价15
16.儿童牙膏 冷酸灵、花王 限价16
答:限价满足招标要求,本项目限价不做调整按招标文件执行。
2.尊敬的招标人:我方在研读贵方发布的招标文件后,发现存在一些问题,特此向贵方提出以下质疑。
1)招标文件中第一章 第2条采购内容一览表中招标人采购内容所列的序号8;产品类别及名称:洗手液;推荐产品品牌:威露士;产品具体规格、型号、款式:舒肤佳青苹果泡泡洗手液225ml,规格、型号、款式与该品牌不符,据我方所知,威露士品牌的舒肤佳青苹果泡泡洗手液应为1L装,而非招标文件中所提及的225ml装,产品是否有误。
2)同时序号16;产品类别及名称:儿童牙膏;限价16元,推荐产品:冷酸灵、戴可思、艾美适、花王;产品具体规格、型号、款式:冷酸灵贝乐乐安心优护25g*5支装、戴可思儿童牙膏西柚味50g*2支装、艾美适儿童防蛀牙膏50ml*2支装、花王儿童含氟木糖醇牙膏70g*3支装,据我们所知, (略) 场价格(含电商)已经超过此限价,市场中在此限价中没有同类可推荐产品,是否限价有误。
3)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方法中2.2.3(1)产品品质中评审标准提到“评审专家对投标人投标产品的材料成分、产品配方、色泽、味型、外观设计、品牌知名度、安全评估等指标进行评审”针对此项投标人是否需要提供样品供专家评审,请投标方明确。
4)招标文件中第五章(二)产品要求2.设计制作中“所有标段货物如需要深化设计的,投标人需根据招标人要求在货品上设计采购方相关品牌LOGO。由招标人提供设计素材,投标人根据素材进行深化设计、制作。”在提供样品供专家评审时候,样品是否需要印有采购方logo,请投标方明确。
5)招标文件中第五章(二)产品要求3.知识产权要求中,招标方未明确是否需要提供采购物品的品牌授权或者对此本次项目品牌授权,请投标方明确。
我方希望贵方能就上述提出的问题进行澄清,并提供正确的产品规格、型号和款式信息、限价及项目要求。如果招标文件中的信息确实存在错误或误导性,我们希望贵方能够及时修正,并重新发布准确的招标文件。我方对贵方的招标工作表示尊重,但同时希望贵方能积极回应并解决我们的疑虑和关切。我们期待贵方能以公正、透明的方式进行招标工作,以确保整个过程的公平性和合法性。谢谢!此致敬礼!
答1:已修改,修改内容详见补遗部分。
答2:限价满足招标要求,本项目限价不做调整按招标文件执行。
答3:投标人须提供产品画册用于现场评审,本项目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投标时递交投标样品。
答4:投标人须提供产品画册用于现场评审,本项目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投标时递交投标样品。
答5:本项目招标文件未要求提供投标品牌授权。
3.贵司您好,我司有意参与贵司招标,但发现贵司招标的部分商品出现被厂控以及限价太低的情况,例如序号第11项的湿纸巾、第12项的厨房用纸和第16项的儿童牙刷等,且推荐品牌也无法满足限价内,望贵司查看后解决为盼,谢谢。
答:限价满足招标要求,本项目限价不做调整按招标文件执行。
4.序号11商品强生清爽洁肤柔婴儿湿巾80片*3包,寻源厂家反馈已经被供应商报备,不给予报价和后续货源支撑;
序号11商品维达湿纸巾80片*3包,限价12严重低于成本价,成本价26.5元;
序号12商品洁柔厨房抽纸2层洗碗巾厨房用纸12包3xJK201-04,限价15严重低于成本价,成本价33元;
序号16商品冷酸灵贝乐乐安心优护25g*5支装,限价16严重低于成本价,成本价26.5元;
序号16商品花王儿童含氟木糖醇牙膏70g*3支装,限价16严重低于成本价,成本价29.5元。
答:本项目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投标时提供投标品牌授权,投标人可选择推荐品牌规格的产品进行投标,或者选择相当于或优于推荐品牌规格的产品进行投标;限价满足招标要求,本项目限价不做调整按招标文件执行。
二、“2024年度个人客户营销宣传物品日化类(第一批)采购项目”的补遗部分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2.1条采购内容一览表、第五章项目要求采购内容一览表和分项及明细报价表,上述条款中序号8洗手液“威露士”修改为“舒肤佳”。
三、“2024年度个人客户营销宣传物品日化类(第一批)采购项目”的澄清部分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3.3条、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1.4.3,上述条款中“同类项目实施案例”是指“日化类项目实施案例”。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3.3条、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1.4.3,上述条款中“须提供合同、协议或采购订单等”是指“须提供合同、协议或采购订单等,上述任一证明资料均可”。
备注:本通知若与本项目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本通知为准。本通知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在网上下载本通知相关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全部知晓其全部内容。
招 标 人:重庆农村 (略)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国际 (略)
2023年11月7日
2024年度个人客户营销宣传物品日化类(第一批)采购项目答疑、补遗及澄清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2024年度个人客户营销宣传物品日化类(第一批)采购项目”的答疑、补遗及澄清通知如下:
一、“2024年度个人客户营销宣传物品日化类(第一批)采购项目”的答疑部分
1.据我公司询价,以下产 (略) 场平均价,且无合适的替代品,请招标方核实确认一下这几项产品的限价能否调整?
11.湿纸巾 维达、强生 限价12
12.厨房用纸 洁柔 限价15
16.儿童牙膏 冷酸灵、花王 限价16
答:限价满足招标要求,本项目限价不做调整按招标文件执行。
2.尊敬的招标人:我方在研读贵方发布的招标文件后,发现存在一些问题,特此向贵方提出以下质疑。
1)招标文件中第一章 第2条采购内容一览表中招标人采购内容所列的序号8;产品类别及名称:洗手液;推荐产品品牌:威露士;产品具体规格、型号、款式:舒肤佳青苹果泡泡洗手液225ml,规格、型号、款式与该品牌不符,据我方所知,威露士品牌的舒肤佳青苹果泡泡洗手液应为1L装,而非招标文件中所提及的225ml装,产品是否有误。
2)同时序号16;产品类别及名称:儿童牙膏;限价16元,推荐产品:冷酸灵、戴可思、艾美适、花王;产品具体规格、型号、款式:冷酸灵贝乐乐安心优护25g*5支装、戴可思儿童牙膏西柚味50g*2支装、艾美适儿童防蛀牙膏50ml*2支装、花王儿童含氟木糖醇牙膏70g*3支装,据我们所知, (略) 场价格(含电商)已经超过此限价,市场中在此限价中没有同类可推荐产品,是否限价有误。
3)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方法中2.2.3(1)产品品质中评审标准提到“评审专家对投标人投标产品的材料成分、产品配方、色泽、味型、外观设计、品牌知名度、安全评估等指标进行评审”针对此项投标人是否需要提供样品供专家评审,请投标方明确。
4)招标文件中第五章(二)产品要求2.设计制作中“所有标段货物如需要深化设计的,投标人需根据招标人要求在货品上设计采购方相关品牌LOGO。由招标人提供设计素材,投标人根据素材进行深化设计、制作。”在提供样品供专家评审时候,样品是否需要印有采购方logo,请投标方明确。
5)招标文件中第五章(二)产品要求3.知识产权要求中,招标方未明确是否需要提供采购物品的品牌授权或者对此本次项目品牌授权,请投标方明确。
我方希望贵方能就上述提出的问题进行澄清,并提供正确的产品规格、型号和款式信息、限价及项目要求。如果招标文件中的信息确实存在错误或误导性,我们希望贵方能够及时修正,并重新发布准确的招标文件。我方对贵方的招标工作表示尊重,但同时希望贵方能积极回应并解决我们的疑虑和关切。我们期待贵方能以公正、透明的方式进行招标工作,以确保整个过程的公平性和合法性。谢谢!此致敬礼!
答1:已修改,修改内容详见补遗部分。
答2:限价满足招标要求,本项目限价不做调整按招标文件执行。
答3:投标人须提供产品画册用于现场评审,本项目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投标时递交投标样品。
答4:投标人须提供产品画册用于现场评审,本项目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投标时递交投标样品。
答5:本项目招标文件未要求提供投标品牌授权。
3.贵司您好,我司有意参与贵司招标,但发现贵司招标的部分商品出现被厂控以及限价太低的情况,例如序号第11项的湿纸巾、第12项的厨房用纸和第16项的儿童牙刷等,且推荐品牌也无法满足限价内,望贵司查看后解决为盼,谢谢。
答:限价满足招标要求,本项目限价不做调整按招标文件执行。
4.序号11商品强生清爽洁肤柔婴儿湿巾80片*3包,寻源厂家反馈已经被供应商报备,不给予报价和后续货源支撑;
序号11商品维达湿纸巾80片*3包,限价12严重低于成本价,成本价26.5元;
序号12商品洁柔厨房抽纸2层洗碗巾厨房用纸12包3xJK201-04,限价15严重低于成本价,成本价33元;
序号16商品冷酸灵贝乐乐安心优护25g*5支装,限价16严重低于成本价,成本价26.5元;
序号16商品花王儿童含氟木糖醇牙膏70g*3支装,限价16严重低于成本价,成本价29.5元。
答:本项目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投标时提供投标品牌授权,投标人可选择推荐品牌规格的产品进行投标,或者选择相当于或优于推荐品牌规格的产品进行投标;限价满足招标要求,本项目限价不做调整按招标文件执行。
二、“2024年度个人客户营销宣传物品日化类(第一批)采购项目”的补遗部分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2.1条采购内容一览表、第五章项目要求采购内容一览表和分项及明细报价表,上述条款中序号8洗手液“威露士”修改为“舒肤佳”。
三、“2024年度个人客户营销宣传物品日化类(第一批)采购项目”的澄清部分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3.3条、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1.4.3,上述条款中“同类项目实施案例”是指“日化类项目实施案例”。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3.3条、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1.4.3,上述条款中“须提供合同、协议或采购订单等”是指“须提供合同、协议或采购订单等,上述任一证明资料均可”。
备注:本通知若与本项目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本通知为准。本通知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在网上下载本通知相关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全部知晓其全部内容。
招 标 人:重庆农村 (略)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国际 (略)
2023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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